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拍照的年轻男女离开停车场,梁沅沅才露出没见过世面的表情,眼睛瞪得大大的,绕着粉色跑车转了一圈:“哇啊啊啊,这个粉色也太漂亮了吧!一点都不俗气,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孟渐晚挑了挑眉,不可否认,确实很漂亮,是她喜欢的颜色,车型也是她最喜欢的那一款。
她得承认,放任这样一辆爱车停在这里没开,需要很大的忍耐力。
梁沅沅惊叹连连,忙不迭从包里掏出手机,塞到孟渐晚手里:“姐,帮我拍几张照片,我要发朋友圈!”
她的表现跟前面那一对拍照的男女没有区别,孟渐晚有点无奈,实在不理解小姑娘遇到一点新鲜的东西就要拍照的心理,吃块甜点先拍张照、做完美甲拍张照、上车之前居然也要拍张照。
在梁沅沅祈求的眼神下,孟渐晚还是接过手机,帮她拍了几张照片。
车门向上抬起,孟渐晚躬身坐进驾驶座。梁沅沅踏着小碎步跑到另一边,坐在副驾驶座上,系上安全带后就低着头专心致志修刚才拍的照片。
孟渐晚启动了车子,熟悉的发动机轰鸣声响起来,她单手转动方向盘,将车子从停车位里开出来,冲上停车场出口的陡坡。
一路行驶过去,整条街都是轰隆隆的声音,是真正意义上的“炸街”。
梁沅沅惯性后仰,后背抵着座椅,感受到强烈的推背感,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她的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看向身侧的孟渐晚。
果然跑车要配美人,尤其是车技好的美人,她光是看孟渐晚打方向盘的样子就觉得分外养眼。手就搭在方向盘上,轻轻松松、游刃有余,面上没有任何表情,冷酷劲儿十足。
梁沅沅忽然大呼:“姐,开敞篷!”
孟渐晚扬起一边的眉梢,好笑道:“今天刮大风,你确定要开敞篷?你精心打理的发型不想要了?”
梁沅沅:“……”
梁沅沅看向窗外,路边的景观树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再联想一下自己的头发被吹成鸡窝造型,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哦,好遗憾,感觉开敞篷会更酷。”
前面正好是红灯,孟渐晚把车子停在斑马线前。
隔壁车道的男人降下车窗,朝这边吹了个口哨,见梁沅沅看过来,又打了个手势,显然是注意她们好久了,想认识一下。
孟渐晚侧目,云淡风轻扫了一眼,没理会。
等红灯倒计时结束,车子缓缓驶过斑马线以后,开始加速,孟渐晚毫不费力就把那辆车远远甩在身后,眨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这是梁沅沅第一次感受到飙车,出于对孟渐晚的信任,她没觉得恐怖害怕,只觉得刺激得不行。尖叫声一直堵在嗓子眼里,喊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浑身的血液仿佛被点燃了。
从商场到酒吧的一路,这辆跑车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孟渐晚始终淡定,将车子稳稳地停在酒吧门口。
梁沅沅下车,抬头望着具有设计感的牌子,头脑又开始发热,闷着头就往里冲。
孟渐晚锁了车,一回头就没见人影。
“……”
孟渐晚走上台阶,推开左边那扇旋转金属门,喧嚣的音乐节奏随着门的缝隙拉大而逐渐清晰,全部倒进耳朵里。
一路往里走,端着托盘的服务生都点头跟她打招呼,“孟姐来了”“喝点什么”“好久没看到你了”“今晚玩得愉快”。
孟渐晚摆了几下手,算是回应,然后就在吧台边看到了梁沅沅。她被钟城拦住了,要查看她的身份证,梁沅沅正比划着双手努力跟他解释。
孟渐晚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扯着梁沅沅的后衣领子,把她拉到一旁。
梁沅沅长舒口气,感觉自己被解救了。
钟城眼睛一亮:“孟姐过来了。”顿了顿,问她,“这个女孩你认识?”
