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仁礼准备剔骨的时候,林昱墩墩墩地跑去把他的野牛犊牵过来,美名其曰:震慑这头倔强野蛮的牛犊子。
果然,牛犊子看着唐仁礼持刀在虎骨附近的肉划拉几下,虎骨被剔的干干净净的。牛犊子四肢瑟瑟发抖:救救野牛啊,这些两脚兽太可怕了。
村长问道:“立贵,你家这牛真好。打算怎么着?”
林立贵回道:“大力他们说,特意抓回来顶替家里的老牛干活的。”
村长提醒道:“那你看看哪天有空,记得去县衙登记一下。”
林汐不解,问道:“权伯,这也要登记?这不是自己家抓的野牛吗?”
村长解释道:“你家要养它当耕牛,就得登记。凡是耕牛都要登记在册的,这样丢了牛,县衙才能更快帮忙找到牛。”
林汐问道:“那要是我们下次进山,杀了野牛,能吃牛肉吗?”听得林昱也是眼睛一亮。
村长摸了摸他的短胡子,说道:“可以啊,这是野牛。能抓到或杀死,那是你们的本事。”
林汐林昱一听,眼神放光。相视一看:下次一定要去搞肉吃。
他们说话期间,平安兄弟和林时已经靠近野牛犊。
林立平迟迟不敢伸手,在不远处说道:“这野牛在大力身边真是乖巧。”
“听说是昨天被大力哥打了一顿才安分的,嘿嘿!”林时说着就过去摸一把牛背,又道:“这野牛牛毛真硬,手感还不错。不知道肉质怎么样?”
“你可真敢想,大力能抓到这么大的牛犊不错了,打野牛上千斤重,冲过来就你能把你撞死,吓死人。”林立平说道,转头又叮嘱林昱:“大力啊!你可不能去冒这个险,知道不?”
“三叔,别怕。我要是真要去肯定做好准备才去的,我有办法全须全尾的回来,嘿嘿!”林昱安慰了跟没安慰一样,反倒让人更担心了。
林立平心道:回头让媳妇跟嫂子说,让她说说大力,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等虎肉虎骨处理出来,分好肉,跟穆轩结了账后。穆轩领着虎肉虎骨,跟着林昊一起去镇上,回他外家。而林昊拿着五十斤的虎肉,打算做铁板烧卖,为了促销还带上林智的三轮车。
林家又从自家剩下的那份,分送给族老和南边三房,也让林昊带着外家周家的那份带去,让周家表哥带回去。
做好这些,林汐跟着林昱出去,看他怎么训野牛。就是没事干,无聊的。
结果,只见林昱赶着野牛犊在村里的主干道走了一圈,美其名曰:熟悉场地。
林汐:我信你个鬼。
林汐就这跟着林昱“训”了三天的野牛犊,还别说野牛犊子没有先前那么暴躁了。为了让牛犊成功加入他们家庭,林汐还给它取了相当好听的名字:肉丸。
野牛犊子:人家是个女孩,叫肉丸真的好听吗?
但是家里除了林昊没人反对,三火非常支持这个名字,最后少数服从多数,野牛犊子此后就叫肉丸了。
林昊吐槽说:“咱这就是来古代当放牛娃来了,还无聊的给人家取名字,人家同意了吗?”
林汐好心情不跟他计较,因为准备开始卖菜了,顺便带肉丸去登记“户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