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三月天,迷蒙细雨,沥沥淅淅,尤如牛毛般总是下个不停。春雨洒遍大地,洒遍了整座玉城;玉城河畔,垂柳新叶初长,小草变得更绿得耀眼,花团里百花争辉绽放;街道两旁风景树张开怀抱不停的吸允,地上那尘埃污秽已经被冲洗消失不见了;郊外绿化带绕城而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乡村村民们披着斗蓑冒着这依旧下个不停的小雨,欢乐的在田地里播种散子,一遍热闹非凡的样子……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这两句话却不是说得恰到好处吗?
然而城里,工作的人们走在路上,不时还踮起了脚尖,生怕自已脚下名贵的裤子被弄湿弄脏了;有些人则是不停的埋怨“这鬼天气还要下到何时,还让不让人活啊!”;有些则是在家里呆着逐不出户,省得面对那阴深迷雾的天气而厌烦……
……
西南军区,军区医院里。
“小乞丐,昨天听院长说你恢复得非常好,现在你到底觉得怎么样了”肖文雅刚来到易云的房间就大呼叫道,声音欢快尤如刚醒过来的百灵鸟一般。
易云放下手中的书,微笑道“文雅你别老是叫我小乞丐好不好,叫我易云你很为难吗?”
肖文雅把早餐放在床头旁的桌子,笑嘿嘿地说道“我就是喜欢这么叫,你管得着吗?”
易云望着肖文雅那任性的表情,只是摇头苦笑,也由着她了。
肖文雅今天穿的是休闲装,并没有一如既往地穿着军装,这让易云眼前一亮。
扎着高耸的马尾,蝴蝶结打着漂亮精致的图形,让人觉得朴实中带着优美的异样感,脸上不带半点粉黛,自然俏丽的脸蛋透着军人的坚毅气质,让她不比任何已经化好艳丽素装的美女差上半分,甚至觉得这样的肖文雅更真实,使人觉得亲近;全身穿着一套合身的衣服,上身是白绿相间的秋衣,下身是墨蓝的牛仔裤配着一双淡蓝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邻家女孩子一般,已经没有半点军人的模样,反而让人觉得更加青春,更具朝气活力。
“来先吃早餐吧,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你的,居然要本小姐亲自服侍你”肖文雅像小媳妇一样撒娇道,嘴上是那样说可是却没半点埋怨的样子,反而是一脸嗔态幸福的模样。
要是让军区里的人看到肖文雅这一媚态,怕是全体晕倒了。
“谁叫你的车往我身上撞呢”易云笑了笑接过递过来的早餐说道,心里同样感到甜滋滋的,这样的车祸他巴不得再来几次啊,衣来伸手,饭来开口还嫌什么呢,这种日子他可是从来没有享受过啊。
“是啊……是啊……早知道不刹车了,撞车你这小乞丐”肖文雅嘟着嘴说道,回想那天,她的心差点就跳出来了,她当时还真没注意前方的方向,而是把全部的心思注意到了易云的身上,幸好她及时刹车了,不然从易云身上撵过,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当场死了。
易云不再接话,只是埋头地吃着肖文雅做的早餐,感觉特别香“如果这面条里再加些葱,味道更香了”易云还不忘评论地说道。他是在餐厅做的,当然见过各式各样的早点,像葱这样最常用的配菜他当然懂的啦。
“有得吃你还嫌,别把你给撑死了”肖文雅不愿意地说道,心里却想你以为我不想加葱吗?只是厨房已经没有了,下次我得备多点货才行。
……
吃了早餐,易云更加精神了“文雅我想出去走走,在这里呆了五天,身体都快长芽茧了”易云说着就开始挪动身体。
肖文雅见易云要下床,急忙按住易云“不行,院长说了你最少要过一周或十天这样才能下床的”。
“你不是听院长说我恢复得不错吗?我觉得我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易云知道自已的情况,原本身体虽然虚弱,但是经过这几天的调养他已经好了很多,肩上的伤已经开始结巴,背后的腰脊也没觉得那么疼,所以他才执意要下床走走。
