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看护室内,房门突然被推开。
正在抖动怀中婴儿的曹修戈扭头,有点诧异的笑道:“这么快就说完了?有没有朝他的脸上狠狠的甩一个耳光?”
推门而入的宋洛神神色平静。
“你是专程过来看笑话的吗。”
曹修戈莞尔。
很快,宋洛神无视一旁的子鼠,目光很快落在曹修戈抱在怀中的那个婴儿身上。
婴儿没有睡着,正睁着乌黑明亮的眼睛,打量着屋内的几个大人。
“这孩子长得真俊。”
坐在轮椅上的曹修戈摸了摸孩子的脸,有感而发,然后很善解人意的主动把孩子主动抵了过来。
“当然,我相信你如果和他有孩子的话,肯定会更加漂亮。”
他像是夸奖。
宋洛神不言不语,把孩子接到手中。
这个孩子,她并不是第一次见。
但是她此刻对这个孩子的感情,无疑比几天前在蔡红鲤怀里看到时要复杂的多。
这婴儿看起来四五个月大,肌肤白嫩,粉雕玉琢,煞是可爱,虽然不吵不闹,但很是活泼,在宋洛神怀里不断扭动,并且还探出两只小胳膊像是要抓宋洛神的头发。
宋洛神伸手捏住这个小不点不安分的小手。
“我没有想到,你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居然还能够帮他照顾孩子。”
语气轻缓,但是言辞却极为尖利,投桃报李,杀伤力惊人。
曹修戈面不改色,甚至连那抹微笑都没有丝毫变幻。
“你觉得我有理由伤害这个孩子?”
宋洛神抬起头,无声看向后半生或许只能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我曹修和虽然不是什么英雄,但是也不会无能到把愤怒发泄在一个连话都还不会说的孩子身上,况且,损人不利己的事我不会做。伤害这个孩子,除了无意义的发泄外,还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抱歉,我真的想不到。”
说到最后,曹修戈眼神变得玩味起来,饶有意味的道:“如果你无法说服自己的话,大可以自己动手,放心,我能够理解,绝对不会阻止你的,是吗,子鼠。”
一旁的子鼠神色宁静,不言不语,一如既往以一个影子的姿态,不离不弃的守候在这个男人身边。
宋洛神莞尔一笑,抚弄着婴儿的柔嫩的小手,轻声道:“你这种挑拨离间的手法未免太过拙劣了一些,可不像是我认识的曹修戈。”
“噢?拙劣吗?”
曹修戈貌似有点讶异,继而笑道:“那我说个不拙劣一点的,宋老最近和我家老爷子有过交流,看意思,是打算让两家摒弃前嫌,缔结秦晋之好,你说宋老是老骥伏枥,还是老年糊涂?”
宋洛神眼神凝了凝。
曹修戈看着她。
“看你这副样子,似乎是不知情?这倒是让我有点意外了,你这个做姐姐的,连全部家产都舍得拱手相让,难道对自己弟弟的人生大事,就这么不关心?”
“你是说,我爷爷打算让锦瑟嫁进宋家?”
“bingo!”
曹修戈放在膝盖上的右手打个一个响指。
“不愧是整座京都城交口称赞被誉为五百年一遇的奇女子,果然一点就通。不错,宋老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冤家宜解不宜结,人老了,争斗心也就淡了,想的和年轻时候自然就不太一样,化干戈为玉帛,两家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岂不是皆大欢喜?”
宋洛神不动声色,淡淡一笑。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很赞同这桩婚事?据我所知,你不是一向最反感政治联姻的吗?”
虽然自己的确并不知情,但以曹修戈的个性,肯定不会拿这种事情胡说八道,十有八九爷爷真萌生了和曹氏联姻的意思。
曹家锦瑟根正苗红,并且秀外慧中,无论长相品性还是出身,可以说都是难得的佳配,与自家,的确算得上门当户对。
只是……
两家的恩怨延绵了几代人,现在决定要握手言和,真的可能吗?
曹修戈笑了笑,拍了拍自己残疾的大腿。
“我的确反感政治联姻,但是奈何我现在已经成了半个废人,身不由己啊,现在的我,哪还有资格去干涉锦瑟的婚事。”
宋洛神看向那只被她亲手废掉的腿,默然不语,眼神闪烁不定。
“好了,我出去看看手术室那边的情况,就不打扰你和孩子沟通感情了。”
子鼠适时走了过来,推着曹修戈与宋洛神擦身而过,离开了看护室。
“太子,你真的决定不管小姐了?任由她嫁入宋氏?”
走出看护室后,子鼠低声开口。
曹修戈的残疾,无疑宣告着曹氏元气大伤,可是与彻底土崩瓦解的李氏不同,曹氏的根基还在,未来说不定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哪怕那或许已经是几代以后的事情。
但不可否认的说,与如日中天的宋氏相比,曹氏无疑是没落了,如果曹锦瑟真的嫁入宋府,那在很多人心中,或许还意味着他们曹家高攀。
“我理解爷爷的打算,现在与宋氏联姻,的确对我们曹家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至于可能产生的那些风言风语,根本不足挂齿,我固然不愿意让锦瑟成为家族斗争的牺牲品,可是你觉得亲手导致这场惨败的我,还有颜面站出来说那个不字吗?”
成为一个残疾后态度很是豁达的曹修戈眼中终于流露出一抹感伤,虽然浅淡,但是无比真实。
每一场斗争,都有失败者,失败,就必须得承受代价。
古往今来,多少王朝的女眷,就是这样成为了牺牲品。
“所以。”
子鼠若有所觉的开口。
“太子你是刻意告知宋洛神,想让她出面阻止这桩婚事?”
曹修戈笑了笑,形同默认。
“可是太子,你觉得她真的会阻止吗?”
子鼠不解道。
“她现在弃商从仕,宋氏给她提供不了太大的帮助,她需要我们曹家的资源,我觉得,她应该会乐见其成才是。”
“她会的。”
曹修戈轻声道:“她也曾经亲身体会过仇恨的力量。如果宋朝歌不是姓宋的话,这桩婚姻倒也不算太坏,可是我不想看到锦瑟重蹈蔡红鲤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