巴罗夫咳嗽两声,无奈的道:“殿下,您忘了?冬季可是邪魔之月,边陲镇没有守卫能力,所有居民都要迁移到长歌要塞。不过请放心,殿下的安危,肯定是摆在首位的。”
“邪魔之月?”李白回忆了下,似乎是有这么个名词。
在宫廷授课之时,历史导师便详细讲过邪魔之月。每年冬季第一场雪落下后,太阳黯淡无光,龙脊山脉中的地狱之门便会在此刻打开。
来自地狱的邪恶气息会侵蚀生灵,将它们变成魔鬼的奴仆。一部分动物会变异为强大的邪兽,向人类发起进攻。
而女巫也大多诞生于这个季节,而且她们的力量远胜平时。
“你见过么?地狱之门。”李白问。
“殿下,普通人怎么可能看得到!”巴罗夫连连摆头,“不说龙脊山脉根本无法翻越,就连靠近山脉都会受到邪恶气息影响,轻者头痛难忍,重者会丧失心智。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那人是一名女巫。只有女巫才能见到地狱之门,因为她们已经堕落为魔鬼的爪牙,自然不受邪气影响。”
说到这儿,巴罗夫还转头向后花园望了一眼。
“那邪兽呢,邪兽你总见过吧?”李白不悦地敲了敲桌子。
“呃,我没见过。我和殿下一样,都是第一次来到边陲之地。在王国中心灰堡,几乎很少有人能遇到真正的邪恶。”
每年迁移一次,这地方还怎么发展?
原本他以为,边陲镇只是土地贫瘠,但尚有开发的潜力,现在看来简直个大坑。
“长歌要塞能抵挡邪兽,说明它们也能被杀死,并非不可战胜!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边陲镇击溃它们?”
“长歌要塞拥有巨大的城墙,还驻扎着莱恩公爵的精锐部队,不是边陲镇这种小地方能比拟的。”
巴罗夫解释道:“从一开始,建立边陲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要塞提供早期预警,所以它才会设立在北坡岭和赤水河之间。”
就像炮灰一样,挡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李白冷笑。
在夜深人静时,他留下一个分身,暂时扮演四王子,而本尊则施展开门术,返回精灵营地中,看看有什么办法对付那些邪兽。
必要时,就出动魔兽大军吧!
………………
回到魔兽森林中的精灵营地之后,通过邪眼的记忆,李白了解到,在山谷深处有许多深不可测的洞穴,里面隐藏了数不胜数的怪物。
传说地下还封印了一座地下城,怪物横行。
李白觉得,暂时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去探索了。
捕猎是最好的训练,驯化大量邪眼后,李白抓紧时间训练它们在各种环境下的攻击和防御。
为了强化邪眼的战斗本能,有时甚至直接让它们单独直面凶狠的魔兽。
在他的训练下,邪眼散漫的天性大为改观,附近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就本能地集合在一起,用密集的光弹狂轰滥炸。
跟角蜂兽一样,在神器百花图中呆一段时间后,邪眼们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
它们的眼珠从蓝色变成了浅绿色,触手更长,也更加灵活。
射出去的光弹,从白色变成了淡绿色,从拇指般大小变成了核桃般粗细。
原来光弹只能射穿几公分的石板,现在能在巨石上砸出半根筷子般深的小坑。
这天,透过密密麻麻的乱草,李白紧紧盯着不远处的双角鹿,静静等待合适的出击时机。
最近,他已经率角蜂兽和邪眼,猎杀了不少低级魔兽,获得了几十枚珍贵的魔兽晶核。同时,也积累了上百颗难得的魔兽血珠。
双角鹿体形修长,身上斑纹黑白相间,四肢发达,是密林中的中低级魔兽,天生就拥有风刃异能,全速奔跑的时候,速度飞快。
