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
偌大的皇宫,冷冰冰的,每个角落都渗透出一股恶心人的血腥味。
那是每一次改朝换代时,为权利而生的罪孽与悲哀。
萧初寒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苟岚!”
“奴才在!”
一个约莫二十岁出头的丑太监推开御书房的大门,快步走了进来。
萧初寒表情复杂地扫了一眼苟岚手中的拂尘,上面的毛都快秃没了。
苟岚将拂尘掩耳盗铃般地往怀里又塞了塞,尖着嗓子喊了声皇上,“皇上,您要是心情不好的话,奴才陪皇上去御花园里透透气?或是去哪个娘娘宫里,让娘娘们陪着您?”
萧初寒一想到那群矫揉造作就知道争宠的女人,太阳穴又开始疼了起来,一扶额,苟岚就非常有眼色地上了前,利索地扔下了拂尘,伸手给萧初寒按揉起了脑袋。
苟岚是个没什么心计的太监,还是个丑八怪,脸上有一块青黑色的胎记,从左眼一路长到了脸颊处。
他因为这块胎记,被太监们排挤,最后赶到了冷宫里当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苟岚无意中救下了重伤藏身在冷宫里的萧初寒。
什么皇权之争,什么宫闱之乱,苟岚都不懂,他只知道萧初寒对他好,不计较他的丑陋与无知,给他改了名儿,在当上了皇上之后,甚至还封他当了总管大太监,所以他也得对萧初寒好,要一辈子忠心于他。
后来萧初寒穿越到了现世,在看到了一种名叫熊猫的动物后,会默默怀念起自己曾经的“老朋友”。
会想起,在他重病不治即将归天之前,这个丑兮兮的太监哭得满脸眼泪鼻涕,一头撞死在了龙床边上。
苟岚说:“皇上不要怕,奴才先去黄泉路上等着您,不管是生是死,奴才永远都是伺候您的狗篮子。”
然而那个时候的萧初寒已经病得神志不清了,难得的几分清明也全都给了他最爱的女人,那个叫苏桑田的女人。
一切的开始都源于一次任性的微服出宫。
萧初寒拍开了苟岚的手,“不用再按了,朕的头不怎么疼了。”
“去准备两套民间的衣服,朕,要微服出宫。”
既然宫里不得宁静,那就索性去瞧瞧宫外的热闹吧。
苟岚闻言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倒不是觉得皇上出宫这件事有问题,而是兴奋,“皇上,您要带着奴才一道出宫吗?”
“怎么?不想伺候朕了?”萧初寒好笑地摇了摇头,在这囚笼一般的皇宫中,他也只有在苟岚面前才能寻得一丝轻松的感觉。
苟岚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奴才愿意伺候您一辈子!”
于是萧初寒带上了苟岚,悄不做声地溜出了宫,甚至没有惊动到一个侍卫。
只不过萧初寒的暗卫都紧跟在后,只是除了萧初寒以外都没人知道罢了。
华灯初上,街道上却热闹更甚,许多年轻姑娘的手里都捧着一只花灯。
萧初寒身穿金丝镶玉的黑色华服,面容精致俊美,气质凌厉高冷,像是个高不可攀的富贵公子,一路上已经收获了无数女子的媚眼。
而苟岚穿得就简单多了,一身纯蓝色的长衫,手里的拂尘换成了一把折扇,因为害怕吓到别人,脸上还戴着个玉质的面具。
苟岚转了一圈,打听到了今天是花节,“爷,这是民间的一个传统,来源于一则关于蓬莱花神的神话传说。如今这花节除了赏花以外,还有不少适龄的女子会去河边放花灯,许愿自己将来能嫁个如意郎君。”
萧初寒兴致缺缺,“世间真爱难觅,将自己的终身幸福都寄托在一只小小的花灯之上?简直可笑。”
苟岚被怼了也不生气,笑着思考了一会后,才开口提议道:“爷,要不咱们去河边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