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十来岁的年纪,脸上没有肉,身体看起来又瘦又弱,好像一阵风都能将他刮倒,他安静的跟在刘富身后,一双脏兮兮的手紧紧的握住两侧的衣服,紧抿的唇瓣透露着他的害怕与不安。
刘富一步踏进院子,便大声对着房中喊道:“秋儿!我带回来一个孩子,你赶紧待他去洗干净!”
秋儿正在房中专心的补衣服,听到刘富的喊声,手指一抖,一滴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
她来不及处理手上的伤,连忙走了出去,见刘富并没有喝醉酒也没有板着脸,顿时心中松了松。
她走了过来,看了看小男孩,问道:“他是……”
刘富道:“白捡来的劳力呗……他叫赵松,家里人都死光了,眼睛也不好使,咱们赏他口饭吃,让他在店里打打杂。”
那些奔着藏仙庙来的客人源源不断,大多都是从镇里来的,也有从其他地方千里迢迢带着金银来的,他们最不缺的便是银子。
落夕村守着藏仙庙,整个村子就他这一家客栈,所以他从来不愁没有生意。
请个工人还得花银子呢!
他收留了赵松,就有了个白使唤的苦力,还能算是做了件大善事,怎么想都划算。
秋儿是刘富从镇子里买来的做媳妇儿的,所以她并不认识这个叫赵松的男孩。
听闻要收留这个孩子,她眉头微微蹙了蹙,小声问道:“那他住在哪儿呀……咱家也没多余的房间……”
“不是有柴房吗!”
“好。”秋儿点了点头,对赵松道:“你跟我来吧,先洗个澡,换件衣服。”
赵松垂着脑袋,紧跟着秋儿。
如果距离太远,他会看不清路。
“别磨磨蹭蹭的!赶紧的!一会儿弄点酒菜!我这儿还饿着肚子呐!嘿!这叫什么事儿啊,还得先伺候那个小残废……”刘富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看着走远的身影,突然感觉自己都有些饿过头了,于是骂骂咧咧的走回了房间。
“没眼力见儿的臭婆娘……”
几日后,客栈又迎来了客人。
刘富见来的一行五人,均是锦衣华服,相貌不俗,原本浑浊的双眼顿时一亮,连忙点头哈腰的招待着:“几位客官,想要吃点什么?要几间房?”
那几人对视一眼,找了个顺眼的座位坐了下来……
五人之中,一眼便可以看出来,他们的身份,一个老爷,一个妇人,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眼底乌青骇人的小公子。
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子,应是随行的丫鬟。
这些年来,刘富什么样的人他没见过?
以他如今的眼力,连这一行人来这儿的目的都能猜出个一二……
这种人,不为求财,不为求权利。
因为他们不缺啊!
这位小公子病恹恹的模样,一只脚都已经踏进棺材中了……定然是要去藏仙庙去求个康健的!
丫鬟从怀中拿出干净的手帕,仔细的将桌椅擦拭了一遍,这才扶着小公子坐了下来。
“咳咳咳咳……”小公子刚坐下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丫鬟连忙倒了水,喂他喝了下去,这才使他的脸色好了一些。
这时,那妇人急切的开口道“我问你,这儿就是落夕村吧?那藏仙庙在什么方向?”
“嘿!这你们可真是问对人了!我可是这儿的村长!”说到这儿,刘富的腰板立即直了直,一脸骄傲道:“藏仙庙自然是在藏仙林中了……你们今儿个就在客栈住上一晚,吃好喝好,明儿一早我亲自给你们带路!”
“那自然是好……”
妇人很是满意的点点头,命令丫鬟赏了刘富一锭银子,即便千里迢迢赶来,还有求于人的情况下,她眼中的傲慢和在看向刘富时的嫌弃也毫不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