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晨曦透过枝叶再一次照耀在林娇脸上,疲惫不堪的她终于决定小睡一会儿。
两天一夜,六十个小时,茂密丛林,迷路。
林娇不想这样毫无意义的死去,没人对她十八年的人生经历感兴趣,包括她自己。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她再睁开眼时,太阳已经到了天正中。看好方向,慢慢从树上滑下来,继续朝东走。
军用水壶还在,空的。睡袋和一套换洗衣物也背在身上,除此之外,她还有一把折叠兵工铲。原本是有指南针的,昨晚给扔了,山寨货,瞎指方向,要不是那玩意儿,也许还不至于迷路。
边走边寻找鸟啄过的野果裹腹,鸟不吃的林娇也不敢吃。吃了两天野果,呼气都是一股子酸涩味儿。身上的衣裳湿了干,干了湿,又饿又困又累,精神时不时的出现恍惚,步子是麻木的。
太阳又快下山了,仍然没有走到森林尽头。深呼吸,照旧寻摸合适的大树准备过夜。
“啊呜,轰叉叉!”
林娇猛一抬头,看清树上的东西后,心中卧草一声。
“你,你好……”终于看见人了,她是得救了吗,好想哭。
“轰叉叉!”
树枝上,一名头插三根彩色羽毛,脖子上吊着一串贝壳的少女,恶狠狠地看着她。
是这里的土着?哪个民族服饰这样原始?林娇听不懂她的话,看情形,对方也听不懂自己的。
“你们其他人呢?”
“叉,叉叉!”
少女大瞪着眼睛,像是禁止她往树上爬,或是让她滚开。总之,非常不友好。
“你下来!”林娇脖子仰得好酸。
少女眼睛一眯,毫无征兆地真就跳下来了,人都没站稳,就卯足了力气朝林娇迎头一击,身姿甚是灵活。
这拳打得林娇有点懵,过了整整一秒钟她才知道应该愤怒。
“你特么有……”
话没说完,少女又狠踢她一脚,表情凶狠毒辣。
这一脚踢得林娇膝盖一软趴倒在地,舌头舔到地上的烂草叶,又苦又臭。
谁知鸡毛女手上不知啥时多了一把磨得反光的长形石刀,要不是她眼尖反应快,就地滚开了,大腿现在铁定皮开肉绽。
好残暴!林娇感觉面对着一头野兽。
少女一击不成,又欺上来。林娇大怒,反手抽出兵工铲,“啪”一下把对方的石刀拍成两瓣儿。
终究不是野兽啊。
“啊呜!”少女露出心痛的表情,目光灼灼地盯着她手上的小铲子。
“你是哑巴?”
不止是哑巴,还是真的土着吧。上身裹条兽皮抹胸,下身是兽皮性感迷你超短裙,挂的还是空档,脚上也是兽皮编的鞋子。华夏民族哪有这种服饰,倒像是非州那边的。
开什么玩笑,我就在四姑娘山走了两天多,怎么可能走到非洲去!
思忖间,林娇瞅见少女身体又有动作,想都没想就一铲子拍过去,同样的亏,她不允许自己吃两次!
这次拍的是后背,只一下,少女就趴在地上不动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打伤了脊椎。
“诶?早说你是想跑,我就不捶你了,你说你……”
“呜拉,付哈哈,桌不拉!”
前面林子哗啦啦响,突然冒出一群光膀子兽裙男人,嘴里瞎叫着朝她这边冲过来。
林娇险些吓尿。
她第一反应是想跑的,但看到对方手里都握着削得溜尖的长矛,就改变了主意。她暂时还不想变成巨型刺猬。
这群男人冲过来之后,看她的眼神是好奇,但对地上趴着少女却透着恐惧。
有人一步一步挪过去,确定少女是真的没有反抗之后,才叽里呱啦说着什么松懈下来。紧接着摸出藤条把少女捆得严严实实。
旁边的林娇大气都不敢出。
领头的男人单膝跪下,像是在跟林娇致谢,搞得她更紧张了。最痛苦的是,她听不懂人家都说了些什么。
迷迷瞪瞪被十几个男人带着走出了林子。
林娇暂时确定这些人对她没有恶意,又终于不用死在森林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
三天后,林娇想死。
早上,她爬上了这个名叫硕石部落的部落图腾——神山。入目尽是陌生的地形,陌生的河流。她发誓,她根本没有走过那些地方。
她竟然在森林里走了几千年,来到了史前时代。草棚外那群衣不蔽体,用陶泥锅撅起大屁股煮菜汤的人,是——原始人。
幸运的是,她熟悉甲骨文,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把人家的语言全学会了。但不幸的是,她今天来了大姨妈,例假时的雌性气味,竟然可以被所有未婚雄性嗅到,刚刚才打发走第五个求爱的男人。
其中,还有一个是有老婆的,要她做副妻,也就是小老婆。
这些人好直接啊,林娇好生气。
他们的族长和巫离开陪落五天了,说是出去换盐,还带走了一部分精壮。
之前被林娇拍晕的少女,是敌对部落巫的女儿。如果她的部落不被灭族,她很可能成为下一个巫。林娇凑巧替硕石部落拿下了这个巫之女,所以得到款待,被当成自己人。
“林,我父亲和巫今天该回来了。晚上大家就能吃肉啦。”
说到肉,林娇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
眼前说话的少年是族长小儿子,名叫代,长得乌漆抹黑,颇为健康。当然,这是相比起其他营养不良的人来说。
林娇指向对面草棚子里挂着的鱼干,“三条,够吗?”
这个部落有近三百人,分别住在二十八个藤编草棚子里,只有代的家里吊着点荤菜。这么多人够吃?
代哈哈大笑,指着不远处绑在树上奄奄一息的少女:“肉一人能吃一块,骨头汤大家都能喝饱。”
yue——
林娇本就饿,胃里只剩胃酸,直接吐了。
怎么办,她不想吃人肉啊。
代好奇她的反应,问道:“你们耀城人不吃俘虏?”
林娇刚被带回来那一天,听不懂他们的话,她说的话在人家听来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的甚是好听,硕石部落的二当家皮扎,总说自己进过最东边的耀城,就自作主张把林娇列为大城来的人了。
怪不得敢直接朝巫女动手。
代的家里原本有四条鱼干的,有一条招待了她这个“贵客”。
“我,我不吃。”林娇再吐下去就是黄胆了,她已经吃了三天野菜。
代如释重负,只是她不吃还好。
林娇突然注意到他左肩上的花纹,好奇:“你的纹身怎么跟他们的不一样?”
部落里其他人的纹身,都像是直接拿石刀戳个大山图案,随便捣点自己喜欢的菜汁颜色浸进去的而已。而他肩上的小虎头却很精美,简直可以说是栩栩如生,仿佛活的一般。
这种技艺,林娇从没在哪儿见过,越看越感觉奇怪,跟石器时代的技术不匹配。
代一愣,看向林娇的眼色相当怪异。有探究,但更多的是警惕。
林娇让他看得极不舒服,仿佛面前的少年长了一对虎眼,有种被猛兽盯着的紧迫感。
“你到底是谁,来自哪里?”代整个人的气质甫地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