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隐很快就看到了如月。
自上次被她刺伤那个部位而失去了生产雄性激素之后,如月的脸部线条变得柔和,眼睛下有深深的一圈黑眼圈,胸部也有了些隆起,毛发稀疏,喉结消失,连声音都有些尖细,再也不复之前温和斯文的模样,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跟曾经频繁出现在雾隐睡梦中的形象一模一样。
雾隐直犯恶心,可即使是这样,如月的目光还是叫雾隐浑身难受,带着那种侵略性,还有一种看着猎物的势在必得。
雾隐坦荡地与如月对视着,毫不掩饰自己心底的厌恶与刻意夸大的嘲弄。
她厌恶如月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当雾隐看着泠子的表情,突然发现这位曾经那么喜爱如月的女人,看到自己心爱的男人变成这个样子,却依旧保持着端庄平和,看不出喜怒,也看不出她心底想的是什么,相比起来,她更像是有些心不在焉。
正规的开庭流程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随后就是法庭调查阶段,比如原告陈诉、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单单是这些流程,就已经花了一个多小时,雾隐为此准备了一个多月,应付得十分得体,一切都按部就班,顺利到叫人吃惊。
泠子也是为了给如月脱罪准备了很久的时间,怎么会就这样让如月顺利被判五年?
雾隐心中一直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这些顺利进行之后就是法庭辩论阶段,泠子为如月请的律师是个身材高大,容貌俊秀的年轻男子,姓氏长谷川。他一直没有辩驳检察方放出来的所有证据,直到最后即将下判决书的时候,他才不慌不忙了站起来,慢条斯理地示意着:
“检察官,合议庭,我想给大家看看这段录像。”
雾隐抬眼,却看到呈现证据的屏幕之中出现一片雨夜室内的画面,看布置应该是她的房间,镜头正对着她的床铺。
她心中闪过一丝慌乱,果真不过一会,画面之中便出现了那个促使她从无数个噩梦中惊醒的场景——如月撬开门锁,一边褪去衣物,一边爬上她的床铺。
雾隐发现自己正在被迫以旁观者的视角观看那晚恶劣经历的所有细节,只感觉体内的血液逐渐凝固,她疯狂地想要移开视线,可双眼却不听使唤地盯着屏幕中发生的一切,呼吸逐渐变得急促,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怎么会有这种影片?
迹部不是说都删干净了吗?即便警方有留着一些取证,也不该由如月的律师拿出来才对。
一瞬间,雾隐感到自己浑身上下都如同陷入冰窟,冷得发寒。
视频播完,长谷川看着法官,道:
“这是原告出事后极力要销毁的一段影片,我方却保留了下来,从影片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告在被告进入房间以后并没有反抗行动,甚至有一段是主动坐于我方身上,引诱我方做出此等行为。如果我方真的想要实施犯罪行为,就不会只在原告房间安装监控器,然而检查方并没有呈现相应证据,所以,我方只是出于安全考虑在孩子的房间安装监控。”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控诉我方的强奸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