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勇其实对于也先这个层面的人物来说,并不太重要了,敏安的武勇也绝对不是说笑的,若是教他上了马,放开手脚搏杀,能活下来的不一定就是丁一,就算胜了,也绝对不是脱力这么轻松的代价。
让也先动容的是,有这等身手的丁一,仓促之间能带领巴达玛的护卫,杀溃了马匪。
征战多年的他当然清楚,这是对于战机的捕捉,这是生于战场的敏锐,这是对一群根本谈不上什么认同感的人,统率指挥的本领。巴达玛的护卫,可不是丁一的弟子,不是丁一使惯了的军兵。他便能使得动他们,带领着他们扭转颓势,把压着他们打胜利在望的马匪击溃!
“我需要一个答复。”也先翻身上马,指着那杆明字战旗对丁一说道,“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和吉达必须成为我的千夫长!否则,它会倒下。皇帝也不会再需要那么多人侍候,两个人,我会留给皇帝两个人,其中没有你。”
丁一点了点头道:“是,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会给你答复。”
也先满意地点了点头,于护卫拥簇之中策马而去。
“我跟随也先的话,你就能当上千夫长。”丁一对吉达这么说道。
后者点头喝了一口马奶酒:“是,吉达刚才听到了。主人差吉达当千夫长,吉达便去;主人不差吉达去,吉达便守着这旗。”
“你不劝我?”
“吉达是主人的奴才。”
丁一站定了,望着他说:“好,你就跟着我。”
“是,吉达跟着你。”
他们便没有再说话,静静地坐在旗下,不论丁一还是吉达。都知道这是难得的平静。
尽管吉达不明白其中来去,但从丁一身上,他能感觉到,这不会是一个安宁的夜。
倒是阿鼠,有着许多的热切,不时拔出刀来磨,不时松下弓弦,又再将它挂上,又去给马都上了鞍,过上半晌又去把马肚带松了。又过片刻还是去把马肚带紧了,似乎不得片刻的安生。
马蹄声再次踏碎了宁静的夜,也先和伯颜帖木儿、赛刊王去而复返。
丁一这回没有站起来,喝令他们停步;也先这回下了马,也没有再和丁一说上一句。他和赛刊王直接走进帐篷。而留在外面指挥护卫的伯颜帖木儿没有下马,他对丁一说道:“跑不掉的。方才头一回过来。就派了千人队捉他们回来了。”虽然不知道杨善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对于瓦剌人来说,公理总是在弓箭的射程以内,捉了回来慢慢拷打,没有什么懂不清楚的事。
“我知道。”丁一拿下了嘴里的烟头,在进入瓦剌大营之后。他抽的不是烟,只是为了让瓦剌人习惯,他嘴角总是叼着一个冒着火头的东西,然后丁一微笑着把那个烟头按在了身边的一条绳子上。绳索很快被点着,火头如蛇一般弯曲着窜到石头后面,长草丛中,象一只硕大的折翅的萤火虫。
受命追赶杨善的千人队,在漆黑的夜里,在这个很多人都患夜盲的夜晚,他们很幸运的找到了远处的火把光点。但是那些光点分成了两队,一队往宣府方向奔去,一队往大同方向而去。
加上那些可能是为迎回皇帝仪仗的黑甲骑士,杨善一行也不过三十人,一支千人队捕捉三十人,也先已对此事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想不透杨善想搞什么事,但他很清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的阴谋都将破碎,所以他拿出了绝对的力量,一支千人队,足够把那三十人,碾碎一百次。不要忘记,这是以三两万铁骑就击溃二十万明军的瓦剌军兵。
“你,带上四个百人队,向宣府赶去,其他人跟我来!”千夫长马上做出了分兵的措施,不论怎么分兵,也是上千铁骑对二十骑——他只计算那些黑甲骑士,至于杨善和他的从人,无是千夫长还是他手下的军兵,都从来没有视他们为对手。——所以千夫长根本就不需要太多的计较,就算那二十骑是铁打的,一千铁骑也足够把他们踏碎。
凭借着骑术的高超,只奔驰了不到四百步,距离已然明显地拉近,往大同方向的四个百人队,已看见对方骑士在马背上隐约的身影。所以当前面十数骑又再分成几股逃窜,追兵也就拆开来,每个百人队追赶一个方向:“若有伏兵,马上撤退!”千夫长是老于沙场的,第二次分兵前叮嘱了一句,其实他并不太相信明军敢于和他们野战。
这不是在京师保卫师吃了大亏的瓦剌军兵,这是土木堡之役自信无限膨胀的瓦剌精锐。
麾下的百夫长虽然纷纷应了,但率着人马追赶目标的他们,却有着某名的兴奋,杀戮,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情。驻扎在猫儿庄因为有也先不许再抢杀的命令,尽管这些瓦剌人还是祸害了数以十万计的明国百姓,但毕竟不自由,不畅快。
奔驰而去的不是一支支百人队,而是一群群狼,獠牙间滴着唾液,瞪着发绿的眼睛的狼。
他们会撕碎一切,不论前面是老虎还是狮子,至少于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第三次分兵时,有一个瓦剌的百夫长感觉不太对劲:“明狗的马蹄声音不对!为什么听着还是至少还有十几骑的声响?”就算前方马蹄声里,有一半是备马,也至少有十四五骑!
