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慕容叶并没有显得失落,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她来此邀请也是因为程御风人生地不熟想给他介绍些新朋友认识。
“地点在红色酒吧,如果你改变主意了,今晚八点。”
留下这么一句话,慕容叶就上车离开了。
她一个叔叔负责这边的生意,她现在暂居在她叔叔家,几乎每天她叔叔都会派人开车接送。
她叔叔十多年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海员,在她父亲的帮衬下才有了今天的一切,所以她叔叔对她极好。
程御风离开校园,打算去附近的一家餐厅吃个晚饭,这些天,他几乎每天都去这家餐厅。
倒不是这家餐厅的食物有多好,而是这家餐厅的服务员听得懂他说话,不然去其他餐厅,你每一次吃饭都要比划半天,其他客人看他跟看猴一样,太尴尬了。
餐厅不是很大,除了后厨里面有七张桌子,老板是一对夫妇,男的是本地人女的是大夏人,两口子关系很不错,这里的服务生和程御风是校友,来这里属于勤工俭学。
他每次都能拿到奖学金免学费,搞艺术的烧钱啊,他只凭一腔热爱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甚至父母都与他不联系很久了。
在他父母眼里学艺术什么的就是不务正业。
餐厅里没什么客人的时候,他会拿出自己从跳蚤市场淘的吉他独自弹唱,给人的感觉一直是个阳光大男孩,除了长的丑经济结据外没什么缺点。
但这两样缺点都属于无法遮掩的那种,这也导致了他如今二十几岁没谈过一个女朋友。
阳光少年才华横溢,可惜没钱没颜。
在这个时代里女生要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而通常这个喜欢的人颜值都不低,又或者嫁给有钱人,这两样他都没有,单纯的阳光与才华被埋藏在这丑陋的躯壳中,从无一人发掘。
“项哥,今天吃点什么?”阳光少年看见程御风很热情的招呼了上来。
“鱼香肉丝,红烧狮子头,米饭要大碗,今天送的汤是什么?”
曾经这家小店每天都会有免费的汤以及免费的米饭,哪怕不消费也能领到这些。
一开始是出于好心,但是后来就有很多流浪汉一直聚集在这里,甚至跟其他客人产生争执,再到后来,越来越多的流浪汉聚集在这里,直接讨要起了钱。
那之后两口子对于做善事彻底死了心,至少要点一个菜之后才会送一碗米饭一小碗汤。
“蔬菜汤。”
毕竟是免费的汤,人家要是每天再搭点肉什么的,那不得亏死,平日里也就三种,蔬菜汤,紫菜蛋花汤,丸子汤。
丸子汤一般都是过节时才有,每晚大概都会有两到到颗鱼丸。
程御风很喜欢他家的鱼丸,可惜鱼丸不单卖,好像是说老板娘从小到大,每次过节他妈都会给她做鱼丸汤,慢慢养成了习惯,每到过节都要吃。
“好,那再来碗汤。”
阳光少年用笔记一下程御风点的菜品,将纸撕下,通过取餐口递给了后厨。
现在还不到饭点,店里的人不算多。
“今天晚上好像有一个国人的聚会,你去不去?”等待美食的时间有些无聊,程御风主动和阳光少年搭话。
阳光少年和程御风关系不错,知道后者跟那些人不一样,在程御风面前阳光少年没有必要刻意的带上伪装,说那些违心的话。
有句话说的好,在真正的朋友面前,你是不需要带上任何面具的。
程御风就有这种魔力,不管你跟他是不是朋友,总之跟在她面前,你会前所未有的轻松。
“说是联络感情,其实就是一帮在国外混的不错的家伙想看看谁混的比自己差,然后听听其他人的恭维,一个比一个虚伪,这种社交没什么意义,至少对我来说没有。”
那些家伙并不会因为跟你有一面之缘,就帮助你,顶多就是相互利用,而阳光少年甚至没有资格被利用。
到了那里,会有不少人为了舔那些混的比较好的人,而踩其他混的不好的人,阳光少年一开始也去过那么一两次,以为真的能交到朋友,结果一直被踩的就是他。
“你要去的话,记得离一个叫何军的人远一点,他什么都活都不干每天就想着发大财,现在基本就靠借钱过日子。
偏偏他还交了好几个女朋友,花钱大手大脚的,一看见生面孔就直接上来借钱,他长的属于特别憨厚老实的那种,而且准备的词也是一套一套的,小心别被他骗了。”
