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洗脚水(上)
从埃斯波尔男爵的口中,葛征得知整个冥界就是一片绵绵不绝的灰黑色大陆,莽莽苍苍从无尽虚无之中来,望无尽虚无之中去,从来没有人见到过大陆的尽头是什么样子。即便是历代冥皇中的最强者也没有到过冥界大陆的边缘。
冥界是传说中的神殒之地,几万年以前就不曾听说过有关冥神的故事,似乎他创造了这片大陆之后就彻底的休息了。将这片大陆丢给冥界数不清的种族放手不管。
这片无尽的大陆原本只有一个冥皇,可是三千年以前当时的冥皇夜里梦见冥神召唤,第二天一早便穿上了自己的全套冥神战装,自己一个人往冥界的边缘进发,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他离开之后,座下九位大冥王中实力最强大的三人谁也不服谁,结果一场混战冥界一分为三,三位大冥王各自称帝,三千年来争斗不断,战争不停,冥界战士的鲜血灌溉出一片片沃土。
埃斯波尔男爵就是冥皇“夜帝”手下的一个小小的男爵,他本来是个普通的士兵,当年在中州山战场上立下过不小的战功,回乡之后被封了个男爵的封号。埃斯波尔有着极重的乡土情结,为了保护自己的村民,特意筑起了篱笆墙,还送自己的儿子败在夜帝手下第一猛将“狼毒冥王”座下学艺,短短三年时间,儿子山德鲁的力量就超越了父亲,虽然花去了不少的冥晶币,但是埃斯波尔男爵也觉得很划算。
在冥界之中,金矿随处可见,挖开一座山峰,里面都有丰富的黄金储藏。魔晶石也是一样。魔晶石中的魔法能量在冥界没有办法被激发出来,施展魔法只能依靠空气中有利的魔法元素或者是冥晶。
冥界的生物将冥晶打磨成片状,就成了魔晶币。只有普通的冥晶才会被打磨成冥晶币,更高等级的冥晶不用打磨就是硬通货。
所以在冥界,黄金、魔晶石这些在人界珍贵无比的东西倒了冥界都成了垃圾。黄金成了开采冥晶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随意找个山谷堆砌,那山谷就成了垃圾场。
埃斯波尔男爵是冥界最低级别的贵族,三大冥皇座下有无数侯爵伯爵,除了这些贵族之外,实力最强大的就要数冥王和大冥王了。每一位冥皇之下都有三位大冥王,每一位大冥王之下都有三位冥王。只有到了冥王的级别,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冥界大贵族。
即便是同一冥皇手下的冥王,互相之间也是经常争斗,擅动刀兵在冥界不是可耻的而是可傲的。冥界一向以强者为尊,更是强调以战养战,在战斗中修行。所以冥皇对手下们之间的互相征伐从不过问,只要他带兵出征的时候,手下的冥王、大冥王能够带足兵马随帝出征就行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像埃斯波尔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是最容易被倾轧的阶层,如果不是因为山德鲁是狼毒冥王的学生,埃斯波尔男爵的领地可能早就被其他的贵族吞并了。也正因为埃斯波尔男爵保护了村民,所以他们一家在村民中的威望极高。
葛征向男爵询问帕拉斯山的情况,男爵大人皱眉说道:“帕拉斯山可不容易去啊,帕拉斯山是中州山脉中最险要的一座大山。中州山脉位于冥界的中央,一直是冥皇建立皇宫的地方,三大冥皇都像得到这座山脉,以宣示自己才是正统的冥皇,因此中州山脉旧事冥界大战的中心战场,这些年死在中州山脉的冥界战士千千万万,想要登上帕尔拉斯山实在是千难万险!”
葛征和索萨面面相觑:两人已经知道,冥界这个殒身之地的实力等级划分和人界不同,一共有三十个等级。在十三级以前和人界的实力划分相同,也就是说在这里人族的顶级强者十三级封号职业者不过是个中等偏下的水准,也就是山德鲁的实力档次而已。
索萨也不过是十一级战士,想要在冥界的千军万马之中,杀进帕尔拉斯山——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随便遇上一只冥界军队,就能象马车碾螳螂一样,把他们来来回回碾死好几遍。
“大人、大人,不好了!”一个村民慌慌张张的冲进来:“男爵大人,狼毒冥王殿下的征兵令来了!”
埃斯波尔男爵的脸色一变,叹了口气说道:“唉,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你下去查一下,这一次轮到那些家庭的男人了,让他们准备好兵器随我出征吧。”那村民惶恐道:“大人,这一次的事情恐怕有些不妙,狼毒冥王殿下的征兵令中明确要求,这一次的兵源数量,最少要达到以前的两倍!”
