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白契国的左相大人最喜欢将洛笙歌抱在自己的大腿上。揉着她,让她躺在自己的怀里,与她聊天。
一次,阳光正好。洛梧让问洛笙歌,语气满满的慈爱:“歌儿最喜欢的人是谁呢?”
洛笙歌玩着自己爹爹下巴的胡子,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哥哥!”
“为什么呢?”
“因为哥哥会带我去玩,带我去最好的酒楼吃叫花鸡和酱烤鸭!”洛笙歌说起吃的,一阵兴奋。手里没想一用力,洛梧让便痛的哎哟哟叫。
“那么……最讨厌的人呢?”洛梧让心疼自己的胡子,但是表情没有一丝的不满。
“宇文书。”洛笙歌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面部一下就耷下来。眼神里充斥着一种不满和厌恶,嘟喃道。
“为什么喜欢哥哥带你玩呢?”
“因为我会很开心啊!”洛笙歌说的时候,因为乳牙正在换,还会有点漏风。但是语气意外的很严肃,这让洛梧让哈哈笑了起来。
然后他又问:“为什么讨厌宇文书呢?”
“他一天到晚冷冰冰的脸,就知道在院子里练剑。也不跟我和哥哥去玩,就知道坐在一边看着我们吃东西。让我觉得毛毛的!”洛笙歌说。
“那哥哥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呢……?”
“都做些……”洛笙歌默然了。
是了。
讨厌一个人,总是会有很多理由。
即便其实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很意外的回去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好像都是那么不顺眼……
可是刚刚明明自己空中的哥哥,却不知他平日除了带自己去玩的其余时间都在做什么。
这个问题,洛笙歌觉得自己得想想。好好想一想,毕竟自己是哥哥那样亲近的人呀,怎么可能会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
洛笙歌说着话的时候,不远处跑过来一个俊朗的小少年。他挥着手中从河边折下的柳条,边跑边道:“阿妹!!快过来,我们去出门看花朝节!”
“好哦!”洛笙歌听了,如脱兔般敏捷地挣脱开父亲的怀抱,拉了拉他的胡子,看着他“哎哟哟”叫着,面上笑了起来:“爹爹!我跟哥哥玩啦~!”
洛梧让看着那孩子就要跑路,急忙伸手叫洛笙歌等等,拿出一锭二两银子放在她的手里,用温和的语气与她说:“去院子里,把书儿也带上吧。”
洛笙歌脸上立马露出不情愿的表情,嘟嚷道:“为什么啊?!”
洛梧让拍了拍洛笙歌的小手,叹道:“那孩子,未免可怜了些。若我们也如外家那样欺负他,又跟你向来讨厌的太子哥哥又有何不同?”
“那好吧……。”洛笙歌妥协了,因为她一听到“太子哥哥”这个名字,立马觉得能离这人多远就多远。
在她心目中,那个所谓的太子,不过是当朝皇后的本事。
当朝皇后,后宫只有她一个人坐拥。所谓的佳丽三千,在白契国是奇迹一样的没有的景象。
宇文书本不是住在洛笙歌的家里的,他本是青穆国的太子,青穆皇后生的孩子。如今那女人登上了帝位,便将自己的儿子当做质子送到白契国来。
宇文书本是住在太子府,和那个“太子哥哥”共同生活的。这一来给民间百姓们表明白契国是一个大度的国家。二来,向青穆国摆出一个十分友好的态度。
不过,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宇文书来到白契国没几天,许是跋山涉水,长途艰程。宇文书得了重病,好了自后自此体弱了许多。白契国当朝皇上过意不去,毕竟这是别人家的儿子,养坏了送回去指不定人家会乱想什么,对百姓弄出的形象也不好呀,便让他去太傅学习六礼。
进了太傅,宇文书这才认识了洛笙华这人。按理来说,洛笙华与宇文书,性格吧,一热一冷。怎么说,两人也不会玩到一起去。
可偏偏两人一见面,就觉得一见如故!
