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占先栋,是一个丧尸。
对,你没看错,这是一个丧尸写的自传。
虽然它也许短到只能当成作文看。
那个,别嫌字难看。
丧尸的肢体很僵硬,抓笔写字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我不知道练了多久。
所以,将就看吧。
至于纸上那些小洞洞,不好意思,是我新长出来的指甲戳破的。
丧尸的身体好像在腐败,我身上每天都会掉一块肉,却又好像在生长,指甲天天磨天天长,肉天天掉,愣是没掉成骨架。
就是因为掉的同时,也在长。
所以,我有些搞不明白丧尸到底算腐尸还是新物种。
我个人嘛,倾向于腐尸多一点。
因为丧尸都没有记忆,它们每天只知道找人类来杀,来吃。
而杀丧尸,大概是骨子里的求强心作祟?
我就不一样了,我有记忆,知道自己曾经是人,让我吃人我做不到。
让我杀人的话,就看那人该不该杀了。
杀坏人,我可是义不容辞的!
不过,我怀疑丧尸皇也有记忆。
他虽然不说话,但总爱召集我们去攻击人类基地。
他并不是真的在攻城,而是在找人。
或者说,在确定那个人是不是他要找的人。
不然以丧尸皇那么厉害的异能,十个基地都不够他铲平的。
可他找谁呢?
我不知道,但十分好奇。
我去攻击人类基地,一是凑热闹,二是想杀一个人。
那个人害死了我弟,让我变成了丧尸。
我要找她报仇!
可惜我来来回回去了好几次,都没遇到那个女人。
那个……叫汤敏敏的女人。
我弟和汤敏敏是大学同学,我弟追过她,她以我弟家境贫寒为由,拒绝了我弟。
我弟因而发奋图强,毕业十年就成了一家中型企业的副总经理。
他以为够格追汤敏敏了,又跑去追求她。
我当时那个气啊,国骂都脱口而出了,那种女人还值得追?
我以为我弟是在赌气,没曾想,他居然是认真的。
他说他就爱汤敏敏那样的女人,拥有妖艳邪恶容貌和高傲不屑眼神的恶毒女人。
我靠。
国骂已经不足以泄愤,我想摔东西,可我舍不得,都是血汗钱买的啊。
我是真的很想把我弟的脑袋打开来看看,看看里面是不是都是浆糊。
这样一个有受虐倾向的人,我很怀疑他已经不是我弟了,而是一个被下了降头,披着我弟人皮的陌生人。
我怎么劝说都无用,索性不管了。
爱咋样就咋样吧,你的选择,过成怎样都该你受着。
当然,我悄默默找大师看过。
大师不知是不是真大师,反正没看出啥不对劲的,就说我弟只是恋爱脑,看到汤敏敏那张脸就智障了。
我:“……”
真想毁了那个女人的脸。
又过了一年,末世来了,我觉醒了火异能,跑去找我弟。
那时的他已经和汤敏敏在一起一年多了,当然只是暗地里。
明面上,他们还是好朋友,嗯,睡同一张床会做某种运动的“好朋友”。
去你的“好朋友”,侮辱了好朋友这个词!
我弟没觉醒异能,是个普通人。
汤敏敏则觉醒了木系异能,还是稀有的治疗木系。
我弟很快被厌弃。
我赶过去时,只看到我弟被汤敏敏的追随者丢进了丧尸群里。
我双眼血红,异能直朝那群人而去。
可惜双拳难敌四手,我很快也被他们丢进了丧尸群里。
最后,我弟死了,我成了丧尸,成了一个有记忆的丧尸。
我时常想,是不是因为我当时的恨意太浓,才没让我失去记忆的?
史无前例,无从考究。
从此以后,我一边杀丧尸修炼异能,一边守在暗处等汤敏敏出现。
奈何汤敏敏是个胆小鬼,一次都没出过基地。
呃,也许出过,可能我错过了。
那之后,我格外响应丧尸皇的攻城活动,每次都积极参与。
每次都是丧尸皇找他的人,我找汤敏敏。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等到了。
汤敏敏被一个人,呃,那个人还是我认识的——上官家的保镖,出其不意丢出了城外。
我虽不知上官家与汤敏敏有什么仇什么怨,但这可太方便我了。
感谢上官家!大好人啊!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于是我冲过去,“唰唰”两招直接划破了汤敏敏那张丑陋的脸,把她丢给丧尸皇。
老大快吃,稀有的治疗系异能!
可惜啊,刚把人丢过去,有个空间大佬就拉着丧尸皇自爆了。
不过,我当时惊鸿一瞥发现了,丧尸皇的嘴角居然弯起了一个弧度。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自爆的热浪就将我冲到了一边。
事后,我只想感叹一句——莫非这年头流行受虐?
丧尸皇居然也是一个受虐狂,找的人是那个空间大佬,而那个大佬只想拉着他自爆。
太狗血了!
老大没了,我的仇也报了,所以我离开了。
留下来的丧尸没了丧尸皇指挥就是一盘散沙,我可不想成其中一员被消灭。
后面又有新的丧尸皇出现了。
可已经不关我事了,他控制不了我,我依然做我的独行丧尸。
我在一个偏远山头安了家,把弟弟的骨头埋在了新家旁边。
不知过了多久,我下山一看,人类与丧尸皇达成了协议,国家被一分为二,各占一边。
我看完热闹,再次回来隐居。
山中的日子很平静,我过得今夕不知何夕。
等我再下山时,原本归为丧尸的城市居然住满了人。
我愣在了当场,这是丧尸被团灭了啊?
那我怎么办?
刚想跑,猛然发现好像没人在看我。
怎么回事?
直到我经过一个大楼前,清晰的玻璃映照出我的模样,我才发现自己好像变回了人的模样。
黑色的头发,粉嫩的脸蛋,深褐色的瞳仁,白皙的皮肤……
“当、当、当、当、当!”
我听到钟声响起的声音,抬头远眺,看到钟下的电子日期显示是3196年1月12日。
我傻眼了,现在竟然距离末世那年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
也就是说,我身边行走的这些人,百年前跟我一样都是丧尸?
还是说,他们是丧尸的后代?
我想不明白,也懒得去想了。
我没有身份证明,也因为过惯了隐居的生活,在城市里走了一圈,做几天兼职,吃了些好吃的食物,就又回山里了。
之后的日子,一切如常。
不过,如果你有幸看到这本自传,代表我已经离世了。
有弟弟相伴,我过得很幸福。
唯一的遗憾,是没能见到那个有趣的丧尸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