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微微点头让王越退下,然后接着说道:“将朝廷送来的那些军械也都发放下去,这个月之内一定要蒋大军整编完毕,子龙、公明、徐荣,你们三人每人选出一千精锐严加训练,等到各方的目光从我山寨移开之后,你们便先率军出山挑起各方动乱,一定要让并州这各大水潭乱起来,方便我部浑水摸鱼!”
众人听到张燕的军令,齐声拜道:“诺,我等领命,必不负主公所托!”
张燕摆摆手让众人起身,说道:“元皓先生,你发一份命令给各郡县官员,让他们各安其职维持旧例不变,再给张辽和曹性两人发一份军令,让他们收拢雁门军权精炼兵马,一定要维持雁门郡的稳定直到我山寨大军出山!公台,事不宜迟,你稍后便选取一批重礼出山,前往草原游说南匈奴所部和西部鲜卑所部,我在山寨等待你的好消息。好了都下去吧!”
“诺,我等领命,必不负主公所托,我等告退!”
众人各自退下之后,田丰书写了一份军令宣告张燕管辖下的各郡县,让各郡县官员各安其职治理地方,本来各郡县官员得到了朝廷的诏令之后,知晓了日后他们的上官便是张燕这个黄巾头领了,还有一些心思波动,暗地里筹谋着一些小动作,在得到了张燕的军令之后,见张燕不敢插手各方,他们才各自安稳了下来。
张辽和曹性得到了朝廷的诏令和张燕的命令之后,见自家主公终于得偿所愿,自家山寨大势已成,心中大喜,连忙开始收拢各方兵马重新整练大军,准备随时接应张燕大军镇压雁门之地。郡内官员见此,也只以为张辽和曹性两人不想交出军权,是为自己做打算了,现在局势不明暗波滚滚,他们也需要一些势力为他们打前站,便也没有阻拦张辽和曹性两人的行动,反而还十分配合的协助张辽和曹性两人重新整编大军,这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了。
陈宫离开大殿之后,从府库之内选取千金钱财、百坛美酒、百盒茶叶和百匹绸缎作为礼物,组成一支使团从井陉小道出山直奔西河河套之地的南匈奴汗庭而去,准备先出使南匈奴所部,等到从南匈奴回来之后,再北上前往西部鲜卑所部。
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公元186年,在位的南匈奴单于乃是羌渠单于,羌渠单于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栾提于夫罗简称于扶罗乃是现在的右贤王;小儿子是栾提呼厨泉,此子年龄还比较小,并没有在部族任职。说起来羌渠单于和于夫罗单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不过提起一件事来,大家对于他们就应该有些了解了,羌渠单于乃是刘豹的爷爷,于夫罗单于乃是刘豹的父亲。说起来刘豹,大家就应该很熟悉了,刘豹就是那个娶了蔡文姬的匈奴单于,五胡乱华之时后汉开国皇帝刘渊的父亲。
南匈奴就是五胡乱华时期入侵中原大地的蛮夷中的一支,张燕看着南匈奴已经牙痒痒了很长时间了。比如鲜卑、乌恒等族入侵中原还说得过去,毕竟他们为胡我们华夏为汉,世代敌对,一方落难落井下石也正常。但是南匈奴就完全不一样了,匈奴分裂之后,要不是我大汉收留,南匈奴这一支早就被鲜卑给剿灭了,可以说是我华夏之人护卫了南匈奴两百多年,他们恢复元气之后便举兵南下,这实在是太特么的不是东西了,完全就是丫的白眼狼,忘恩负义的东西,这也正是张燕要先攻灭南匈奴所部的原因之一,这一次张燕一定要让匈奴人完全灭种,让世上再无南匈奴一族!!!
羌渠单于现在已经垂垂老矣,有意要让他的儿子右贤王于夫罗接任他的单于之位,现在已经将许多的权力都交到了于夫罗的手里。不过羌渠单于的意愿也没有那么容易达成,除了于夫罗掌控了一些部族大权、实力雄厚之外,须卜骨都侯在南匈奴之内也是实力雄厚,有冲击单于之位的实力。须卜骨都侯不仅自身勇不可当、为南匈奴第一勇士,而且他的部族也十分兴盛,他麾下掌控了南匈奴所部将近三分之一的兵马。
须卜骨都侯为人桀骜不训,十分看不起于夫罗这个凭借父荫上位的人,常常出言不逊讽刺于夫罗,须卜骨都侯和于夫罗之间已经闹得不可开交,南匈奴之内也是暗涛涌动,随时都有火并厮杀的危险,这也正是南匈奴为什么只是蠢蠢欲动还没有反叛大汉的原因之一。于夫罗一脉表面尊崇汉室,暗地里野心勃勃,不是易于之辈,须卜骨都侯更是连表面上的功夫都不做了,经常出兵劫掠周边的汉家百姓,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陈宫出山之后,一路奔行数日终于来到了河套之地,河套平原地区是指黄河“几“字弯和其周边流域。河套自古以来就为中华民族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及生活资源,民谚亦讲“黄河百害,唯富一套“。这种河套的地形在世界大江大河里绝无仅有。河套周边地区,包括湟水流域、洮水流域、洛水流域、渭水流域、汾水流域、桑乾河流域、漳水流域、滹沱河流域,都具有比较好的自然环境条件,河套之地还有许多历史悠久的灌溉渠道:如秦渠、汉渠、唐徕渠等,河套之地物资丰美、土地肥沃,素来有“塞上江南“之称,乃是华夏之地内最好的养马地,没有之一!
河套草原的积雪也都已经融化,草原上此时已经是生机勃勃,入眼之处都是一片震撼的青翠之色,看上去十分壮观,草原上的牧人也都已经各自散开,驱赶着牛羊追逐着水草开始放牧,开始了新的一年的生活。陈宫的车队到了河套草原之后,便直往南匈奴汗庭而去,有之前到过那里的商队人员带路,陈宫也不用担心会迷失方向,千辛万苦之下,陈宫终于来到了南匈奴汗庭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