洛笙华求父亲让宇文书住进自己府里的时候,洛梧让本是不同意的。无奈小儿在雨里淋着跪下,洛梧让也不得让他如此太久,若落下病根岂不得不偿失。于是乎,也就答应了。
当他厚着脸皮去求皇帝的时候,没曾想被爽快答应了。
宇文书被送到府里的时候,时不时就病着。直到一日,一向不喜人服侍的宇文书洗着澡,丫鬟给他送衣物的时候,才发现他竟是满身伤痕。
当然,这事儿是洛笙歌听门外两个小丫鬟讲的。她肯定没看过宇文书的身,那可是会长针眼的!
当洛笙歌带着自己的哥哥和宇文书坐着马车去往白契国京城最好的酒楼的时候,便看到一个小女孩倒在雪地之中,拦了马车的路。她衣衫褴褛,洛笙歌便起了恻隐之心。拔下头上的头花,让她去丞相府里领一个丫鬟的职位,在自己的身边服侍。
门外那两个小丫鬟最讨厌了,没事就知道吃洛笙华送来的东西!
洛笙歌还买了两个糖葫芦,那天阳光很大。她又吃得很慢,当她坐在客栈的小房间里的时候,糖葫芦已经开始化了。
洛笙歌拿着糖葫芦放在宇文书面前,本意是想用他的周身空气冻一冻,没曾想,那红的鲜艳的糖葫芦竟然被宇文书那小子咬了一口。
洛笙歌立马不高兴了,咬着唇可怜兮兮的看着洛笙华。
洛笙华只得摇摇头,揉着她垂髫的发:“哥哥再去给你买,好好在这里等哦。”
于是,洛笙华便出去了。留下洛笙歌一脸幽怨地看着宇文书。这让被看得人有点尴尬,摸着后脑勺羞怯道:“你放在我面前,我以为是你不吃了才……。”
“哼!”
“大不了明日我送你十串糖葫芦!”
听了这话,洛笙歌才罢了脸上的愤恨目光,坐在位置上,吃着糕点。
洛笙华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糖葫芦,后面跟着一大群的人。
洛笙歌仔细地看了看,有司马叔叔,司马明月和司马明炎。还有三两个随侍的仆从,在后方站着。
洛笙歌结过糖葫芦的时候,轻声问道:“你带他们来做什么?这样便会有人跟我挤窗子,看花神的!”
洛笙华拍了拍洛笙歌的头,安慰道:“乖啦!我在酒楼外看见司马叔叔,他说酒楼都被预定了,所以我才让他来我们这里的。至于明月嘛……她是来参加花朝节花神选举的,所以不会跟你抢的啦!”
“真的吗?”
“真的。”
“那司马明炎是来做什么的?”洛笙歌吃着红的透明,闪着糖色的冰糖葫芦问。
“陪妹妹参加花朝节的啊!”洛笙华说。
洛笙歌懂了的点了点头,拉着洛笙华的袖子,巴巴地看着他:“我也想出去玩。”
“不行!”洛笙华说的很果断:“爹说过了,不能带你出去!”
“为什么……”
“因为你会乱跑啊!”洛笙华看了一眼自己的妹妹,摇了摇头。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司马家的妹妹温柔如水,自己家的妹妹好听些是活泼可爱,其实就是个小猴。哪里热闹往哪里钻,偏偏又是个只知道惹事的家伙。
天知道洛笙华为了摆平那些追着洛笙歌赔钱的人,花了多少月钱,破费了多少吃叫花鸡的钱!
况且,花朝节人潮拥挤,若是自己的妹妹一个没抓紧自己的衣角,便跑到不知名的地方,长得又矮,分分钟便会被人群淹没。
找也找不回来!
那时候,他就彻底完蛋了!
洛笙歌却不待见自己哥哥的想法,她觉得自己的身高都是被自己哥哥的心机弄矮的。
谁叫洛笙华那个家伙就知道摸自己的头呢?
