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洋洋洒洒地飘下,洗去了风中的硝烟,冲淡去地上的血污,但它洗不去的却是,那深重的死色。肥球跪在地上,抱着庄飞丝毫没有身为战胜者的喜悦,时不时发疯乱来的肥球,此时却难禁热泪满腮,他喃喃地低语:“挺住啊兄弟!你他娘的不该死在这里啊!你是先生的学生,日后就算混不上指挥使,怎么也得当个千户的人物,你傻啊!我都叫了朱永带你们快跑了……”
他不懂什么叫军官团,但他知道丁一教出这批学生,不是用来这么当敢死先锋之士,用血肉之躯,用自己的生命来拦住铁蹄的。可是无论他如何愧疚和后悔,不停呕着血块的庄飞,生命的气息已渐来渐淡了。
“兄弟!醒醒啊!你这么去了,我怎么跟先生交代啊!”肥球撕心裂腑地痛叫起来,似乎他发自于内的声音,点着了庄飞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在肥球怀里的庄飞,睁开了眼睛,他举起了手中的唢呐,那先前一直不曾停歇的冲锋号。
“华夏……”庄飞又呕出一块淤血。
肥球点了点头,含泪接着道:“华夏不朽,兄弟,我知道,华夏不朽……”
庄飞满是血污的脸上,迸现出笑意来,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将把唢呐塞到了肥球手里,“厉、厉兄……保……保……先生……”肥球捏着那唢呐,拼命地点头,“保护好先生,肥球知道,肥球知道……兄弟你撑住啊!”
但不论肥球再怎么叫喊,庄飞终于去了,无论他怎么带着笑,无论他给肥球什么,也无论他如何改变了这战局,他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的十五岁的少年。但他却又不曾离去。至少握着那把唢呐的肥球眼里,于他的疯魔,他的痞气,他的散漫之中。便多了一缕庄飞的刚毅。
相比之于肥球,朱永要振奋激昂得多。他领着那些新军还有民壮,正漫山遍野地追击着对方溃散的骑兵。他父亲就是边镇大帅,他如今就有着抚宁伯的爵位,他早就看习惯了生死,打仗,死人是很正常的,边镇上,每战皆是如此。
重要的是,自己活着。自己战胜。
将种,始终比之于普通人,还是有着许多不同的,不是一同成为了丁一的弟子,便无区别。朱永对着身边的新军吼叫着:“快点!保持队形!要不要把那些教官喊上来押阵啊?他们还有百来人能站着。要不要啊?”
那些比起新军们还至少小了三岁左右的教官,他们刚才抵挡于前的身影,是这些新军之中,血性汉子抹不去的耻辱——自己,被一群十四五岁的教官保护着,真真实实的,那些先前自己不以为然的少年。用他们的死,来让自己活着。
听着朱永的话,他们咬着牙加快了步伐,摔倒了,便籍着同伴拉扯,爬将起继续前进。
朱永看着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又拖后了几步,对着那些怀集的民壮吼叫着:“真他娘的爽,就有那么些外地佬,来替怀集人抛头颅、洒热血地去死,用他们的命。来换怀集人的平安,很爽吧?怀集的男人,就他娘的扛个枪凑个热闹好了!你们他妈的脸红不?这些甘愿为了怀集去战死的傻子,就他妈的死余前头那几百人了!你们接着缩!他们要死光了,你们就当狗,给侯大苟的手下舔脚,把自家的女人送给他们玩弄,孬种!”
“俺们不是孬种!”那些民壮里许多人不甘心受污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朱永冷笑着抽刀指向前方:“那跑起来啊!他娘的,嘴上的大侠谁不会做?现在还不是要你们阵列于前,追击溃兵啊!二傻子都会的事,这要是在边镇,正是捞战功抢人头好时机,哪个当兵吃粮的,不一窝蜂往前涌?你们象个娘们一样,稀稀拉拉拖着几里路长,不是孬种是什么?”
