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妮太过激动,已然忘记刚刚自己冲动时的举动。
如果被父母看到,绝对会跌破眼镜,惊掉下巴。
以前的春妮是一个典型的大家闺秀,只有在表姐的面前才会放肆,毕竟表姐是她唯一的闺蜜。
此时的齐天很享受,享受春妮挽着自己,却又觉得这一切不够真实。
女人都崇拜英雄,仰慕偶像,虽然有时会失去理智,却绝不盲目地去喜欢。
此时的春妮觉得特别有安全感。
如果说,在那么多人面前挽住齐天,是出自冲动,但此时只有两人行走的小路上,是释放心灵,还是没有从刚刚的冲动中走出?
齐天的手臂贴着春妮的身子,深切地感受到春妮心跳在加快。
虽然两人已经相亲,毕竟此时是白天,如此亲昵,如此暧昧,齐天都觉得臊得慌。
齐天抽出自己的手臂,笑看春妮,轻声说:“春妮妹妹,觉得我今天表现的怎么样?”
春妮并没有在意齐天的举动,反而对这个动作觉得很自然,继而眉眼弯弯地看向齐天,笑着说:“表现的非常好,狗带那个人平日里太嚣张,就该有个人出来教训他,不教训,他不知道长记性。”
“照你这么说,我还除去了一害?”齐天笑着反问。
“可不是么,拴柱哥是大英雄。”春妮说着,便又拉着齐天的衣角,低头浅笑。
齐天看着此时穿着对襟花袄的春妮,立时又生出撩妹的想法。
“别动。”
春妮不知怎么回事,正要抬头去看髙自己半头的齐天,只见齐天在自己头顶取下一截草。
春妮心里暗自埋怨:“哎呀,出门照过镜子了,怎么会有草呢?太丢人了,拴柱哥会不会嫌弃我啊!?”
齐天仿佛听到了召唤,贴心地说:“可能是之前拿绳索,不小心留下的。”
齐天的一句话,如救命稻草,春妮猛点头。“是啊,肯定是这样。”
两人说着话,走回了家。
……
老猎户戚百石早上醒来,发觉齐天不在家,于是想到定然是去找春妮,为此感到高兴。
可是,过了中午还没有回来,于是带上前两天砍下的两只熊掌,去往春妮家。
老猎户走了一路,只听人说一个小伙子用一根手指,举起千斤重的石狮子,起初觉得很奇怪,顿时生出想要见上一见的想法。
后来遇见的人越来越多,路人稍加描述,便猜出那人就是自己的孙子齐天。
老猎户想着,刚离开家一上午,就出这大洋相(张扬),见到非得收拾他。
即便如此,心里还是无比高兴。
毕竟那是自己的孙子,而且是用一根手指。
附近的几个窝棚和堡里,很多人都认识戚百石,却没有几个人认识齐天,戚百石不想让齐天抛头露面,从而很多人不清楚齐天的身份。
很快,老猎户便来到春妮家,还没进院,便听到院子里七嘴八舌的声音——
“你这个女婿可以!”
“是吗,原来是猎户齐老爹的孙子,自古英雄出少年,有出息。”
“小伙子,俺家闺女不比春妮差,考虑考虑娶个二房?”
“她婶子咋能这样说呢,这是在我家,心里想着也不能说出来啊!”
老猎户听着,心里暗暗偷笑,没想到这小子还有出息了。
接着,便推开大门走进院子里。
众人见来人是老猎户戚百石,瞬间便都迎了上去,开始七嘴八舌。
由于身份特殊,老猎户以齐百石这个名字示人,只有齐天知道姓戚。
老猎户一句也没听清,但大多都是说好话,也就笑脸相迎,很快便把他们全都打发了。
春妮爹娘见所有人都走了,顿时松了口气,接着迎接老猎户进门。
老猎户进屋,一眼便看见了齐天正和春妮唠嗑,即使有不痛快,也都烟消云散。
齐天也能猜到老猎户到来的原因,于是走上去,笑着说:“爷爷,早上出来在外面玩时间长了,害你出来找。”
“你那也叫玩?现在,整个窝棚的人都知道你了,你出名了。”老猎户一脸严肃地看着齐天。
齐天以为这么做惹老猎户不高兴,于是轻声说:“爷爷,不会有下次了。”
老猎户十分疼爱自己的孙子,怎么舍得呵斥?
“可别啊,出名多好啊,给你爷爷长脸。”老猎户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齐天见老猎户是在夸赞自己,并没有生气,顿时松了口气。
“听路人说了,我也没听明白具体情况,你小子跟爷爷说说。”
老猎户刚说完,话锋一转,看向春妮娘,笑着说:“他婶子,我还拿了两只熊掌,做了吃吧!”
“是吗,这可是稀奇东西,大补啊!”春妮惊讶地说。
“告诉你们啊。”老猎户说着,看向春妮和春妮的爹娘,接着说:“这黑熊还是拴柱亲手杀的呢。”
春妮爹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看了看齐天,又看了看老猎户,疑惑地问:“真的假的?”
