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崇祯皇帝在考虑再三之后,无奈接受了周延儒的建议,召开内阁辅臣、六部尚书、侍郎以及都御史以上级别的言官及六科给事中参与的朝会。
这次朝会上,崇祯皇帝没有让朝臣发言,直接让轮值太监曹化淳宣布目前朝局的种种困难,包括东南西北中所有的问题:祸乱中原的流贼,虎视京师的建虏,雄霸草原,探出爪子到榆林的叫天军,西北、西南的土司造反,广东、福建沿海的西夷和海盗之乱,江南的水涝,北方的旱灾等等。
把所有问题再次揭开之后,直接询问是否有能臣有办法替君分忧?
当然了,结果也不出崇祯皇帝的意料。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平时能说会道的文官没一个给力的,都当了庙里的泥菩萨。
于是,崇祯皇帝按照计划开始了第二步,向朝臣宣布道:“这些事情急需解决,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朕也不难为你们,再给你们一天的时间回去想……”
他一边说着一边注视着底下这些朝中基本上是最高的文官,没发现他们有一丝表情变化,知道这些都是老奸巨猾之辈,不得不接着继续道:“明日一早,每位卿必须交一份解决问题的奏章出来,可以不记名。到时候看诸位臣工所献之良策最多,朕就采用那种良策,其他人不得非议!”
一听这话,所有文臣都微微变了脸色,或拿眼瞅瞅崇祯皇帝,又或个别人若有所思地看向内阁首辅周延儒。
崇祯皇帝自己在说完之后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宣布道:“今日朕累了,明日等着诸位臣工的良策。”
说完之后,一甩袖子。不再理殿内的所有文臣,罕见地不处理政务,直接转回后宫去了。
皇帝都走了。再留着也没什么意思,殿内的文臣们根据自个的关系。三三两两地也一边走一边讨论,很快也散了。
崇祯皇帝的这个法子,其实就是一些正确但不好说的政策,用了无记名方式投票解决,和崇祯皇帝用抓阄来决定内阁辅臣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真要说起来,如果所采取的政策到最后还是非常让人难堪的,最终承担的后果虽然是不记名,但崇祯皇帝却是逃不了的。只不过有一块遮羞布而已。多少心理能有点安慰。如果不是逼得无路可走,崇祯皇帝也不会考虑了一晚后就答应了周延儒的提议。
不说崇祯皇帝的话在京师引起了多少波澜,又有多少文官悄悄地互相串联通气,最终的结果在时间到了之后还是出来了。
对于大明天下如今的困难局势,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第一种是和建虏议和,尽量满足建虏的要求换回山海关,而后就可以腾出精锐的勤王军,到时候不管是中原的流贼,还是西北、西南的土司,或者是草原上的叫天军和海盗都有力量去对付。搞不好就能收拾破山河,重新回到天启年间的局势,再徐徐图中兴。
第二种是迁都金陵。把已经乱成一团的北方让给流贼、叫天军和建虏去祸害、去抢,而朝廷则在南方学勾践,卧薪尝胆,依据南方、特别是江南的繁华重振精锐之师,以渔翁之身坐收鹬蚌相争之利,必然也能中兴大明。
第三种则是招安战力最强,态度比较暧昧的叫天军,然后驱使叫天军从草原上去攻打辽东,最好和勤王军夹击山海关。如果有可能,一举光复辽东。解决大明最大的祸害,而后流贼、土司以及海盗都不是问题。很容易剿灭之。
当然,还有其他建议,只是个别人有提出,就忽略不计了。
而在以上三种建议中,第三种得票最高。不过这其实也不难猜,至少崇祯皇帝在估计了一天之后,也已得到这样的结论。
因为第一种建议里,任何人都能预测到,对于满足建虏交出山海关的代价将会非常大,大到朝廷很可能没法满足。因此虽然一些人有提出,但大部分人并没有考虑这条。
而第二种建议,则是因为地域的关系,那些出身北方的朝廷官员自然不会同意南迁。光是这些不投票,就不可能让这种建议得到多数票。
最后这第三种建议,崇祯皇帝在之前就有过这个想法了,只是被文官劝住了。如今对他来说,最多开一个口子,让那些造反的贼人有了榜样,以为闹大了后可以被招安得到高位和荣华富贵。
这种事情,其实也只是说说而已。还有那个反贼能做到像叫天军这样厉害的,崇祯皇帝是不会相信的。事实上,对于叫天军真这么厉害,他心中多少也还是有点怀疑的。
这第三种建议,其实比较顾忌的还是那些文官,就怕叫天军被招安后,和崇祯皇帝的通气中,把不该说的说了,以后就不好糊弄皇帝,搞不好能放出厂卫。
不过这事不是不能解决,只要处理得当,到时候就算叫天军那首领胡广真得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份子,那他也会成为厂卫的对头,自然不会乐意看到厂卫重新被崇祯皇帝用起来。
因此,就这么几个方案,最终以招安叫天军胜出。在商议过几天后,招抚使和底线的条件都有了定论。一道八百里加急的圣旨,经过内阁和六科给事中这种正常流程而非中旨的圣旨发往陕西固原的三边总督府。
当陈奇瑜接到圣旨时,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原本他打了那么个大败仗,虽然玩弄笔头,写得好像不是他的责任。但实际上,他作为三边总督,又确实是打了败仗,受处罚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这处罚是大是小而已,毕竟他在朝中也是有对手的。
但没想到,这次的圣旨中,只是让他以功补过,只要能招安叫天军,则他打败仗和丢城失地的责任可以不计较。
于是,不管是为自己的前途,还是为了大明王朝的未来,陈奇瑜不得不再次亲自北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