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嬷嬷来了以后就发现了这家人的不同寻常。除了苏老爷子和他的两个儿子每天都忙忙活活不着家之外,剩下的男人不论大小,上午练武,下午学文,晚上也不闲着,刷锅做饭这活,家里的大男人也干,“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在苏家连肥皂泡都不是。四爷还忙里偷闲做木匠活。本来该养尊处优要人伺候的女人们,则成了家中的劳动骨干,下地上山,洗衣做饭,养猪养鸭都是自己动手,相反买来的下人就是跑跑腿,练练嘴了。
更奇怪的是,这家人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围着院子跑,听说以前是在四进院练武场跑的,后来她们来了,四进院住了女眷,为了不影响她们休息,就改为围着自家院子跑了。男人跑吧,这跟正常,锻炼力气么,她能够理解,以前在宫里的时候,皇子们也是练武的。可是让她惊讶的是,女人也跑,就连最小的小六小姐也不落下。家里的下人几个半大孩子也跟着跑。后来是人越来越多,几乎能跑的都在跑。家里的孩子跑过了也不休息,聚在一起蹲马步,练拳脚。女孩子也跟着蹲马步,练拳脚。这又不是武林世家,也不是武将之家,这就是一刚刚发起来的农户,这么折腾是想干什么?还有就是这家人的饭量都特别大,一个一个能吃的很。女人们也是用大海碗吃饭。无论干什么都是麻利干脆的性子,一点也不矫揉造作。而且这家人对下人也特别好,宽容。每天中午还都让吃肉。就是程大人家也没这样过。
她知道这家不缺钱,因为京城五万两也买不来的梳妆台就是这家四少爷做的。可是,对下人这么好?会不会让下人养成天经地义的心里呢?万一有一天你对他们不好了,他们会怎么想?她对苏甜甜说了这个问题,对下人要恩威并施,才是御人之道。
苏甜甜认真思考了这一点,“斗米恩升米仇”她是知道的。可是要是克扣饭食她又做不到。当然她不是圣母,给了你好处不求回报,在很多人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苏家给了你饱饭,给了你暖衣,你就得回报苏家。让每个人都自发的为苏家好,那么这就需要一种信仰,对,就是信仰。要让每一个苏家的下人都明白,只有苏家好了,他们才会好,只有苏家人好了,他们才能好。其实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开家庭会议的时候,她就着重说了这一点,并定下来初步的家规。奖惩条例。想了想,要不再来个苏家家歌?
记得前世,自家就住在一中学门口,每当星期一升国旗的时候,国歌一响,自己就浑身打鸡血了一样,一股酥麻的感觉从后背升起,直冲天灵盖。心中就不由得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那时候,无论自己在家,还是走在路上,都会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仰望着五星红旗的冉冉升起。现在一想起来,那种熟悉的旋律就像是印在灵魂深处一样。仍然让人热血沸腾。
神圣的国歌只能深深的埋在心底了,那是自己心中的灵魂烙印。不容亵渎!
苏甜甜天马行空的又走神了。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溜走。随着惊蛰的一声雷响,大地就要解冻了。春天的风吹醒了麦苗,沉睡了一冬天的小麦返青了。苏甜甜忙着组织人上春肥,浇返青水。一台台水车架在事先磊好的石阶上。经过苏甜甜的改造,多了几个齿轮,老牛拉磨一样,水流就哗哗的流到了地头,顺着水龙沟进到了地里。一畦一畦的从这头流到那头。根本就不用人力。苏老爷子喜得合不拢嘴,村里人围得水泄不通都在看稀罕。
东北大营,操练了一天的威远大将军叶云轩站在营帐门口,望着天边出神。一年了,春雷又响起来了。家里的老父亲来信,说派了一位妾室来照顾他的生活,说白了就是传宗接代,老侯爷等着抱孙子呢。
哎!现在边关不平静,可恨的胡族就像土匪一样,时常骚扰边关百姓。夏天还好点,草长莺飞的他们不缺吃的,一到冬天就不安生,特别是初春青黄不接的时候更是活跃。他们往往出其不意抢了就跑。等他赶到已经是影踪全无。去追击吧,这些人根本就是居无定所。茫茫大草原,他上哪找去?
