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酒朝着张清露出笑容,无辜极了:
“哪里不好,我觉得挺好的。”
“可,我们还没有分家,家里赚的钱,大半都要交到公中,由你奶奶统一保管和分配,要是被她给发现,那就完了。”张清满是担忧。
初酒摇摇头,笑容有些冷:
“我们一家,天天勤勤恳恳在外面干活,赚的钱,都给了奶奶。但家里家务是娘做,我和上进,多吃几口饭菜,奶奶都白我们几眼。”
“但是大姑天天就哄奶奶,干的活少,吃的用的却比我们都好。奶奶做事不公平,我怎么也不可能,把钱分出去。”
说完之后,初酒回了自己的屋子。
三个人面面相觑,最终拿她没办法,只得各自回去,准备睡觉。
第二天天一亮,初酒就睁开眼睛,盘算起,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鹿带到镇子上,还不被其他人知道。
村子中有两户人家有马车。
一户是村中的大户,家里男丁多。
干活的力量大,早几年收成好的时候,咬牙买了个牛车,不仅能拿来耕田,时不时地,还去镇子上。
另外一户,就是几年前搬过来的一个苏氏和她的儿子,度笙。
度笙的年纪和初酒差不多大。
他们来了之后,就住在最靠近村头的位置。看起来,他们条件不差,家里不仅有牛车,还有个哑巴老婆子,帮忙做事。
度笙常年都在读书,他们这一家,性子都很冷淡。
不怎么和外人接触。
看起来,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人家。
身为穿越女的程秋,没少到度笙面前转悠,企图从他身上,挖掘出点不一样的东西来。
但度笙过于冷漠,完全不搭理她,久而久之,程秋也放弃了。
初酒思来想去,觉得找度家借车,最稳妥不过。
横竖他不怎么和外人说话,那就更不会,把事情透露给村中的人。
想清楚之后,初酒从床上跳了下来,往外面走去。
她以为自己已经起的够早了。
没想到张清起的更早。
还皱着担忧的眉头,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开了口:
“小酒,你带着个鹿和鸡出门,肯定会被村里人看见,你奶还是会知道的。”
“没事。”初酒手中拿着个刚翻出来的编织袋,手成刀状,一把就把鹿和鸡劈的晕了过去,往编织袋里一扔,扎上口子,往外面拖去。
边走,初酒还扬了扬下巴:“这样就看不出来了。”
张清还想说什么,但初酒已经走远。
她迈了一步,又退回来。
怕大早上吵吵嚷嚷的,反而会引起孙老婆子的注意,不如就这么让初酒去了。
初酒拎着编织袋,一路上果然遇到零星早起的人。
村中人最是爱打听。
每个人看到初酒,都会问一句:“你这提的什么东西啊?”
初酒单手拎着袋子,拎的轻轻松松不说,脚下行走如风,没有半点凝滞和沉重的疲惫,她笑眯眯的:
“昨天在山上摘的野菜和果子,今天想去镇上卖了,换点钱。”
来来往往的人看着初酒的轻松模样。
再看看她行走的速度。
这么大个袋子,也就装野菜和果子能这么轻。
不然呢?还能有什么东西?
在所有人丝毫不怀疑的目光中,初酒走的飞快,没多久,就到了村门口的度家。
苏氏正在门口用井水洗衣服。
他们家里有个婆子。
可毕竟生活在村中,苏氏还是免不了,有不少活计,要自己动手。
看到初酒,苏氏模样中带着戒备和疏离,不过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她的态度,还是比面对村中其他人的时候,要好很多:
“你有什么事情?”
“我想借个马车,去镇子上,卖点东西。”初酒直言不讳。
她这张脸长的又精致又无害,不带半点攻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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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村姑的打扮,少了几分惊艳,却又更将她衬托的,淳朴无辜。
苏氏板着脸,弯腰将洗衣服的水往地上泼去:“还有其他人家有牛车,你去找他们借吧。”
苏氏正说着,初酒突然听见车轱辘转动的声音。
她抬起头来,看到一个目光清冷,穿着素白衣衫的少年,神色淡淡地坐在牛车上,准备赶路。
正是村中人,平时很少能见到的度笙。
初酒将编织袋中的野鸡拿出来。
献宝般地递给苏氏,笑的眼眸弯起月牙来:
“今天这么巧,度笙大哥也要去镇上,我就顺道跟着一起了。”
“您看看,度大哥这么清瘦,一看就是用功读书累的,正好这只鸡,您拿着给度大哥补一补。”
苏氏迟疑了一下,初酒人已经拎着袋子,跳上了马车。
清冷的目光带着审视落在她的身上。
赶车的少年回过头来,声音微冷:
“你做什么?”
“我想进镇子卖个东西。”初酒双手合十,央求道:“不想被别人知道。你们口风最紧,我只能来找你们了。”
苏氏和度笙交换个眼神。
看着初酒可爱的模样。
已经抱在手中沉甸甸的野鸡。
苏氏心中已经有些松动了。
但她知道自己儿子的性格,最是不近人情,疏远外界。
想来,他应该不会答应的。
苏氏都做好了,替初酒说几句好话的准备。
结果,就听度笙淡淡的声音传来:“听着,我只去镇上一个半时辰,到点就要回来,你要卖不掉,可别过了点。”
苏氏有些惊讶地看了初酒一眼。
初酒则忙不迭地点头。
一路上,初酒都安安静静地坐在牛车的最后面,度笙不想搭理她,她也不打算自讨没趣。
牛车走了两个时辰,终于到了镇上。
度笙把初酒扔在集市,让她不要乱走,自己就离开了。
初酒抱着鹿,站了许久。
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来问价,但她对价格,都有些不满意。
她东西还没卖出去,度笙就回来了。
少年依旧眉目冷峻如远山,在初酒错愕的目光中,开口:“我早回来了。离一个半时辰,还有两刻钟。”
对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到点就走。
初酒的目光,焦急地在人群中搜寻起来。
突然,她看到一个带着丫鬟的妇人。
妇人三十来岁,风韵犹存,颇有几分姿色。
初酒用余光扫了一眼度笙,少年正手捧着书卷,似乎没注意到她,于是她豁出去上前,殷勤道:
“这位妇人,我有新鲜的野鹿在卖。”
“我爹说了,野鹿最是个好东西,尤其鹿血,对男人,是大补。”
妇人被突然冒出来的初酒,惊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初酒不废话,捏着嗓子,着重强调,挤眉弄眼。
“男人。”
“大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