老猎户笑着说:“真的,前几天我们爷俩上山,我打猎,他砍树遇到了熊,等我看见的时候,砍树的斧子已经落在了黑熊的脖子上。”
在场的几人纷纷投去赞许的目光。
春妮对齐天的崇拜,瞬间又加深了几分。
……
“哦,原来那个叫什么杠杆原理。”老猎户若有所思地说。
“是啊,我不是和你们吹,只要有一个支点,我能撬动你们所想到的任何东西。”
齐天说时,目光肯定地看向春妮爹和老猎户。
两人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不太明白,却又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不明觉厉。
齐天知道,这么先进的科学,他们听不懂是可以理解的。
老猎户和春妮爹,虽然听不懂,但都觉得齐天这小子有出息,而且以后肯定会有大作为。
齐天的脑海里,刹那间想过,用自己所理解的科技造福这个时代的人,但是无奈自己身负戚家后人的标签,将来是要手执苗刀,驱除外寇。
想到将来要报效国家,立时便燃起热血,自己本来就是军人,保卫祖国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瞬间便打消倚靠科技造福人类的想法。
就在几人说话间,春妮娘已经把饭做好。
那个时代的人是没有那么多讲究的,农村人吃饭很少洗手,齐天却不与他们一样,洗的白白净净的再吃饭。
今天齐天是大功臣,给老猎户和春妮爹娘长脸,春妮娘做了一桌子好吃的,小野鸡炖蘑菇,蕨菜炒肉,手撕兔肉,凉拌白菜心,最后一个就是老猎户拿来的一对熊掌,清蒸。饭是苞米茬子和苞米面饼子。
对于白头山下普通农家,这一桌子已经非常丰盛,年夜饭也不过如此。
看着一道又一道被端上桌子的菜,老猎户大呼奢侈。
春妮娘却说:“什么奢侈,我女婿天天来,当娘的天天给做。”
听春妮娘这么说,春妮爹不高兴了,放下酒杯,说:“啥玩意儿?一个女婿半个儿,以后拴柱就是咱儿子。”
说完看向齐天。
齐天看向对面的春妮。
春妮看了齐天一眼,两人目光碰撞,瞬间低下了头,脸颊浮现两片害羞的红云。
老猎户和春妮爹娘见此,瞬间哈哈大笑。
老猎户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孙子齐天真心的有出息了。
这时,桌上的一个小不点发话了——“我姐夫是儿子,那我是啥啊!?”
春妮爹看了眼自己的儿子,又看了看齐天,没好气地说:“你是亲儿子。以后跟你姐夫好好学学,长大有点出息,一天到晚就知道玩。”
胖小笑了笑,夹了一块兔肉。
接着,众人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边吃边聊。
一顿饭很快吃完,此时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
饭后,老猎户和春妮爹娘聊天,唠家常,都有意将齐天和春妮的婚事提前,尽早完婚,大家都省心,却又不知如何捅破这层窗户纸。
齐天和春妮则坐在西屋的炕上,坐的很近,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却都不知如何聊到点子上。
撩妹高手齐天,晚饭喝点了酒,晕乎乎的,头脑却非常清醒十分理智。
由于坐的近,春妮大气都不敢出,细心听着齐天说的每一句话,生怕漏掉每一个字。
怀春少女,面对喜欢的少年郎,紧张而又羞怯。
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齐天仿佛做梦一样——原本被狗带奚落,不被村民看好。
因为一个打赌,自己仿佛成了英雄,狗带成了狗熊。
得到全村人的祝贺。
重要的是,春妮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的那句话:“他是我男人。”然后挽着自己的手臂离开现场。
天呐!幸福的简直快要飞起来了。
回到家,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大力赞赏,说齐天不是女婿,是他们的儿子。
老猎户脸上默许的笑容。
所换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春妮,或许是因为爱情的力量。
春妮,在齐天的脑海里、心里,像女神一样的存在着。
干净、纯粹,不容亵渎。
尤其是,当狗带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挺身而出,做春妮的坚实后盾,仅是为了遮挡一切,不想让她受到丝毫伤害。此时,齐天才发觉,春妮已经深深的扎进心底,生根,不容撼动。
齐天的初衷,相亲加上撩妹,没想到最终与撩妹背道而驰。
齐天对春妮的感情,正如那句歌词:“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有些感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一个眼神的肯定,爱、也就有了意义。
……
太阳落山。
齐天搀扶着老猎户爷爷,踩着积雪和月光,回家。
戚百石今天喝的实在太多,也太高兴。
人一高兴,就容易贪杯。
原本春妮爹娘,让老猎户和齐天留下住,毕竟老猎户年纪大,还喝了那么多酒,路上不安全。但是,齐天觉得不好,毕竟自己刚刚相亲,即便把自己当儿子,传出去也不好,对春妮的声誉有损,不能因为喝醉了酒,闯下麻烦。
实时上,齐天这样想是对的,毕竟处于封建社会的边缘,即便相亲,只要没结婚,就会有人说三道四。
【暖心提示:蕨菜致癌,不宜多吃。在东北,靠近大山的人都喜欢吃蕨菜,大多数人却不知蕨菜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