阳光少年就曾经做过这个冤大头,把自己半个月的收入借给了那个何军,结果到现在都没要回来,反而被何军当着很多姑娘的面羞辱了一顿。
如果不是他不想惹事的话,他可能已经上去跟何军拼命了。
“我也没打算去,我这个人不喜欢那种乱糟糟的感觉,而且这种没营养的社交去与不去差别不大。”
根据他的经验,这种社交他不一定能结交到朋友,但一定会与人交恶,多一个仇人,尤其是在他成为一名修士后。
两人还没聊上几句,取餐口那边的铃就响了。
阳光少年到取餐口端起托盘,将食物一个个端到了程御风的桌子上。
“慢用。”
程御风看着美食胃口大开,这家餐厅的量很足。
阳光少年很识趣的没打扰他享用美食,坐到一个空位上弹起了自己的吉他。
通常人多时,他并不会弹奏,这年头找茬的人比比皆是,而这些人大多有一个特点,都喜欢欺负弱者。
一个在餐厅打工的少年,很明显在被他们找茬的行列之内。
再一个就是怕吉他的声音吵到客人,尽管这是音乐,但是总有人喜欢安静。
程御风呆在这里已经有个一段时间了,杀手没有出现,他也并没有展开调查。
他一直在提防那些个杀手,一把手派他出来,他甚至在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失踪了。
“你听说没,又有几个小姑娘失踪了。”
程御风一直佩戴在耳边的翻译器内传来一道声音。
程御风看了看隔壁桌两个看起来很大只的白人壮汉正在聊天,两人的声音很大,几乎全餐厅都能听见他们的话,翻译器检测到有话就自动翻译了。
“听我朋友说,好像是几个血族干的,据说最近血族内部在搞一个神秘仪式,需要大量年轻女性的鲜血,一开始他们还是花钱买,虽然出的价格很高但符合要求的血太少,然后他们就动了歪心思。”
血族,吸血鬼的又一个别称。
程御风听着两人的谈话,自己心里也在猜测。
“不能够吧,就现在那些个年轻姑娘那么疯狂,一个个的都想让血族咬他们一口,从而获得永生,真要是血族一开口,我估计半个城市的姑娘都会主动献上自己的鲜血。”
“话这么说没错,我听说那些个血族这一次是在进行一个盛大的秘密仪式,参与的那些人并不会被转化为血族,而是永远消失。
一开始他们是打算用长生来哄骗那些无知少女,但是不知道谁将这个消息散露了出去,然后那些少女们就一个个的都远离了那些血族,毕竟他们要的是永生,要的是像血族一样炫酷,而不是送命。”
两人一会儿聊着血族,一会儿聊着美女,程御风倒是通过两人的对话,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你说咱俩要是血族该多好,就会有无数貌美小妞,为了让咱俩咬上一口,甘愿付出。”
“得了吧,就你这样还血族,人家血族不仅长的帅,而且还有实力,个个都千万富翁,你看看你。
你要是成了千万富翁,就算不是血族,还长得像坨翔,照样有有小妞围着你身边转,问题是有钱么你?”
“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程御风吃完东西付完帐就离开了,看来他有必要调查一下附近的血族了。
小时候在看一些吸血鬼电影时,他也曾幻想着自己被咬之后成为吸血鬼,虽然不能在阳光下生活,但是吸血会飞什么的,超酷的。
大部分小孩儿都曾有过这样奇奇怪怪的想法,程御风也不例外。
不过现在他确实没了这种兴致,现在吸血鬼能做到的,他都能做到,甚至还更强。
“我说咱们都盯了好几天了,什么时候下手?”
两个帅气的白人看向程御风,一把手找了杀手要对付他,那两个杀手到了这里之后,都去做着各自的事情,然后又请来了这两位。
“等等,根据那两个来自大夏的人所说,这个家伙实力十分强大,我们必须要小心提防他,稍有不慎,我们两人可能会小命不保啊。”另一人提醒他。
“你也太胆小了吧,我们两个跟了他这么多天,他什么水平,咱俩还不知道吗?不过就是凡人罢了,哪有那两人说的那么厉害。你要是害怕了,你可以不去,到时候这笔钱正好我一个人全拿了。”
“你小子,我到底要跟你说多少遍,你才能记住,来自大夏的没一个好惹的,你要是不想活了,你爱干什么干什么,但是别带上我。”
两人因为意见不合吵了起来。
一个人想马上就拿到钱去潇洒,而另一个人却觉得,既然对方花这么大价钱让两人去处理这件事,那么说明这个大夏人一定有过人之处,至少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