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付出受伤的代价杀死他,丁一却就是能做到的,因为杀人是不用讲究多少公斤级,不用讲究体型,便如拼刺一样,只要找到破绽,一个突刺中了,便是一击必死。可偏偏丁一是不可能杀死或打残阿勒赤歹,因为这样的话,必定会引起轰动,然后很大可能也先或是伯颜帖木儿之类的,就会召见他,那真是自投罗网了!
于是这对丁一来说,真的是个头痛的问题,他先前没有想到,这个蒙古人的耐力这么好,一轮快速无花巧的重拳至少维持了十秒,大约调整了三五秒过后,又是一轮快速的重拳。
丁一所做的选择,是在阿勒赤歹第二轮重拳结束,主动后撤半步的时候,抢上前与阿勒赤歹对了一拳,接着一个抱腿摔硬把对方摔倒,然后顺着阿勒赤歹腾空踹出的的一脚,向前飞仆,丁一落地就咬破了自己的口腔内壁,爬起身吐出一口血痰,一副受了内伤的样子。
“不打了。”他挥手止住扑上来的阿勒赤歹,用只有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我若出头,都音部落知道我在这里,他们不会放过扎兰达的。”因为阿勒赤歹这样的高手,又是亲身对战,那是骗他不过的,他哪里会不知道刚才那一脚压根没踹上?
但听着丁一的话,阿勒赤歹却就点了点头,退开一步道:“你没输,我没赢,走,进帐篷里喝酒去!喝起酒来。阿勒赤歹必定是要赢你的!”便揽着丁一入了帐篷去。边上围观的那些瓦剌精锐,都说平时混蛋的阿勒赤歹,今日倒是还象个人样子。也有不少人觉得,丁一是体型差太多,要不然以丁一的摔角技巧,不见得就输给阿勒赤歹。
这让丁一在接下来两天,迎了了不少摔角好手的挑战,都是声明不夹杂拳脚的比较高低。
只不过,在这一日上午。阿勒赤歹就被也先叫了去,一直去到下午才回来。喝得熏醉。
“说是阿傍罗刹便是这军马里,那颜抽了十队人,都是好手,阿勒赤歹就在第二队!所以有好酒喝!”他得意地拍打着丁一的肩膀。又从怀里摸出一个酒壶,塞给丁一,“你又不敢出头,怕都音部落知道了,回去祸害你们部落里的女人和崽子,要不你也被选上,便有酒喝……这是阿勒赤歹慢慢弄出来给你的,快尝尝!”
其实也算不上好酒,便是在这年代的大明。这等酒,也值不得几个钱,只不过相比之于阿勒赤歹平日喝的马奶酒。那就真的好喝许多。看着丁一喝了两口,不住点头,阿勒赤歹咧嘴笑着,倒头便睡了。
当丁一走到帐篷外,看着漫天风雪的时候,张懋凑了过来。却是苦着小脸向丁一问道:“这厮对先生也好,对弟子也好。都煞是仗义,到时撤退之际,若是他来拦着我等,可如何下手杀得了他?”
丁一点了点头道:“不错,有进展,会想事了,那你自己好好想想。”他现时头痛的,不是阿勒赤歹,而是也先抽调的十队人,阿勒赤歹只是身处第二队!那么也就是说,有一队人的身手,要比阿勒赤歹更强!这就有点恐怖了,丁一虽不害怕,但却真的有些头痛,关键是在实施狙击之前,他不可能用枪,一用枪就是暴露,暴露了,在十万铁骑里就是一个字:死。
而不用枪,要弄死阿勒赤歹这等身手的家伙,正面对决的话,必定就是以伤换命;暗中动手,以一对十,只怕也难逃以伤换命的结局,只是伤得多重的问题。但如果第一队的人手,比阿勒赤歹还强,说不头痛?那绝对是假的。
丁一甚至已经在考虑,是不是现在就撤出,终止这个计划算了。
因为未知的因素太多了,超过控制的东西也太多了,多到已经很难保证这个行动在战术上的可行性。
阿勒赤歹在午后就被伯颜帖木儿派来的人叫去,他们开始在十万铁骑之中搜寻丁一。
尽管目前丁一所处的位置,基于灯下黑一样的道理,还没有什么危险,但其实也是早晚的事,也先竟有这样的警觉,那么迟早他会想到,开始排查这些守卫,看看丁一是不是渗透到这些守卫他安全的军兵之中,若是也先生起这样的念头,那么丁一就当真插翅难逃。
到时候是连一点反应时间都没有,完全取决于也先什么时候想到这一点。
丁一讨厌这样失去主动的事情,所以当张懋问他怎么办时,丁一便告诉他:“你自己好好想想。”因为除了思考之外,丁一还要去把塞在周围的狙击枪还有两把偏心轮弩挖出来,不可以把这样的利留给瓦剌人。
而当丁一把那几件用着羊皮包裹的装备悄然挖出之后,他就失去了撤退的机会,因为雪开始小了,也许明后天就会晴,所以瓦剌的军马都要开始集结,巡逻的小队、各处的卫兵也开始恢复正常。如果说这是一件糟糕的事件,那么还有一件对于丁一来说,更糟糕的事情。
那就是巴达玛抱着满都海,领着她的二百亲队离开营地的时候,只好有人来找丁一比试摔角,而在丁一干净利落摔倒对手之后,就听着一声口哨,他转过头,却就见着巴达玛从马鞍旁边摘下一袋马奶酒扔了过来,对他说:“不错,是个勇士,要不要到我的卫队里来?”