对一般人来说,绝对是难以猎杀的魔兽,但对于李白来说,这也并非什么难事,只是需要耐心捕捉机会而已。
呼的一声,双角鹿发出一道粗大的风刃,把树梢上的嫩枝切下来,几口就吞了下去。
马尾般的尾巴不停地甩来甩去,驱赶几只筷子般大小的吸血苍蝇。
与此同时,李白则小心翼翼地放出两百多只角蜂兽掠阵。
稍等片刻,见双角鹿毫无所觉,于是他慢慢放出一半邪眼,指挥它们悄悄占据有利的地形。
一阵微风吹过后,双角鹿警觉地竖起耳朵,凝神细听周围的动静。鼻子一阵阵抽动,似乎在仔细分辨空气中的异味。
见双角鹿似乎察觉到什么,李白赶紧屏心静气,眼珠一转后,想到了一个主意,伸手在身边的角蜂兽身上轻轻地拍一拍。
小家伙会意,慢吞吞地从草丛中钻出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李白已经把这些驯化的角蜂兽,训练得像手指一样灵活。
看了看慢吞吞地飞出来觅食的角蜂兽,双角鹿放下心来,继续啃地上的嫩枝,浑然不觉即将到来的危险。
寒冬将至,为了吃上一口甘甜的嫩枝,它可跑了不少地方。
就在双角鹿低头的瞬间,李白一声令下,蓄势待发的邪眼们一起动手。
刹那间,一片密集的光弹过后,双角鹿浑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弹孔,抽搐几下后,就一动不动地躺下了。
“嘿嘿,第五十颗晶核!”
李白用匕首切开双角鹿的脑袋,把一颗墨绿色的晶核取出来。
接着,他施展吸血术,把双角鹿的精血凝结成两枚拇指般大小的血珠后,任由嘴馋的角蜂兽一窝蜂地扑到它的身上,大口撕咬着。
休息片刻后,李白收起所有角蜂兽和邪眼,在密林中钻来钻去,寻找下一个猎物的踪迹。
………………
“救命啊……”
转过一个山坳后,李白突然听到了一声惨叫。
凝神一听,风中传来一阵阵隐隐约约的厮杀声,与此同时,还夹着一丝丝淡淡的血腥味。
莫非,是遭遇魔兽的猎户?
附近森林人迹罕至,平时根本就见不到人影。
疑惑之下,李白顺着血腥味一路赶过去,从一棵树唰的一声跳到另一棵树,迅速赶到了现场。
自从成功驯化两千多个邪眼后,他的力量和速度,又有了不少的提高。
“哼,想逃?简直就是找死!”
一名身高两米多的野蛮人,边说边一步步向一群衣衫褴褛的人类逼过去,手中寒光闪闪的斧头比车轮还大。
野蛮人身高体壮,力大如牛,天生就是强悍的山地战士。
据说,他们中的精锐勇士,甚至可以赤手空拳,单挑一头身为中级魔兽的铁蜥蜴。
这些日子以来,李白通过美女索菲亚,了解了精灵部落周围的各种情况。
“就算战死,也总比成为所谓的祭品强!”一名浑身血迹的人类武士,死死握着手里尖利的木棍。
身后,除了几名同样浑身血迹的武士外,二十几名人类惊恐地抱成一团。
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头比身大的小孩,甚至,还有抱着婴儿的母亲。
林地之间躺着几十具人类的尸体,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拦腰劈成两段,还有的被搅成碎片……触目惊心。
看来,这里似乎刚刚发生了一场一面倒的屠杀。
踏前几步后,领头的野蛮人伸出舌头,舔了舔斧头上的鲜血,狞笑道:“能成为我们的祭品,你们这些可恶的人类,应该感到幸运!”
看着野蛮人猩红的舌头,见他把斧头上粘着的几块碎肉也吞了下去,人们惊恐得浑身发抖。
有人紧紧闭上双眼,祈求神的护佑;有人神情呆滞,似乎失去了三魂七魄;还有人惊叫一声后,直接晕了过去。
魔界虽然美丽,但依然是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世界,甚至比人间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