孟渐晚点头:“跟着我一块过来的,放心,成年了。”之前在海鲜自助餐厅聚会,钟城有事没来,没见过梁沅沅。
钟城对梁沅沅说了声“抱歉”,指着角落里一个六人卡座说:“提前给你们留了位置,苟盛他们还没过来,先过去坐吧。”
孟渐晚带着梁沅沅过去,小姑娘左顾右盼,颇有点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既视感。音乐声太大,她说话不得不提高音量:“我还以为酒吧都是乱糟糟的呢,没想到还挺有格调。”
“钟城找专人设计的,走的是中高端路线,没那么乱。”孟渐晚在卡座靠过道的一个位置坐下。
梁沅沅坐在她身侧,不多时,有服务生递来菜单,孟渐晚不用看就知道有哪些酒类,转头问梁沅沅:“会喝酒吗?”
“不会,但是我想尝尝。”梁沅沅说。
“那还是算了吧。”孟渐晚对服务生说,“给她一杯果汁,我要一杯悬浮威士忌……啊,算了,我也要果汁,开车过来的。”
服务生拿着菜单离开了,梁沅沅这才好奇道:“我怎么感觉这家酒吧的人都认识你,你经常过来玩吗?”
“不经常来。”孟渐晚靠着卡座椅背,跷起二郎腿,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坐姿相当不羁,“这家酒吧的老板是我朋友。”
原来如此,梁沅沅竖起大拇指,姐姐就是厉害,行走江湖到处都是朋友。
两杯果汁很快被服务生端上来,苟盛他们恰在这时过来了,瞄了一眼桌子上的饮料,笑道:“孟姐,你今晚喝饮料?”
话落,注意到孟渐晚身边的女生,苟盛稍扬下巴打了个招呼:“嗨,小美女,我们又见面了。”
梁沅沅咬着吸管,朝他挥了挥手。
孟渐晚倾身端起自己那杯冰镇葡萄汁,简洁道:“开车来的。”
“今天是狗哥生日,喝饮料有什么意思,喝酒啊。”魏灿阳勾着苟盛的肩膀,朝孟渐晚笑,“大不了我找代驾送你们回去。”
甘星野附和:“阿阳说得对。”
梁沅沅能想象到这群人平时聚会时的状态,猜到孟渐晚是因为自己才不喝酒的,忙不迭说:“没关系,姐姐你喝吧,不用送我回家,我哥来接我。”
孟渐晚一顿,迟疑道:“你……哥?”
“对啊,我刚才发了条朋友圈,被我哥看到了,问我在哪儿,我就说了酒吧的名字。他刚好在附近跟人谈生意,说忙完了就过来接我。”梁沅沅交代清楚,撇了下小嘴,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平时可没有这么关心我,还亲自来接我呢,说得怪好听的,我看他就是知道你在这里,想来见你。”
孟渐晚:“……你跟他说了我在这里?”
“没有啊。”梁沅沅说,“我发的那张照片是站在粉色跑车旁边,跑车是他送你的,他当然能猜到我跟你在一起。”
孟渐晚一噎。
她的智商可能下线了,没想到这一点。
钟城处理完事情也过来了,手里拎了一箱啤酒,放在桌上。苟盛叫了炸鸡外卖,摆满了一桌,大家边吃边聊,享受着酒吧里的氛围。
孟渐晚也放开了,把果汁推到一边,端了杯酒喝,突然想起什么,朝钟城抬了抬下巴:“你的摇滚乐队呢?”
钟城低笑一声,大概是没想到孟渐晚也对乐队感兴趣。他看了一眼舞台,而后,低头看腕表:“八点正式开始,还有一刻钟。”
梁沅沅偷偷喝了一杯鸡尾酒,已经开始摇头晃脑了,眯着眼睛,一脸茫然:“什么乐队?有帅哥吗?”
