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纪302年10月,青州,赵国国都,邯城。
这个时节的邯城,正是桂花飘香之际,满城的桂花开的人眼花缭乱。
无数贵族子弟纷纷趁此天高气爽之际,结伴出游,或围幛于山清水秀之地,或游船于水势平缓之处。寻常百姓人家也寻暇举家出游,或三五相聚于酒肆之内,或一家独享于山水之间。
放眼望去,满城行人如织,皆是欢声笑语。
在卧床喝了几天刘父所开的苦味汤药之后,柳若又活蹦乱跳地恢复了古灵精怪的本性,整日和赢异三人一起走街串巷,浪迹于邯城街头。
赵括在父亲伐竹而教后好像变了一个人,整日待在家中苦学兵书、勤练武艺。偶尔外出除了与友人游猎,就是继续找赢异等人的麻烦。倒也不再像上次一样以多欺少,而是每次都是和赢异一对一的单挑。虽说以赢异的身手是胜多败少,但毕竟被赵括骚扰的不胜其烦。
这日,街头四人组相约在金水河边钓鱼,然后去河边酒馆喝鱼汤,但刘向刘歆和柳若苦候赢异而不至。
“赢异最近在做什么?怎么感觉神神秘秘的?以前他从不迟到的,最近都是他迟到。”刘歆是最没有耐心钓鱼的。他从来不觉得这种将食物放在水里,等着哪条倒霉的鱼来自己把钩子吃进嘴里的行为有什么乐趣。这完全就是看运气嘛。
“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又被赵括缠住了?再说他毕竟是秦国质子,或许是有什么公事吧?我听说最近衙门里的公人都很忙的。”刘向倒是很喜欢钓鱼这种安安静静的活动,一边盯着水面一边回答。
“我倒是听说,好像又要打仗了,现在满城的商贾都在传说这件事情,都说一打仗生意就不好做了。赵王都那么富有了,也不知道打来打去的为了什么?”柳若将吃剩下的一小块桂花糕挂在鱼钩上,远远的甩进水里,天知道她这样能钓上来什么。
“打仗有什么不好?男儿的勇敢和志气,就是要靠战功,为国家攻城略地,当个大将军,多威风。”刘歆好动,一向喜欢听行侠仗义和冲锋陷阵的故事。
“打仗是要死人的,活下来的才有机会做大将军。父亲说过,最近十年,整个南陆因为打仗而死的人,比因为生病而死的人还多。”刘向大概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格外反感打仗这种同类相杀的行为。
“打仗有什么不好?不打仗哪来的南陆六国,不打仗现在还是大夏朝呢。”一个爽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原来是赢异到了。不知道他心里有什么喜事,连刀锋一般的黑眉都柔和了很多。
“如果大家都好好活着,不要你打我我打你的,大夏朝也没什么不好啊......赢异你怎么才来?看你的样子是有什么开心的事吗?”刘向看到赢异兴高采烈的样子,不由一愣。觉得这个朋友还是适合凶巴巴的表情,这样喜笑颜开的样子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傻气。
“嘿嘿,刚刚把赵括那个兔崽子又揍了一顿,当然开心了。”赢异挑了挑眉,得意地说。
“赵括那家伙烦不烦啊?每次都打不过你,还每次都要找你的麻烦。快说说,这次是怎么回事?”刘歆向来喜欢打架这种事,不禁后悔早知道有架可打,就不该和哥哥来钓鱼。
“还能怎么回事?还不是赵括带着几个人堵到我,非要和我单挑。也不知道他怎么转了性,从上次河边我们打了那次之后,就再不让别人帮手了。不过我也被他纠缠的烦了,在打赢他之后,和他定了个约定。”赢异表情古怪地说。
“什么约定?什么约定?”柳若是四个人里面好奇心最强的,虽说不喜欢打架,但对赢异和赵括这个死对头定下的约定还是很好奇的。
