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施允最后的心愿,是他求生意志的全部。他不甘而已,只想任性地叛逆,坚持到看见自己沉冤得雪的那刻而已。
施允真的很努力,短短一周就已经达到能出庭的身体标准。
这种迫切很好地伪装了他,这种精气神不同于回光返照,把大家都骗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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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杀人案终于开庭,许长欢跟着戚承景坐到了辩护人坐席。
她看了眼观众席,果然施洛洛也来了,只是精神状态依然令人担忧。
一对中年男女一左一右分别在她身边,许长欢猜那是她父母。他们一家像被霜冻的茄子,双目无神,悲哀戚戚。
许长欢目光闪了闪,收回视线。
她深吸几口气,这对她同样是个考验。
她内心很乱,感触很多,但庭审至关重要,不能被情绪带动,冷静镇定,她要学会控制情绪,从容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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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先陈述案件以及证据:
“第一,根据公路上的监控,被告施允,自己推着轮椅路过了案发现场;
第二,受害人当年导致被告双腿截肢,被告杀人动机成立;
第三,红酒厂老板做供,受害人会到案发现场,是因为他受被告所托,被告约见了受害人;
第四,现场被淋汽油火势才会这么大,而警方从现场的汽油桶上找到被告的指纹;
第五,根据法医报告,受害人体内残留大量迷药,可判断他出事前被灌迷药导致昏睡不醒。现场找到的迷药瓶子上,同样有被告的指纹。
第六,现场有两个目击证人,均看到被告杀人放火。”
审判长:“辩护律师请发言。”
戚承景:“回审判长,第一,公路上的监控只能看到被告路过,不但没拍下任何行凶过程,连被告如何进入案发楼房都是看不见的;
第二,被告头部有伤,他极有可能是被人敲晕再带进去现场;
第三,如果被告被敲晕的说法成立,那么汽油桶上的指纹、迷药瓶上的指纹,都有可能是真凶故意栽赃嫁祸的手段;
第四,被告和受害人不是平心静气,和睦共处的朋友关系,受害人怎会被被告喂了迷药。如果是强行灌入,被告行动不便,受害人要反抗是易如反掌的事。”
施允的身体状况只够支撑着出庭,谁也没向他发问,而作为施允的辩护律师,戚承景全权代表他发言。
检察官:“以上所有说辞都是辩护律师的猜测而已,根据法医报告,被告脑袋的受伤时间和受害人被害时间相差无几,可以推断出,被告的伤是和受害人纠缠时留下的。
那么被告在案发现场应该是清醒状态,而不是辩护律师说的,被人带进去还被栽赃嫁祸,在迷药瓶子和汽油桶上沾了指纹。”
戚承景:“正因为时间相差无几才更蹊跷。我当事人行动不便,与受害人纠缠时受伤的话,他又怎么再给受害人下药。
根据法医和现场调查的报告,受害人被害不久,楼房便着火了。
被告连站起来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快速把整栋楼都撒满汽油?
如果他有这速度,也不至于被困案发现场,最终缺氧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