杨善一行人不过三十众,第一次分成两股,每股便只有十数枝火把;第二次分两股,每股开始只有七八根火把,但现在第三次分成两股,每股只有三两枝火把。但瓦剌人自小就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就算在奔驰的战马上,这位百夫长仍然能感觉到,前方马蹄声跟火把的不符。
“功劳该是那颜的!”手下的十夫长大笑说道,他们看穿了明人的诡计,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先前分出去的明人马队。都是人少火把多,也许是把火把缚在备马鞍上,也许是一人手持两根火把,而真正的目标,就在这一队人多但火把少的队伍里。
这一次前面的明人分出了四五股,每股只有一枝火把,但是对老于战阵的瓦剌人来说,他们识穿了明人的阴谋,他们便毫不犹豫再次分兵,其实他们感觉只要有两个十人队在一起。就足够可以拿下目标了,就算拿不下,也可以拖住对手,吹响牛角让其他的队伍过来会合支援。
往大同方向追赶的其他队伍,也跟这支百人队的遭遇差不多。于是从猫儿庄到大同这段不算远的距离,被追赶者和追赶者。都拆分成了许多的小队。有两支十人队刚要去追赶自己的目标。却就被其他两支队伍从身边掠过,抢先衔尾追去。
那两个十夫长不禁破口大骂:“他娘的,谁手下的崽子?马都骑不利索,就来抢老子们的活计!”不过前面似乎又多出两根火把,他们也就没有过多的停留,赶紧朝着新发现的目标赶了过去。争功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犹其那些黑甲骑士上好的鱼鳞甲,一旦捉到,这些甲胄和刀枪自然就是归自家所有。那可是铁甲,不论对于草原还是中原的军兵来说,都是极大的一笔财富。
至于擦身而过争功的那两支十人队,同样的膻腥气味,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弓刀,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算他们之中有一个马骑得不好的家伙,也不见得出奇,有许多崽子跟着大人出来打仗,大人战死了,崽子就拿上大人的弓刀,胯上大人的战马,接着打下去,要不然的话,死者的战利品和缴获,是不会送到草原他的帐篷里的,等到大军回师,死者的牛羊和女人、崽子,都会被其他人分掉。
可惜黑夜里他们看不仔细,否则就会发现,那人不是马骑得不太好,而是无法在全速奔驰的战马上驾驭自如,只好把整个人都捆绑在战马上以防摔下来,而那马的缰绳,也是执在旁边的瓦剌装束的骑士手里。
当宣府方向传来连接三声的爆炸声,扯着不会骑马绑于马上同伴的缰绳的人,就吹响了竹制的哨子,听上去并不尖锐,象是夜莺的啼叫,三长两短的哨声,在爆炸声音的余震里并不引人注意,象是被惊飞的宿鸟。
除非象前面逃窜的队伍,专门在等着这声音的响起,才会注意这动静,缓下马速来。
很快这一队逃兵就和被追者会合在一起,那个被绑在马上的人,看着杨善点了点头,却问一路帮他扯着缰绳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回爷爷的话,先生门下弟子姚查,恕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没什么再多说什么话,这两支先前的追兵,骑在马上,扯下了身上的瓦剌人外衫和帽子,露出里面的黑色战袍和鱼鳞甲,如同护卫着杨善前去猫儿庄那二十骑一般的装束,他们熄去了火把,点上了丁一“发明”的防火马灯,没有玻璃不要紧,又不是要量产,水晶片嵌镶上去一样的透光,可以照得见前方的路。离得远了,可就不如火把一般惹眼。
大同城外百骑阵列,刑大合看着那数十骑挑着马灯前来,对城前晃动了火把,若干个大篮子放了下来,杨善扶着从马上下得来,腿脚麻木的英宗上了其中的一个篮子,刑大合教那姚查带着二十个在草原生活了好些日子的军士,上了其他的篮子,姚查还要说什么,刑大合冷冷地道:“阵前抗令者,杀。”
英宗在那篮子里被城上军士搀着上升,却对刑大合问道:“尔将奚为?”就是问他们还要干什么。
“回爷爷的话,先生说,瓦剌人应该被教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