那些民壮扛着长枪,拼命向前,至少有七成人终于也跟上了前头那些新军的步子。
事实上,这真是二傻子也能做的事?扯吧,两条腿的步卒追六条腿的骑军,对方又是一心逃命,哪里是什么易事?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凭仗着人的意志,生生把马拖垮,毕竟侯大苟手下,还没奢侈得和鞑子一样,一人数马。
朱永没有骑马,他也在咬牙赶路,他的脚上也是一样火辣辣地痛,他也心痛那些倒下的学生。但将种出身的他却知道,如果放弃追击,那才是对那些倒下的兄弟最大的不敬——不单将教那些敌军逃出生天,而且对方如果训练有素的话,还可以在撤出沙场脱离接触之后,整队重来。
这个时候,他无法跟肥球一样抚尸痛哭,他不想让那些倒下的学生,白白地死去。
朱永用他的方式,悼念着那些英魂。
不是眼泪,是敌人的血。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杜子腾的战局上,却就没有肥球这么多起伏曲折,可以说,是极为无趣和平淡。他率军追上了侯五领着准备去奇袭县城的五千步卒,然后杜子腾用二千人,以连为单位展开齐射,基本形成三秒一百多发子弹的不间断射击。
这种射击只持续了三分钟,也就是每人平均发射了三次,在战场区域投放了六千发铅弹之后,侯五的五千步卒就达到了五百人左右的伤亡,并且杜子腾这边,似乎永不间断的射击——每枝步枪每分钟一发的射击频率,连枪管过热的问题都不会出现——这种无形的精神压力,很快就让义军五千步卒崩溃了。
而那两千轮射的部队,就咬着三千多名往怀集方向逃窜的义军小跑跟进,被杜子腾留为预备队的千余新军,杀猪屠狗一般,极为轻松地解决千余无头苍蝇一样,盲目乱窜的义军,到了后面几乎没有用子弹,在那些充任班排长的雷霆书院学生的带领下,上了刺刀,五人一个战斗小组冲上去,看着服饰不是新军的红色战袍,五把刺刀就这么捅过去,除开见机快,马上弃械跪地的,没有不被捅得躺倒的敌人。
因为熟知地形而随军前来的原广西总兵官陈泾的幕僚,骑在驴上几乎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这可是侯五带着的逆贼啊!不是新入伙的贼人,是早年就附逆,先跟蓝受贰后跟侯大苟的老贼来着!”说着他还用拐棍拔着路边的死尸,“这是刘黑狗啊,反贼里有名的凶人……这么好打?”
杜子腾听着微微笑了起来,他当然不象这位幕僚一样糊涂,也不认为侯大苟的军兵不堪一击。战事,讲究的无非就天时地利人和,以已之长,击敌之短。古今中外,没有不是这样的。野战本来就不是侯大苟手下军兵的强项,这五千义军步卒,败得一点也不枉怨,他们擅长的是山地战,正如侯大苟自己说的“官有万兵,我有万山!”
而在发现杜子腾他们之后,侯五并没有选择山地作战,而是仗着已方人多势众,和带着先前与明军作战,几乎未尝败绩的骄傲,在这片开阔地摆开阵势来与杜子腾对决,他首先就抛开了义军精于山地作战的长处;
所谓临兵斗者阵列于前,一旦阵列于前,那么纪律就显得极为重要了,任是再好的身手,千百根枪捅来,千百条刀砍来,千百根箭射来,全是无幸免的,但在纪律这方面,哪怕是才训练了个把月的新军,有了雷霆书院的学生充任基层骨干,毕竟是接受着现代步兵操典训练的军队,纪律性要远远强于这些义军;
以其之短对我之长,又以骄兵对严阵以待的军阵,又以冷兵器对热兵器,绝对败得不冤。
但杜子腾又不是脑袋进水,当然不会去给那幕僚讲解这些东西,只是微笑对他说道:“家师,丁容城。”又高声对着已打扫完战场,正在整队准备赶上前方队伍的千余战士喊问道,“吾等是谁?“
没有时候,会比已方几乎全无伤亡,而刚刚象杀狗砍猪一样,清扫了战场的士兵更自豪壮迈的了,他们高声地、亢奋地回应着杜子腾的问题:“大明铿锵好儿郎!容城麾下第一师!万胜!万胜!“
千余人的声音如此雄壮,并且他们极为兴奋,喊叫了一遍又一遍,吓得那幕僚差点从瘦驴上跌下来,不觉拗断了几条灰白胡须,摇头晃脑感叹道:“真虎贲哉!正得如此猛士,方能平得广西乱局,解生民倒悬啊!圣上教容城先生总督广西,真圣明天子!“说着还冲着京师方向,在驴上抬手长揖。
而潜伏在怀集城外的丁一,此时却就得了哨骑的回报:“三、四千人,不知为何,一路鬼哭狼嚎,倒拖着旗帜,盔甲不齐,正冲着怀集县城的方向狂奔而来!按那脚步,大约一刻钟后到达县城!”
丁一听着,一跃而起,吐出嘴里咬着的草根,仰天长啸:“事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