埃斯波尔男爵的神色也凝重起来:“难道夜帝殿下要提前发动百年鏖战?”这个问题村民也没有办法回答他,他摆了摆手让村民下去,自己陷入了凝思之中。
索萨对葛征挑了挑眉毛,意思是这是一个机会。混在军队之中,更有机会到达帕尔拉斯山。
葛征并不太情愿,不过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男爵大人,我们也想加入你的军队,你看怎么样?”葛征试探问道。埃斯波尔眼睛一亮:“那当然求之不得!”不过他也很快明白过来:“你们是想趁机进入帕尔拉斯山?”葛征道:“我们各取所需,我们保证帮助大人的军队赢得胜利!”
葛征这群人来历不明,埃斯波尔男爵不能不考虑一下。他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先安排葛征他们住下,等第二天再答复他们。
到了傍晚,村子里的街道上就见不到人了。葛征他们正在奇怪,透过窗户看到几十公里以外,一根根灰色的烟柱慢慢升上天空。“那是什么?”葛征惊讶问道。
“那是风暴柱。”一个声音回答他。葛征一回头,竟然是山德鲁。
骄傲的罗刹青年现在一幅毕恭毕敬的态度,再也不把葛征看作是“玩火”的废物魔法师了。“冥界的夜晚风暴横行,夹杂着豆粒大小的沙尘,能打穿木板。所以一到夜晚,冥界就彻底的安静下来,除了出超级强者,一般人夜晚绝不出门。”他用手砸了砸结实的原木垒成的墙壁:“这房子很结实,您不用担心。”
果然,到了晚上屋外鬼哭狼嚎,沙粒噼噼啪啪的打在墙上,吵得葛征整整一晚没有睡好觉。冥界的土着们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夜晚,倒是睡得很香。
埃斯波尔男爵经过了一夜的考虑,终于决定带上葛征他们。毕竟这样一支拥有强大战斗力的队伍的加入,足以将埃斯波尔男爵军队的战斗力提高两个档次,这种诱惑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经受的。
不过,埃斯波尔男爵也有自己的要求:他要葛征手下自己的儿子做学生。
冥界以强者为尊,没有什么“师门”的概念,一个强大战士往往要跟随好几个老师学习。埃斯波尔男爵看到葛征的“强大”,便动了心思。这样做一举两得:既可以让儿子学到一些更高超的战技,又可以让儿子跟在葛征身边监视他们,以防万一。
狼毒冥王的征兵令很急,三天以后男爵的军队就出发了。当第一只冥界军队出现在葛征面前的时候,他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惨不忍睹!
男爵大人的两百人军队排成了队列站在一起,高矮胖瘦坑坑洼洼,完全没有一点“军容”。冥界种族杂乱,只是这样一个千人左右的小村庄,就有二十多个不同的种族。因为种族太多,冥界的工匠们根本没办法生产制式铠甲,给每个战士量身定做又不可能,所以铠甲在冥界是奢侈品,只有高级战士才能拥有,而普通的士兵,则更多的是在脖子上挂一个护身符。
护身符能够放出简单的防御和祝福性魔法,护身符越小、制作的越精巧威力也就越大。不过男爵大人的士兵们,每个人脖子上都挂着脸盆大小的一块护身符。再加上长长的绳索,有个矮胖如球的团猬族士兵的护身符都拖到了地上。
看到埃斯波尔男爵对自己的军队的装备很是自得的模样,葛征就能猜出来这个世界其他领主的军队是个什么样子。
葛征不太擅长炼制护身符,毕竟护身符的防御效果远远比不上铠甲,在人界铠甲才是军队的最佳选择。
他有意帮助男爵大人提升一下军队的装备水平,可是他用言语试探了一下,这位男爵在炼金术方面算得上“一贫如洗”,几乎没有任何的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葛征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倒也落得个清闲。
军队在茫茫的荒原上缓慢推进,到了夜晚,军队中的四名魔法师就手中攥着一把冥晶币坐在四个角上,撑起一片魔能防御罩保护着整只军队。到了第二天一早,四位魔法师都快累趴下了。于是军队中仅有的几匹马都要让给他们,就连男爵大人自己也要徒步行军。
四天之后,男爵大人的军队汇进了一支大部队之中,被这只有这三千人的大部队裹挟着一路往北行去。果然不出葛征所料,冥界军队的装备不是用一个“非常”就能形容出差的程度,至少也要用上三个“非常”。
其他军队的事情和葛征无关,汇合了大部队之后,他们发到了专用的行军帐篷,可以抵挡夜晚的风暴,葛征每天躲在帐篷里睡觉,日子过得清闲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