“不,贵人,扎兰达更愿意守卫着那颜。”丁一很镇定地对着巴达玛行了礼。
而巴达玛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笑着又抛了一袋马奶酒过来,便带着她的卫队而去,但她在马上留下一句让丁一心惊胆跳的话:“可惜我的刀赐给了我的安答,不然的话,我或许会把它赏赐给你,长生天的勇士!”
对于丁一来说,很大的机率巴达玛看破了他的伪装,尽管他在自己和张懋的脸上敷了一层加工过的动物筋膜,以让他们的脸看起来就象是长了冻疮的草原人,不单泛红而且还有一些部位脱皮,并且加深了眉毛,还有眼睛下方的阴影,让他和张懋的脸形,单纯在视觉上,与原本的脸就有着很大的结构差异。
可是从巴达玛的话来看,他的这位安答,未必是在唬他。
因为不然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提起她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
不过在巴达玛离开以后,有许多人就在埋怨丁一不懂事:“那可是巴达玛!那颜的妹妹!阿傍罗刹的安答!跟着她,那有许多的赏赐!”、“也更能活下命来,每回有商队到帖良古惕,都有阿傍罗刹送她和满都海的礼物……”
“在都音部落里,他们当我们是贱民。”丁一把那两袋马奶酒分给周围的蒙古军兵,对他们说道,“来了这里,我才找到了草原上兄弟!”他摇了摇头,“要是那贵人的手下,也跟都音部落的人一样对待我们呢?不,扎兰达愿意跟大伙一起喝酒,一起上阵,一起死掉……”
于是那些蒙古军兵便安慰起他来,一个有本事的人,又愿意把贵人赏赐的酒分给大家喝,大抵人缘总不会太差的,而且他还能跟黑熊一样的阿勒赤歹打个平手,人们都愿意接纳这个唤作扎兰达的男人;不过对于张懋,却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丁一宣传的弓马过硬,在闲时演练起来,却就引来了许多的嘘声:“也就准头还行。”这是最好的一句评价了。
因为守卫着也先的这些军马,都是精锐,对于他们来说,射得准,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正如现代大国的一线野战精锐部队里,步枪一百米胸环靶,伏姿射击能打上靶,能赢来什么赞许?大约再怎么客气和善意,也就是“还行”两个字吧?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头!”有人这么给张懋提出建议,“不然的话,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连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说,“太慢了!蒙古歹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又不骑马,步射这么近,用把软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轻箭,我那五六岁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张懋被说得头都抬不起来,一个是他毕竟是大明英国公,就算有天赋,练习起来,自然也不比这些草原上百战余生的精锐那么拼命,现时雪停了,风仍很大,箭可不比枪弹,五十米能上靶,老实说算很不错了;一个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说重心,是放在狙击枪和手枪上了,毕竟在丁一改良了这个时代的枪械之后,他是看得出来热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了。所以张懋也不可以单纯抱着弓箭死练。
不过此时被蒙古人的军兵这么一调侃,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箭术真的是一无是处,不禁很是尴尬。还好丁一走过来揽着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练,等二十岁,看他们谁还敢笑话你!”
“十四?”边上的人就惊叹起来,阿勒赤歹或是陈三那些的体魄,于这年代,不论关内关外总归是少数,张懋一米七上下的个头,他们就很感叹了,不住有人拍打着张懋的肩背,“不错!才十四,好好练!”、“扎兰达,你这崽子长大了,怕是能赶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强啊!”
丁一微笑和应着,看不出有一丝的忧心,尽管那十支精锐中的精锐,正在军中搜寻他;尽管巴达玛很有可能,已经识破了他。(未完待续)
ps:牙太疼了,到现在才总算凑齐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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