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内,作为嫌疑人的马克坐在椅子上,面露苦笑的看着眼前的警花。
“这个问题你已经反复问了十三次了,每次我的回答都是我发现死者半夜拖着两个编织袋在公园里,出于侦探的直觉,我跟了上去,正要阻止他抛尸的时候,被人从后面袭击,晕了过去,醒来就发现手里有一把剔骨刀,那个人死在了湖边。”
警花也觉得这样问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转而询问道:“既然你说你是侦探,那说说你在现场都发现了是什么?”
马克抬了抬手腕,示意自己被锁住的双手有些太紧了。
“艾玛,出来一下。”
一名cId的便衣刑警把警花叫了出去。
没一会儿,艾玛推门走了进来。
“原来你叫艾玛。”马克笑道:“你的上司应该通知你了,让你把我放出去吧。”
艾玛看起来有些不太开心,嘴里嘟嘟囔囔的把马克的手铐打开,“别得意,希望你不是凶手,不然我会亲手把你送上法庭。”
马克整理了一下衣服,推门走出了审讯室。
门外站着的探员把他带到了一间办公室,马克差点被办公室里浓郁的烟雾窒息,这哪里是办公室,这分明就是地狱。
“把窗户打开。”
马克打量了一下说话的人,从他的肩章看来,这是一位警司。
“马克先生,抱歉我的同事可能对您有一些不敬,但是发生了这种恶性事件,还是在白金汉宫的旁边,相信您应该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苏格兰场的电话已经被打爆了。”警司点头示意了一下,语气略微有些歉意。
马克明白,这份歉意并不是针对自己,而是格罗夫纳的姓氏。
“当然,警司先生,作为案发现场的唯一目击者,且凶器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再怎么怀疑都不为过。”马克毫不在意的说道。
警司也没有在这方面继续说什么,转而说道:“叫我约翰逊就可以,凌晨案发时的细节我就不多问了,但是看到档案,马克先生你现在既然是一位私家侦探,那么我想问一下你对这次事件有什么看法?”
一时间办公室内所有警员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马克身上,毕竟作为案件第一嫌疑人并且还被光速释放的侦探,他的话对于这些办案人员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
“从皮肤的粗糙程度与衣着外貌来看,死者应该是生活在伦敦某处的流浪汉,凶手分尸后将装有尸块的编织袋交给死者,并以面包为酬劳,让流浪汉替他抛尸,所以这名凶手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1.他的身高在185cm上下。
2.拥有丰富的部队服役经历。
3.对圣詹姆斯公园无比熟悉,了解附近巡警的巡查轨迹。
4.当晚拥有必须处理掉尸体且自己无法出现的突发状况。
5.拥有及其高明的跟踪能力,这一点也侧面印证了第2点。”
凭借着入门级的现场勘查,马克能看到的只有这些。
约翰逊警司坐在主位上,认真阅读案件记录,发现现场勘察的警员记录的内容与马克说的基本一致,但唯独一点,在凶手身高的上,法医的判断是凶手身高低于死者。
“马克侦探,我这里有一份尸检报告,法医的说法是一刀毙命,这个跟你说的基本吻合,但是对于身高这一点,法医的说法是凶手身高低于死者。”约翰逊警司直接说道。
仅仅是换了一个称呼,就表明了约翰逊警司认可了马克作为一名侦探的能力,而不是格罗夫纳这个姓氏。
马克微微一笑,从贴满照片的白板上取下一根笔,正手握住,转身走到一位警员身后,右手环住警员的身体,将白板笔刺向警员的心脏处。
仅仅一个动作,直接解释了他的判断。
没等约翰逊警司说话,马克直接一锤定音:“晕倒前我看到了凶手的背影。”
“好了,大致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马克侦探,希望你最近没有出行计划,不然你的计划可能就要泡汤了,感谢配合,你的手机号我们都记录下来了,如果你还能回忆起什么线索,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当然我希望我们联系你的时候,你的手机可以保持畅通。”
马克点点头:“当然,约翰逊警司,如果你们有什么需要尽管找我。”
说完马克便离开了办公室。
办公室内,艾玛警员有些不甘的说道:“他的嫌疑还很大,就这么放他走了?”
约翰逊警司瞥了她一眼,“我没有这个能力扣留他,你知道单单你审讯他的那段时间,我接到了几个上议院打来的电话么?他的能量不是我们可以比拟的。”
艾玛还是有些不服气:“这件事发生在白金汉宫旁边,他的关系网再厉害,难道还能超过女王么?现在这种恶性事件还没有调查清楚,就算他是贵族又怎么样。”
“呵,艾玛警员,我知道你对于这些贵族很有意见,但是现在不需要发表出来,刚才马克的话你也听到了,他在尸体上阅读到的内容比法医都要全面……”
约翰逊警司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
“艾玛警员,既然你对于我们释放马克·李的行为表示存疑,那么现在我交给你一项任务,24小时盯着他。”
“我?24小时盯着他?!”
约翰逊警司点点头,“就凭他可以模拟出凶手杀人的手法,就说明他的破案能力是值得肯定的,跟着他,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yes sir!”
……
走出警局,马克的手机正巧来了短信,是前几天他拜托中介寻找的房子有消息了:贝克街42号。
刚刚走到地铁站口,马克无意中看到了身后的小尾巴。
有没有搞错?这是找了个人跟踪自己?
难道是凶手!
马克快步走进地铁站,在一根立柱后站定,凭借着玻璃上的反光看清了跟踪者的样貌。
艾玛?
很快马克便想通了这其中的关窍,约翰逊警司这是看中了自己的破案能力,想要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消息吧。
既然与凶手无关,马克便任由艾玛跟着自己,如果这时候把她甩开,岂不是显得自己做贼心虚,徒增怀疑罢了。
仅仅是圣詹姆斯公园站到贝克街站的5站路,艾玛就差点跟丢了马克,要不是他在威斯敏斯特站转地铁的时候等了她一下,艾玛自己就能把自己走丢。
约翰逊警司显然是高估了这姑娘路痴的程度。
我这算不算是……找了个新保镖?虽然看起来很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