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望将手掌放在桌下,桌上的筷子却似突然中了魔法一般,飞射而起,尖锐而短促的风声“嗖”的一应,两只筷子已飞到那少年面前。
那少年汉子笑叱道:“好气功。”
“好气功”这三字,吐音不同。“好”字是开口音,说到“好”字时,这少年以嘴迎着飞筷来势;“气”字是咬齿音,说到“气”字,这少年便恰巧用牙齿将筷子咬住;“功”字是吐气音,待说到“功”字时,这少年已将筷子吐出,原封不动,挟着风声,直取金无望双目。
这一来一去,都急如闪电。
叶笙微微一笑,空中筷子突然踪影不见,再看时已到了叶笙手中。但这去势如电的一双筷子,叶笙究竟是用何种手法接过去的,另外两人全然未曾瞧见。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其实,叶笙刚刚使用的,正是融合了陆小凤之“灵犀一指”意境的武功。
这少年武功之高,固然是大出金无望意料,但叶笙的武功之高,却显得更出乎这少年意料……要知这三人的武功,无一不是江湖中罕睹的绝顶高手!
三人对望一眼,面上却已有惊异之色。
叶笙轻轻将筷子放到金无望面前,依旧谈笑风生,频频举杯,只将方才的事,当作从未发生过似的。
金无望不说话,亦决不动箸,只是在心中暗想,不知江湖中何时竟出了这样一个少年高手。
那少年汉子也不再理他,依然和叶笙欢呼痛饮。
酒越喝越多,这少年竟渐渐醉了,站起身子,喃喃道:“小弟得去方便方便。”突然身子一倒,桌上的酒菜都撒了下去。
金无望正在沉思,一个不留意,竟被菜汁撒了一身。
那少年立刻赔笑道:“罪过,罪过。”连忙去揩金无望的衣服。
但金无望微一挥手,他便踉跄退了出去,连连苦笑道:“小弟一番好意,朋友何必打人……”踉跄冲入后面一道小门,方便去了。
金无望看着叶笙道:“这厮来意难测,你何必与他纠缠,不如……”
面色突然大变,推桌而起,厉声叱道:“不好,追。”
哪知叶笙却拉住了他,笑道:“追什么?”
金无望面色铁青,一言不发,还是要追出去。
叶笙淡笑道:“你身上可是有什么东西被他摸去了?”
金无望冷冷道:“他取我之物,我取他性命。”
目光一闪,突又问道:“他取我之物,你怎会知道?”
叶笙面现微笑,另一只手自桌子下伸了出来,手里却拿着一叠银票,还有一只制作得十分精巧的小小革囊。
金无望大奇道:“这……这怎会到了你手里?”
叶笙笑道:“他将这叠银票自你身上摸去,我不但又自他身上摸回,而且顺手牵羊,将他怀中的革囊也带了过来。”
金无望瞧了他几眼,嘴角突又露出真心的微笑,缓缓坐下,举杯一饮而尽,含笑道:“我已有十余年未曾饮酒,这杯酒是为当今天下手脚最轻快的第一神偷喝的。”
叶笙故意笑问:“谁是第一神偷?莫非是那少年?”
金无望道:“那厮手脚之快,已可算得上是骇人听闻了,但只要有你叶笙活在世上,他便再也休想博这第一神偷的美名。”
叶笙哈哈大笑:“骂人小偷,还说是赐人美名,如此美名,我可承当不起。”
他将银票还给金无望,又道:“待咱们瞧瞧这位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朋友,究竟留下了什么?”
………………
那革囊之中,银子却不多,只有零星几两而已。
叶笙摇头笑道:“瞧这位朋友的手脚,收入本该不坏才是,哪知却只有这些散碎银子,想来他必也是个会花钱的角色。”
金无望道:“来得容易,走得自然快了。”
叶笙微笑着又自革囊中摸出一张纸,却不是银票,而是一封书信,上面的字迹甚是拙劣,写的是:
“字呈龙头大哥足下:自从大哥上次将小弟灌醉后,小弟便只有灌醉别人,自己从未醉过,哈哈,的确得意得很。这些日子来小弟又着实弄进几文,但都听大哥的话,散给那些苦哈哈了。
小弟如今也和大哥一样,吃的是有一顿没一顿,晚上住在破庙里。哈哈,日子过得虽苦,心情却快活得很,这才相信大哥的话,帮助别人,那滋味当真比什么都好。”
看到这里,叶笙不禁微笑道:“如何,这少年果然是个慷慨角色。”
只见信上接着写的是:
“潘老二果然有采花的无耻勾当,已被小弟大卸八块了。屠老刀想存私财,单一成偷了孝子,赵锦钱食言背信,这三个孙子惹大哥生气,小弟削了他们一人一只耳朵,却被人贩子老周偷去下酒吃了。
小弟一气之下,也削了老周一只耳朵,让他自己吃了下去。哈哈,他偷吃别人的耳朵虽痛快,但吃自己耳朵时那副愁眉苦脸的怪模怪样,小弟这支秃笔真写不出,大哥要是在旁边瞧着就好了。这一下,老周只怕再也不敢吃人肉了。”
瞧到这里,连金无望也不觉为之失笑。
信上接着写道:
“幸好还有甘文源、高志、甘立德、程雄、陆平、金德和、孙慈恩这些孙子,倒着实肯为大哥争气,办的事也都还漂亮。小弟一高兴,就代大哥请他们痛吃痛喝了一顿。
哈哈,吃完了小弟才知道自己身上一两银子也没有,又听说那酒楼老板是个小气鬼,大伙儿瞪眼,便大摇大摆的走了,临走时还问柜台上借了五百七十两银子,送给街头豆腐店的熊老实娶媳妇。
还有,好教大哥得知,这条线上的苦朋友,都已被咱们兄弟收了,共有六百零十四个,小弟已告诉他们联络的暗号,只要他们在路上遇着来路不正的肥羊,必定会设法通知大哥的。
哈哈,现在咱们这一帮已有数千兄弟,声势可真算不小了,大哥下次喝醉酒时,莫忘记为咱们自己取个名字。”
下面的具名是:“红头鹰。”
叶笙一口气看完了,击节赞叹道:“好!好!不想这少年小小年纪,竟已干出这一番大事,而且居然已是数千弟兄的龙头大哥了。”
金无望道:“只是你我却被他看成来路不正的肥羊。”
叶笙笑道:“想必是你方才取银票给那司徒变时,被他手下的弟兄瞧见了,是以他便绕路抄在咱们前面,等着咱们。”
语声微顿,又道:“这信上所提的名字,除了那人贩子周青外,倒也都是响当当的英雄汉子。尤其是写信的这个红头鹰,更是个久已着名的独行大盗。
闻说此人轻功,已不在断虹子等人之下。连此等人物,都已被这少年收服,这少年的为人可想而知。就凭他这种劫富济贫的抱负,就值得咱们交交……”
金无望冷哼一声,也不答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