试了几次出击,狗日的东西根本就不和他们正面对抗。一看见他们,撒腿就跑。大军在草原上转了一圈,结果差点陷入沼泽。没办法只能无功而返。
几十年前,胡族还是在草原边界活动,现在却不知怎么了,竟然在沼泽里有了一处安身之所。听说那个地方出现了新的山坡,虽然不大,但却是很好的避难所。叶云轩叹息着:要是能知道他们的集结地就好了。
最近胡族又抢劫了一个村子,边关的军队也又扑了个空。所以叶云轩愁眉不展,哪有心情照顾女人,再说了这是军营,弄个女人在身边算怎么回事?就是放在后方的村子里也不现实。边关的村子,风沙这么大,京城的女人又一个个娇滴滴的。就他那几个妾室,一准受不了这里的艰苦条件。还是赶回去吧,别到时候哭啼啼的烦人。
天空又有春雷阵阵传来。年轻的将军望着天空不由想到,以这里的条件,或许那个倔强的女人还能过来和他同甘共苦。可惜人家不稀罕自己这个侯府将军,和离了。叶云轩想到这里,无奈的叹口气,也不知道自己那个傻女儿怎么样了?以那女人的脾气应该会好好照顾的吧?
“来人。”叶云轩大喊。
“将军”很快一个小传信兵跑过来。
“把叶五叫过来。”叶云轩吩咐。
不一会,一个穿着铠甲的青年走了过来行礼:“世子。”
“嗯,把我床下那个大箱子,送到卫阳府素水县小苏村,交给,交给大小姐。看看她,她们,可有什么困难。能处理就帮着处理了。”
“是”青年转身就走。
“等等,”叶云轩摆手,见叶五走回来,他在身上摸索了一阵,掏出几颗狼牙,拿箭头穿了孔,想了想,又摘下脖子上的玉坠,打开绳结,挑了最大,最光滑的六个狼牙,在玉坠两边对称穿好。又在自己脖子上比了比长短。打好结。这才交到叶五手中:“我听说狼牙辟邪。我这玉坠又是母亲在寺庙求的护身符。给大小姐戴吧。说不定我女儿就是中邪了。一岁前明明好好的,怎么可能是……。让她好好戴着。告诉她,我是她爹。她永远是我叶云轩的闺女。让她好好的。”
其实他也怀疑过,女儿的痴傻是被府里人害,可是什么也没查出。这也是他同意那个女人带走孩子的原因,否则就是女儿再傻,他也不可能抛弃不管的。抛弃骨肉弱小的人,那不是禽兽不如吗?
叶五接过狼牙玉坠,转身就走。
“哎,等等。”叶云轩又叫住他。伸手拿狼牙坠子,“我再看看,这狼牙有点尖,别伤着她了。”说着一个个拿起来,就那么在手心里磨了起来。磨完了又对叶五说:“我手心有茧子,没什么感觉,你试试,看是不是硌得慌。”
“世子,我手上也有茧子的。应该不会硌得慌。你看这都是光滑的。”
“那能一样吗?我女儿娇滴滴的娃娃,你再看看你皮糙肉厚的。交给她的时候,注意一下。要是她觉得硌得慌,你再给磨磨。”
“是,世子,我可以走了吗?”
“走吧,走吧。”叶云轩挥手,看着叶五离开。然后继续看天看云听雷声。他想起来,大女儿两岁的时候,他路过这丫头的小院子,进去看到她竟然拿着个石头在啃,满嘴都是石头渣子。而她身边没有一个人。当时他大发雷霆。后来才知道是母亲叫哪个女人过去,小丫鬟恰巧去倒水。当时豪门妻子还说,二女儿才一岁多,身边也是时不时的没人,也没什么事,主要还是大小姐不机灵。让下人看紧点就是了。
哎!那能一样吗?二丫头聪明伶俐,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吃,也不好吃的。可是大丫头哪里知道这些,那孩子身边是不能离开人的。想到这里,他突然又想到,这孩子不会把狼牙坠子当石头啃吧?他不由打了个激灵,一声长啸。一匹黑色骏马跑了过来,他飞身上马,追了出去。
叶五纳闷的看着自家世子:“就这些?不让大小姐吃坠子?”
“额。对了,不光是坠子,石头也不能乱吃。”叶云轩接着说。
“大小姐就是反应慢了点,又不傻?世子担心过度了。”叶五说着,小声嘀咕“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大小姐呢?这么担心,干嘛赶人家娘俩出来。”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世子可还有什么吩咐?”
“走吧”叶云轩摆摆手。
“我真走了?”
“走吧,走吧,哦,见到大小姐了,看看有什么要嘱咐的,你帮我多嘱咐两句。”说着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还有,你留两天看看,她们母女过得好不好?有没有被人欺负?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知道,要是过得好,留下东西我就回来,要是有什么困难,我就解决了困难再回来。”
叶云轩赞赏的看了叶五一眼,打马转身回去了。
“哎。可怜天下父母心。看来世子也是人呢?”叶五望着自家主子的背影,嘟囔一声,骑着一匹马,身后跟着一匹驮着东西的马。“嘚嘚嘚锝”的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