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执睿不解地问回到原来位置坐下的苏靖安为什么不拨剑,他的回答居然是:“我有个毛病,拨剑就想杀人或伤人。这种小比试,友好交流一下就行。”
这人毛病有点多。
“那你平时怎么练剑?”
“木的啊,而且还得是那种叫铁桦树做的,一般的还不行,容易折。没当教主前,一直用木剑。”
“铁桦树做的剑?这种树木比一般的钢铁还得硬上一倍,跟你用真剑的杀伤力不差上下。”
这一对比下来,还不用一开始就用真剑,还没那么麻烦。
“这个还真的奇怪,但心里知道它是木的,就没有拿它伤人的想法,但真剑不行,一旦打起来,不见点血收不住。”
南宫执睿想起来,他们的父亲在选苏靖安做圣子之前,就一直刻意给他植入心魔,导致他的杀伐意识一直比别人的强。
看来傀冥教的人过度保护,只是把他的心魔暂时压下去了而已,并没有消除,要重新激起来,似乎不太难。
这人的性格,实际上并没有明面那么非黑即白,是亦正亦邪的,但他自己并没注意到这件事。
“干吗看着我笑得这么阴森?有点缺点不是很正常吗!”
苏靖安以为南宫执睿在笑话自己的自控能力差,心里不爽。
“没有,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而已。”
南宫执睿说着,垂眼看向茶杯,拿茶杯。
“盯完人突然说这话,感觉不太妙。你别又把什么“有趣”的主意打到我的身上,不然我到时候真翻脸了。”
这人的有趣,在自己身上,绝对的灾难。
南宫执睿转移了话题:“那你接下来是不是可以稳赢?”
“我赢了,你娶雷宇山庄的大小姐吗?”
“谁赢来的谁娶。”
“那我干吗要赢?”
所以在最后的对决中,苏靖安以一个不动声色的失误输掉了比赛。
顾全了对手的颜面,自己又不太丢脸——更重要的是,不用娶那压根不认识的山庄大小姐。
白天比武招亲,夜里便是宴宾请客,饮酒作乐。
苏靖安一直没见到雷宇山庄的大小姐雷迟蕊,并不知道她对这第一名是什么想法,但这雷宇山庄的雷云择,好像很满意。
宴会上苏靖安看着雷云择给人敬酒,他百无聊赖地问南宫执睿:“鸟人,你说父母这样给自己的女儿选佳偶,靠谱吗?”
“鸟?人?”
南宫执睿差点被一口酒呛了。
苏靖安嫌弃地看他一眼:“就你这出息,你不是叫隐少鹤吗?鹤不是鸟?叫你鸟人很合理。不然我总记得你本名。”
“你不用叫名字,叫一个字也可以。”
“你少占我便宜,不叫。”
苏靖安知道南宫执睿说的一个字,是哪个称呼。
南宫执睿也知道,这人固执起来,威胁也不顶用,不再强求了。
“这世道,婚姻都是父母作的主,靠不靠谱,随缘。”
聊着的时候,苏靖安掰了掰手指:“对了,你比我大十岁,现年二十八了吧?为什么没有夫人?”
“有过两任,发病的时候杀了。”
苏靖安:“……那你还是和陶青凑合凑合过得了,别祸害别人姑娘。”
陶青一脸郁闷:这关我什么事……
除了饮酒作乐,毕竟这还有不少江湖人在,江湖人,讲义气,也讲武功。
苏靖安最后虽然输了,但他的剑法,诡异又独特,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雷云择过来给南宫执睿和苏靖安敬酒的时候,他便说:“隐宫主您这位义弟武功剑法还真的不是一般的了得,就是不知道出自哪个门派?我在江湖上识人无数,从未见过这么诡异多变的剑法。”
义弟?苏靖安瞪了眼南宫执睿,这人居然给他乱按身份。
“雷庄主过奖了,不过是我自己胡乱捣鼓出来的招式,雕虫小技,无名无派,上不得台面的。您瞧,我这不是输给了安衍教的少主了。那可才是贵庄大小姐的良缘呢!两人应当是郎才女貌,天合之作。”
南宫执睿在一旁笑,这臭小子学舌还挺快,还会说恭维话了。
苏靖安压根就不知道那小姐是圆是扁,反正说好话就对了。一般人好像喜欢听这个。
雷云择一听,果然十分开怀:“隐宫主您这位义弟可真会说话,下次小女的婚宴,二位可一定要来喝个痛快!”
南宫执睿说一定,雷云择便去别桌敬酒去。
陶青有个事也好奇了一路,雷云择离开他才问:“傀冥教前任教主苏烈的剑法那么出名,为什么这里那么多人,居然没人识破?”
这个问题,南宫执睿帮苏靖安回了:“他这套剑法不是傀冥教的剑法,我倒是从里面看到了一些凛玄教剑法的狠辣。但也不是凛玄教的剑法。”
苏靖安这会有点小得意:“我以前没法和人交流,一个人待着又无聊,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当然没人看得出来。”
“你以前不和人交流,就为了琢磨这种东西?”
“我倒是想交流,但是没法交流。”
提到这个,苏靖安现在想起来都很忧伤。
“我从来没离开过那个地方,龙奕国的语言和凤华国的语言又不同,刚开始哪听得懂他们在跟我说什么。图画我倒是看得懂。”
所以这人压根不是故意自闭七年,他是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学新的语言……
“你这学语的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差,居然学了七年,周围人当时当你是傻子或哑巴了。”
“没到七年,是六年半,我学会龙奕国所有的文字才开始和人交流的。嗯?”苏靖安想到了点什么,“你怎么知道我那么久没开口和旁人讲话?”
“今晚这酒不错。”
南宫执睿不转话题还好,一转,苏靖安就想到了一个人。
“知道我自闭那么久的,在你接触的人里只有仇令鬼。除了这个,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比如大冬天的,半夜一声不吭跑他床上把冰手冰脚塞他衣服里冰他。”
这应该是五六岁时候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