“这个一会儿再说。我来是找你们去吃酒的,算是庆祝今天又揍了赵括那兔崽子一顿。之前认识了个姓吕的商贾,对我很好。这几天他刚从齐国回来,今天要请我吃酒,我就说带几个朋友一起去。”赢异卖了个关子,气得柳若牙痒痒的。
“好啊,好啊,正好一条鱼都钓不上来,还说今天喝不到鱼汤了呢。”刘歆马上丢下鱼竿,顺便拉起了哥哥。
四人边走边谈。原来这吕姓商贾名叫吕卫,是魏国人,生意做的极大,常年在南陆六国之间奔波。大概半年前,偶然遇到了赢异。得知其秦国质子的身份后,对其甚为友好,常常赠送钱财礼物。
四人谈笑间来到吕卫的府邸。
进入院子,只见阔庭大院,宽敞通透,与赵国本地大户人家的庭院讲究委婉细腻的风格截然不同。
宴席间,吕卫对赢异的这几个少年朋友也是甚为礼遇。
吕卫身材伟岸,相貌不俗,且举止文雅,不似寻常商贾一身铜臭之气。席间高谈阔论,妙语横生,见识极广。刘向等三个少年何曾见过如此人物,自然为之心折。
席间,赢异谈起今日与赵括相约之事。
原来赢异也被赵括的屡屡骚扰弄得不胜其烦,便于今日与其定下三战之约。彼此约定于十日后进行一场堂堂正正的比试,共计三场,胜出两场者为胜。
作为比试代价,日后败者不得再与胜者为敌,且不论何时何地,见到胜者均需大礼参拜。
至于三场比试的项目,分别为当下邯城贵族少年最为热衷的车战、步战和斗蟋蟀。
四个少年没有注意到的是,吕卫听到车战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但想起十天之后就要比试,又皱了皱眉头。
南陆诸国征战的主要兵种为步战、骑兵和战车。其中战车由于其强大的冲击力,是战场上冲锋陷阵的重要力量。
战车多为独辕双轮,由双马拉车。上配人员三名,分别为手持弓箭的“车左”、手持战戈和盾牌的“车右”以及驾车的“御”。其中贵族成员多为手持弓箭的“车左”,也是战车的指挥者。同车的车右和御一般都是其信任的家臣。
战车远近皆可作战,人借车势,冲击力强,甲胄所不能挡。
但由于战车造价昂贵,往往只有贵族才能配置,故车战为贵族少年平时练习战场之术的必修课。
但赢异这个秦国质子算个例外,他从六岁起便在各国颠沛流离,从未学过车战之术。
“赢异你疯了吧,车战你怎么能赢?你登上过战车吗?而且一辆战车至少需要三个人才能作战吧?”刘歆还是听说过车战的基本人员配置的。
“这是赵括选的。而且我虽为质子,但毕竟也是贵族,贵族子弟说不会车战,我也丢不起那个人。不过后面我选的步战是必定可以战胜的。”赢异无奈地摇头回答。
“那其实决定胜负的就是第三场的斗蟋蟀了?你是看中了刘歆上次连赢三场的黑头大将军了吧?”刘向薄薄的嘴唇微微翘起,看了一眼刘歆后对着赢异说。
“嘿嘿,刘歆你可是答应带我也去抓一只厉害的蟋蟀啊。此番能不能赢赵括可都靠你了,我可不想以后每次见那个兔崽子都要大礼参拜。”赢异一把搂住刘歆的肩膀,大力地摇晃着说。
“好说好说,反正我也要去再抓一只。上次的黑头大将军淋了雨就死掉了。今晚太迟了,明天我们就去。”刘歆大大咧咧地拍着胸脯一口应下。
言罢众人再吃喝一阵,便向吕卫告辞。
吕卫送四位少年到门口,并使人拿出一个包裹,双手递给赢异,说:“此次在齐国偶遇几件好东西,便赠与赢君。想来此次与赵家儿郎的比试中或许可以用得上。”
赢异施礼谢过,接过包裹感到入手沉甸甸,料想定不是一般财物。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双精光闪闪的匕首,一面精致小巧的手盾和一件沉甸甸黑黝黝的贴身软甲。
吕卫说:“赵家世代名将,家传渊源,不可小视。这几件物品还望赢君贴身携带,以保万全。吕某近日即将外出,大约数月方可返赵,到时再与诸君同聚。”
赢异对这几件物品都甚为喜爱,当下便再施一礼,与刘向等人一起向吕卫举手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