洛笙歌并未跟司马明月说几句话,她觉得自己跟她并不是合拍的。
她周身散发的气质就让人觉得不可触碰,虽带着温柔的笑,可那眼底的冰冷让洛笙歌觉得,此人不可结交之。
倒是那个司马明炎,明明长得憨憨傻傻的,可是那眼形让人看起来莫名的阴暗。
所以,洛笙歌即便呆在宇文书的旁边,也不想去桌上跟司马家的人一起坐着。
至少,宇文书还是个温热的人。
接近傍晚,当夕阳还残余着半月的时候。
整个京城正值华灯初上,那温暖的橙色让人莫名的熟知感浮现心头。
越来越多的人出现行走在街头,手里都拿着一束花。卖花的姑娘走窜在各地,稚嫩的声音充满着生机。
花朝节里难免看到一些奇装异服之人,不用说,那一定是从别国别族来的。因为,花朝节这天,白契国的皇宫里,宴请各国来使。
酒楼里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个房间早在三个月前父亲就帮洛笙歌预定好了。并且,这里的地理位置好得不得了。既可以看到花神选举的站台,又可以看到江岸的烟火会。
“洛笙歌是有福气的,得了一个好父亲。”
所有人都对她这么说。
这也是洛笙歌心底感觉自豪的一点。
当花朝节的展台上锣鼓喧嚣,人声鼎沸的时候,洛笙歌立马冲到了窗户边上,看着展台已经被布置得十分漂亮。
各色的鲜花摆在台前,那个主办人穿着一身漂亮的大红色。
当洛笙歌看着司马明月出门的时候,她心底的渴望似乎加倍在心里滋长。就像春雨过后墙角的藤蔓,那疯狂的长势挡都挡不住。
她决定这次一定要脱离自己哥哥的掌控,跑到楼下去。近距离地看一看花神的得举人,摸一摸她的衣角,满足一下她对神仙的憧憬!
洛笙歌转头看向旁边的宇文书,然后放上一副百年难得一见的讨好笑容:“宇文书,若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明日就不用还我十串冰糖葫芦了。”
“什么?”
“带我下去玩,好不好?”洛笙歌声音很轻,生怕那个正在桌上哈哈笑着,跟司马叔叔谈笑的哥哥听到。
“不好。”
“你若是不答应我,我就哭给你看!”洛笙歌咬着唇,摆出一副受欺负的样子。
可是她想错了,她听到的回答也是冷冰冰的一句:不可以!
只看得宇文书摇了摇头,不再看她。
他望着窗外的人潮,莫名的出神。
洛笙歌自然是不懂他为什么这样,只暗暗骂了他一句。
“呆子!”
洛笙歌觉得这房间里已经没有和她志同道合的人了。
她安安咬牙。
不管任何事,能靠自己最好。
于是,她握紧了拳头。然后松开,拉了拉坐在椅子上的哥哥道:“哥哥,我想去买糖葫芦。”
“刚才我不是给你买了一串了吗?”洛笙华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果断觉得定是上辈子欠了洛笙歌什么了。
洛笙歌简直就是他的债主!
“没有了!刚才是一个半时辰前!”洛笙歌看着洛笙华,突然觉得自己被管的感觉真心不好受。
洛笙华看着她的表情,突然懂了,笑的坏坏:“你是想去台下面看吧?这里不是挺好的吗?”
“我不管!反正我要吃!”洛笙歌被猜中了心思,倔强的嘟嚷。
“罢了。”洛笙华笑了笑,朝着正在发呆的宇文书“嘿”了一声,:“书!你带我妹妹去吧。”
“好。”宇文书回过神,听到了洛笙华的话,就一声!他点了点头,站起身,准备带洛笙歌走。
洛笙歌觉得,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啊!自己叫宇文书带被漠视拒绝,哥哥一句话,他立马改口答应了……这真是,太可恶了!
题外话:
【= =、以歌想了很久,还是放些小番外让大家看看,我,洛笙歌所不知道的小时候的事情。本来想最后再放的,不过最后还要写皇桑的,苏幕遮的番外,任务有点艰巨啊!【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