“有,全是一米八的大帅哥。”钟城喝了一口酒,三根手指捏着方形玻璃杯的杯口,晃荡着里面的酒液,“比起娱乐圈的男团也是不差的,脖子以下全是腿。”
“哇哦,在哪里在哪里?!我要看帅哥!”梁沅沅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大睁着眼睛四处搜寻。
“马上就来了,你先坐下。”孟渐晚一把把她拉下来坐好。
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的民谣歌手唱完一首歌,全场的灯光熄灭,只有头顶一个幽蓝色的光球还在旋转,无数道放射性的光束撒向四周。
像是被谁按下消音键,整个酒吧倏地安静下来。
一束追光灯在舞台上亮起,一个穿着深蓝色丝绸质地的衬衣、黑色长裤的男人站在立式麦克风前,两手握住架子,垂着头闭着眼睛,额前的碎发在脸上投下淡淡一层阴影,遮住了眼睑,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如泉水击石般清透的嗓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众人不由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打扰到这位仙子。
仙子浅吟低唱了两句,忽然停住,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像是吹响了一声号角,霎时间四周灯光大亮,架子鼓、电吉他、贝斯的声音一齐响起,节奏感极强。
男人一手取下麦克风,一手拉开架子丢到一边,仿佛褪去了满身的仙气,投身到热闹非凡的人间。嗓音也随之转换,由一开始的空灵清澈变得低沉磁性。
孟渐晚目露惊艳,忍不住鼓了鼓掌:“绝了。”
舞台下面的女生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大声喊着主唱的名字。孟渐晚侧耳听了一下,好像是叫“苏灿”?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个字。
梁沅沅痴痴地望着台上的人,酒醒了大半,激动地站起来尖叫:“这也太帅了吧!啊啊啊啊!”
孟渐晚:“……”
以前没看出来,梁沅沅是这么花痴的人。
苟盛:“老钟,你从哪儿请来的乐队?”
“外地过来的,那天晚上,他们的主唱突然联系上我,问我的酒吧需不需要驻唱。我酒吧原本有个民谣歌手,不缺驻唱,但我看他态度挺诚恳,就让他们留下来试试,没想到这个乐队实力还不错,让酒吧大火了一把,尤其是主唱苏粲,唱跳俱佳。”钟城给自己的酒杯倒满酒,“最主要的是,价格不贵。”
梁沅沅刷地扭头:“叫什么?苏灿?灿烂的灿?”
钟城:“不是,就那个璀璨的‘璨’右半部分。”
梁沅沅用手指在掌心写了一下,明白了。
孟渐晚用手肘推了推梁沅沅的肩膀,看她时而清醒时而晕乎的模样,说:“看上了?”
梁沅沅大手一挥:“嗐,谁不喜欢帅哥!”
舞台上又换了一首歌,仍然是那个乐队,架子鼓和电吉他都被酒吧的工作人员搬走了,空荡荡的舞台上站着四个身材颀长的男生,戴着棒球帽覆手而立。
三秒后,如鼓点般密集的伴奏音响起,他们边唱边跳,果然像钟城说的那样,堪比娱乐圈的男团。
孟渐晚拿着一根炸鸡腿,边吃边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听见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她还以为是幻觉,顿了数秒,扭头朝声源处看去。
孟维夏的侧脸清晰地映入眼帘,孟渐晚稍稍扬眉,在这里遇到她实在是意外。
孟维夏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坐在隔壁一个四人卡座。大家聊着天,不知不觉就聊到最近讨论度最高的孟渐晚。
“你们说,孟渐晚用了什么手段让宋遇这么着迷?我可太好奇了!”其中一个穿着小香风裙子的女人说。
另一个女人搭腔:“你想多了,说不定宋遇就喜欢那一款呢?”
坐在孟维夏身边的一个女人鄙夷道:“得了吧,孟渐晚就是孟家上不了台面的拖油瓶而已,她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名角儿?到处抢风头,让人笑掉大牙了好吗?至于宋少,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我要是个男人,我也觉得新鲜刺激。如果要娶回家过日子,我还是选夏夏这样的。”
几个小姐妹看着端坐在座位的孟维夏,赞同地点了点头。
孟渐晚抿了一口酒,把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搁,还没出声,沉迷于主唱美色的梁沅沅就腾地站起来,眼扫四方:“谁?!谁在说我姐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