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睡醒后,曾凡没去机房,与赵振喜、倪飞一起去了教室里。
周末原本是放假休息的时间,留下学习的都是非常有毅力的学生,没有老师的督促也知道努力。
除了离开的杨菲菲,上午的那些同学都在,他们三个算来的比较晚了。
同桌高小娜看到曾凡难免奇怪,他不得不把那套说辞又重复一遍,作业都写完了,他就拿出一本语文书,手托着下巴装模作样的用功学习。
答应了杨菲菲写篇小说投稿,真正开始构思怎么写,曾凡发现有点无从下手了。
除了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的时候胡编的作文,那种几百字的作品,他就没写过超过一千字的文章,这点字数如果用于投稿显然有点拿不出手了。
杨菲菲告诉他,一般的短篇小说要两千到五千字,中篇五千到两万字,这两种规模最适合他这样的新手,超过两万字以上的算长篇,暂时可以不考虑。
最少要两千字,该写点什么内容呢?
深入思考起来,曾凡发现他自己的经历本身就很神奇,完全可以写成科幻小说,不过怎么样让编辑认可,那就很考验实际的文字功夫了。
他的全部经历两千字肯定写不完,估计也没人信,应该选取其中一段为主,又不是写论文,关键是文字如何打动人,而不是承载的内容真假。
好在曾凡不需要逐字逐句的写出来再修改,可以像编程一样先在大脑里遣词造句,思考差不多后,再像敲代码一样一次性输出,能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笔墨。
周末的教室没有老师上课,能出现在这里的当然自觉性很高,上课铃下课铃会定时响起,教室里的同学偶尔也会有人出去上厕所,或者小声的讨论一些问题,教室里一直都很安静。
曾凡手托下巴,一晃一晃的思考,琢磨小说该写什么内容,从上个平行时空过来,那边是二零一九年,现在是二零零零年,差了将近二十年,要不然写写那个时代?
可惜那个时空的曾凡和初中的同学们几乎断了联系,对大家当时的情况了解都非常有限,不能做太多对比。
不过那个时空的曾凡研究股票,查询了四五千家上市企业的资料,能上市的当然都是所属行业的佼佼者,这些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当时社会的整体情况有了很深的认知,加上还有女娲另一个位面的庞大数据库支持,资料内容肯定不会少,小说的字数不需要发愁凑不够。
真正需要发愁的是选择哪些内容,用什么方式呈现出来,既符合他当下的初中生身份,还要有足够的吸引力,不然小说没卖点,编辑看不上,那就白费劲了。
具体内容还没确定,小说大纲和名字曾凡先想好了,就叫做‘我的黄粱一梦’!
在课堂上睡觉,梦到了二十年后,国家经济蓬勃发展,自己上学的时候不用功,始终一事无成,还在建筑工地做危险又辛苦的架子工,蹉跎了岁月,耽误了青春,悔不当初,梦醒过后幡然醒悟,发奋学习。
这样的内容符合他现在的身份,积极向上又有正能量,描写一些二十年后的高科技,智能手机、空间站、高铁、人工智能之类的场景,还有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人们的平均收入,贫富差距对比,这些常理都可以推测出来,只是现在提出来就会有格外的有震撼性,字数凑凑应该差不多了。
大概的脉络设想差不多,真正的组织起具体的文字内容,曾凡才发现两千字根本写不完,随便转换一个场景就要一两千字,怎么也要有三五个不同场景,还要有人物刻画和对话描写,整个小说架构完成,在他脑海中组织的小说内容超过了三万五千字。
小说内容有上个时空的现代化场景,有他本源时空的架子工经历,还虚构了他和几个同学的现状对比,既然是科幻小说,那些现代化场景描写他不想精简,自身的打工经历也不想精简,只好精简与同学的对比了。
杨菲菲这个美女班长得保留,男同学就对比王伟和刘志新好了,人家一样不好好学习,照样可以混的风生水起,有一定的讽刺性,其他的同学只能大幅度精简了。
小说里面当然不能用真名,但是他们一看就明白是谁,很容易对号入座。
经过删减浓缩之后,内容仍然有接近两万字,曾凡觉得差不多了,拿出一个作文本打算开始输出。
这时候他发现了尴尬的地方,作文本一页三百多个方格,一本二十页,最多六千字,还不算标点符号,全写出来最少得四五本才行,他的桌斗里面只有一个用了一半的作文本。
“本子不够用了?我借你一本!”同桌高小娜看他翻腾,明白了他在找什么,递过来一本。
一本当然不够,一页纸写三百字,曾凡也感觉太浪费了。
“不够,你有信纸吗?”
“你要写什么,一个本子还不够?”高小娜好奇问。
“写一篇小说,大概一两万字!”曾凡解释道。
“啊~!你提前过来,就是为了写小说呀?”高小娜很惊讶。
“听说可以挣稿费,我准备试试!”曾凡笑道。
“哪有那么容易,不是特别出色,很难发表的,有那个时间不如复习一会功课呢!”高小娜可能受到过打击。
“那我也得试过才知道呀,你有信纸吗,借我用用,一页能写七八百字吧,能节省不少纸!”
“不好意思,上次写信我拿回宿舍了!”
“没关系,我出去买一本好了!”
学校外面就有一家文具商店,曾凡想起书包里借的那本《寻秦记》小说,正好一起还掉,早就看完了,不需要再看一遍,借书的十块钱押金应该可以买几本信纸了。
出了校门口往南走,结果发现租书店没开门,书店主要对象就是镇中的学生,周末没什么人来还书借书,老板可能忙别的事情去了。
书店旁边就是文具店,曾凡感叹可惜打印店还不普及,不然的话自己在电脑上录入拷贝进软盘,然后到店里打印出来,省了一个字一个字去写,应该就省事多了。
不过转念一想,就算能打印,现在的价格估计也不是他能承受的,自己花价钱打印出来,结果不能发表,挣不到稿费,那可就亏大了。
一页信纸写七八百字,曾凡预计要三十页左右,买了两本五十页的信纸,然后又买了一支签字笔,比圆珠笔好用,尤其是笔珠更小,更节省墨水。
精打细算的本性又暴露出来,他觉得这一支笔应该够写几万字了。
曾凡将两本信纸折起和签字笔塞进军大衣口袋,两手互相插进袖子里,一步步溜达回教学楼。
回到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曾凡刷刷刷的书写起来,将自己脑中构思好的文字输出到信纸上。
初中时候的曾凡,字迹歪歪扭扭并不好看,不过重生而来的曾凡有了在北魏几十年的经历,花大量时间练习过毛笔书法,他优化过的身体,有精准的控制能力,写出来的字迹有很浓的魏碑风格。
高小娜本来以为曾凡只是一时兴起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出去买了信纸,回来后开始写所谓的小说。
她自问语文成绩很不错,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也曾经偷偷的写过一些文章投稿,结果当然很伤心,没想到曾凡说做就做,竟然还要写上万字的长篇,高小娜内心很不以为然,等着看他受打击。
曾凡顾不上去理会同桌的想法,化身人肉打字机,不停的在信纸上输出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