易云以前在山里经常被父亲“折磨”比这更重的伤都有,而且当时的生活环境更是残酷,那有现在每天吃的营养套餐,所以他发觉自已的身体虽然没有锻炼,但是却在缓缓地成长中,等伤势恢复后,他再次恢复训练,相信自已可以更上一层楼的。
想起前几天与狼五对战的时候,发现自已的身体居然跟不上自已的变化,发挥不到六层的实力。通过那次打斗,他才知道在餐厅呆的这个月里,他根本没有坚持以往在山里的训练,所以他决定等恢复之后,每天都不能松懈自已的训练。不然,五年后回去见到父亲,怕是要被父亲给活活骂死了。
肖文雅最终还是拗不过易云,还是要他走下了病床,不过她还是紧张地扶着了易云,心里给了自已一个理由,那就是,他是我撞伤的,于情于理我都有责任照顾一下他的。
“谢谢你文雅”易云一只手握住了肖文雅掺扶过来的娇手,颇为感动地说道。这些天还真是多亏了肖文雅的照顾,他知道文雅很忙,但是她能如此抽时间来陪伴自已又煮东西给他吃,他就算再木头,都知道感恩了。
“说啥呢,还不是我撞伤了你,这是我应该的”迎着易云那真诚的目光,肖文雅心里化开了浓浓蜜糖充斥着整颗心坎,觉得挺舒心的。难道我对这小乞丐有好感?不可能啊,哼,除非他勉强能达到我的条件,然后他再当面对我说喜欢我,说不定我会给百分之一的机会,不,是千分之一的机会让他追本小组。
军区医院,古朴的走道上,两旁高大参天的古树,如保护国家的最强卫士般,坚定不移地在自已的岗位上有序地站岗;如牛毛、如针线般密密麻麻的迷蒙细雨不停的洒落,仿佛给高大的古树披上最圣洁的外衣,不显花俏而庄严,不显耀眼而威武。
肖文雅搀扶着易云的手,缓步在这古朴的走道上,不时树叶滴落几点晶莹的水珠,冰冰的、凉凉的渗透在肌肤上,透过颈脖,经过血脉直达心灵,似乎这些水珠就像最纯洁的圣水一般,让易云感觉到异常的爽舒亲切。不觉间,他停下了脚步,眯上了眼睛,深深地呼吸着这最为新鲜的空气,如喝甘泉,饮烈酒般贪婪地吸允着。
他仿佛又回到了那连锦的山脉,树木葱郁遮天,杂草遍地丛生,野花随处可见,每天清晨与中午前,那里几乎都是迷雾层层,风浪叠叠起,似云奔跑在林间,似人站在仙镜,似梦正在香甜;山谷中那最原生态的环境,最新鲜无杂的空气,最闪耀却又随处可见的露珠,让易云不曾有丝毫地忘却,最不能忘却的是生活在那里的人儿。
肖文雅望着似乎陶醉在这其间的易云,肖文雅却嘟起了嘴儿“小乞丐你在干嘛呢,快回去吧,你这样很容易着凉的”。
被肖文雅打扰了,易云微微睁开眼“还是这种感觉好”似是在自语又像是在对肖文雅说道。
“你觉得很好吗?”肖文雅听了心里忘了赶易云回去,而是反露娇态的问道。她以为易云是在说和她一起走走逛逛感觉很好,这话虽然不是甜言蜜语,却有着真诚的韵味,在肖文雅听来却是最舒适的赞语。
“嗯,很好,我们回去吧”易云深吸了一口气认真地说道。
“那我们再走一会吧”肖文雅抓紧易云的手,微低着爬上红云的脸蛋说道。
易云以为肖文雅在迁就他,应了一声,又在缓步与她向着古道尽头走去。
……
古道尽道,一座庄严古朴的建筑物映入易云眼中。一个莫约三米高,两米宽的“党徽章”如似铜浇成的一般,金光闪耀地矗立在建筑物的最高层,在这阴暗迷雾的天色中依旧不能掩盖它那光辉耀眼的光芒。“党徽章”是华夏的标志,是所有华夏人的标志,它标志着华夏儿女的尊重,标志着华夏儿女的骄傲,标志着华夏历程的兴衰与历程。
望着这立体大气、庄严宏伟的标志,易云血液翻腾不休,眼神灼热地紧紧地盯着“党徽章”。父亲曾记的训话,又右鼓暮晨钟般,响在了耳边“云儿,你是我易天明的儿子,亦是华夏的儿子,我们不一定能成为国之栋梁,但绝不对做出有辱国体,有辱华夏尊严的事情来,异日要是遇到这种有辱我华夏之人,不管他是何方神圣,虽远必诛之”。
当时父亲用异常严肃的表情对他说道,但当时他却不能体会个中的道理,如今在这“党徽章”前,他似乎对这话有了更深的了解与体会。
易云再把目光移至,几十米高的旗杆上,那迎风吹动的五星红旗,似火一般在半空中永吹不灭。易云轻轻地松开了肖文雅的手,整个人站得笔直,如枪杆一般坚挺,右手简洁快速地往额头上方升起,目光如炬般紧紧地盯着半空中的不灭红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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