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闭室的日子不算艰苦,灵气充裕资源什么都不缺,甚至于只要她想要什么也随时都能联系到外边的人要,但却很难熬。
她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了,无法忍耐自己失去林平真的每时每刻……这才不过区区两日而已。
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她的平真哥哥可曾经说过绝对不会负她的……会娶她为妻子……然后一辈子都待她好。元毓华曾是如此为这番话语心动,又是如此坚信着。
不曾想有一天这些她憧憬了无数个日夜的事不会实现了,也再也不会有实现的一日。为什么……
元毓华想要再见见对方,当着他的面亲口问问他,为什么不肯遵守承诺。
但要想见对方又谈何容易?关她禁闭的是师尊文慧真君,但背后促成这一事的却是林平真的师尊掌门真君。这一切由来便是为林平真与她解除婚约,这也算是上头长者们的意愿。
既都如此大费周章地解决了这趟事儿,他们又怎会让此事再横生枝节,反误了双方的前程?
因而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元毓华再见到林平真的,至少在禁闭结束前不可能。而她什么时候能结束这场禁闭,便要看她什么时候能想清楚……
元毓华前所未有地清晰意识到自己与林平真之间的缘分怕真的要彻底断了。因为他们之间所隔甚远,不止是两颗心的距离,还有人情现实和世俗……或许本就没有人愿意看到他们走到最后。
元毓华短时间内大概是见不到林平真了,在她“想通”之前。
元毓华想不通的,也绝不可能想通。
她以大量高阶的资源诱惑了看守的弟子。做这些的时候她的情绪十分地平静,似乎已经接受了现实,大概也觉得她再也翻不出天来,在她再三请求下对方松口答应替她一阵。
元毓华顺利地离开了禁闭室。
真是可笑不是么?明明害怕她再惹事端,对她施行惩罚禁闭,行动上却一点都不上心,让她这样轻易就离开了禁闭区。
师尊真的疼爱她么?疼爱她所以对她极尽宠溺从不责罚她的不当行为,因为疼爱她也从不舍得她勤恳修炼,也因为疼爱她所以给予她一切……这大概也是因为真的疼爱罢。
元毓华也无力再去考究了。她深深地看了眼越来越远的水秀峰,最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她隐隐觉得此一去大抵便再也不能回头了。但不论如何她也不会后悔的,也一如此时所思。
被卷入这场谋害为目的的阴谋非她所想,但却终全了她所愿。
没有人知道,当她此刻躺在林平真怀中真的要死了,她的心竟是如此平静。
没有愤怒没有不甘,曾经那些质疑和怒吼在一瞬间消散,而对那些人和那些事的怨念也随着生命力的消逝一点点被抹干净,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是高兴的,这一刻。
因为她终于有用了一回,保护了这个她执念了一生的人。
在过去的时光,从来都是对方在保护她。对方不过与她一般大,非要说的话,也就大那么几岁,但却从元家父母手中接过对她的一应责任。
庇护、照看、教育、引导……对方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兄长,也从没有对不起她元毓华。只是她自己执念罢了。
她不甘心只是做林平真的妹妹。那个人是那样好,那么地耀眼,周边的每个人都爱戴着他,这个人如果能是她的话该有多好?
元毓华并不甘心于区区一个婚约,不甘心只是做他相敬如宾的妻子,她想要成为这个人的爱侣,成为相濡以沫的爱人。
这个首先就必须要她得到那个男人的心。
可她是失败了。因为这个男人什么都好,可他并好像不具备爱上一个人的能力。
非要说的话,他爱着宗门,爱着家人,爱着同门的师兄弟姐妹,然后同质地爱着她这个未来的妻子。虽也是爱,却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爱。
元毓华所求的是独一无二的雁侣之爱,而不是这种近乎于同质的大爱。林平真的一视同仁和不开窍更让她感到丧气。
越是这样她便越控制不住自己,而忍不住去苛求。自此两人便陷入了解不开的死结当中,至死纠缠。
元毓华模糊地知道这注定是一条死路,但她又不能不走。死路亦或活路,总要亲身走一趟才能知道到底如何。
这不走这一路,终还是把自己也送进了死路。
也好,可得代意中人走这一遭,也算不枉此生了。
元毓华没有回应林平真显是劝慰的话语,因为假的就是假的,又何必欺人欺己?她自欺欺人了一辈子,总归也是要有彻底清醒的时候。眼下她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做,不然就怕没有机会了。
元毓华从怀中掏出一团早已经被揉得不成样子的样书,上晕开了大片血红,颜色深浅不一,边缘开裂,已经快要看不出其原有的模样儿,不过依稀还是能看到一些破碎的字体轮廓。
林平真只一眼便认出了这是什么。
——是他在解除婚约后送回元家的那份契书。此物一出,在这样的情景下竟显得悲凉异常,林平真喉咙如同堵了团气一般,塞得喉间血腥气都快要溢出来了。
“你……”
对方却以指肚搭了搭唇间,林平真会意没再说什么,在林平真怀中颤巍巍地展开了那张婚契。
因为契约双方都是修士,所以采用的也是修真界通用的制式,签订时会令双方在婚契上落下神魂印以示约好。而相应的,解除时也会抽离神魂印,双方都除印此婚契便会彻底废去,再无效用。
“本来拿过来是想要跟你好好说一说的,没想到却成了这样,看来真的是命。不过我还未允……如此便仍不作数。”元毓华颤抖着去抚摸上头已经黯淡了大半的名印,嘴角艰难地露出一丝笑意,有些说不出的苦涩。
忽然,一只手覆盖于其上,与血迹斑斑的素手相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