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卖房,希望租客交出钥匙。
被拒绝后要换门锁。
房东表示真的很着急。
一个女租客叫来记者。
“因为他现在要卖房,这个房子不打算租给我们了,希望我们配合他。”
女租客继续说道:“接下来很频繁的上门看房,工作日我们去上班,他就要求我们把密码和房间的钥匙叫他。”
“我们最快本周,最慢两周内搬出,房东补偿我们一个月房租,并退还押金,并退还押金与之前未到期的租金。”
【人气+1……】
【人气+1……】
【着急卖,就终止合同,给够补偿让租客走就行了】
【口头,前提你得有证据,有录音,视频。不然房东不承认没用的。】
【有付款记录能证明事实,我碰到过这样的事,去法院也问了,起诉房客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出判决,一般会判给三个月时间给房客搬家,不搬再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房东先付,房客有钱法院能执行到,执行费退房东。听完我找房客协商,要了我半年多房租一万块钱的补偿,钱到位当天就搬走了!租金才一千五一个月】
【口头约定也是约定,法律上也必须遵守。但是因为在现实中难以证实,所以很大中国人就认为空口无凭,不用遵守。本案中房客有微信交流记录,足可以证明他们双方同意续租半年的】
【租客说有约定,房东如果说没有,那就双方出示证据。看谁的证据更充分。根据微信和转账记录,我觉得房客轻松能赢】
【换我就多赔点钱给租客,请马上搬家】
【杭州这段时间只要价格合适还是很好卖的,因为已经取消限购政策了,房东着急卖肯定是缺钱了】
【赔三个月,明天立马搬,这很明显是房东在做两手准备,两边都不吃亏,卖不出就继续出租,自己没影响,赔钱给你,万一房子卖不出呢,是吧】
【这么赶时间当初就别租给别人,空房子随时都可以看。这是典型的好处便宜都想占。现在房子的使用权在租客手里,租客要是一直住到合约到期都行,人家租客已经同意搬走就是需要一点时间而已,这房东还说租客的奇葩需求?为了卖房子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
【都像你这样办事,你是有理,但是不人道。互相让下步,把事情解决才是最重要的,没必要引起一些没必要的矛盾\/】
【房东不想损失一毛钱,怕卖不掉损失租金,房东不地道】
【你这个马上也不可能很快。人家也要收拾,找房子吧】
【多大点事,退房租就可以了,这个房东太爱占便宜了】
【这房东真是一毛不拔啊,他自己的过错,赔偿是应该的,支持妹子】
【租金都交了还不够吗?至少这个月这房子是租客的,房东没权利带人去看房,你去吃饭吃一半,店家要把你赶走,还有收你吃了一半的钱,你乐意吗】
【房东确实是大事现在房子确实不好卖,真的是人生大事。租客这样说确实无理,不要只站在自己利益的态度来想问题,看房确实没有固定时间的,这是实话】
【这个问题跟法律还没有搭上关系,只是房东有这个想法说出来,现在想卖出一套房……难啊,设身处地想想,房东又不是不赔偿租客的损失。说回来,房东明确想拿钥匙】
【房东赔偿租户什么损失了,他要是真愿意赔偿就没这些事儿了。房东拥有房子的产权,卖房子是他的权利,但是他把房子租给租户,使用权就属于租户。看房需要租户配合,租户在家还好,房东要求租户交钥匙随时可以看房,无理取闹,当租户没有隐私吗?这房东就是自私自利,又想收房租,又不想按合同补偿,又想随时看房。你这种人要是当官,就是不讲原则,发善心和稀泥】
【那你要么约时间,要么不在租期。人家租期是付钱了的,在租期时间,使用权是属于租客的】
【什么叫癖好 租了就有了使用权,没有经过租户同意看房已经违反合同了】
【房东已经侵犯到租客的权益了。正常房东给租客点补偿,这点事就搞定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就别耍流氓了】
【房东退还压金,赔一个月房租!租客配合看房是不是解决了!两边都不同意那就闹着!谁对谁错!】
【租客没义务陪你看房,人家请假不扣工资的?房东要是自觉点,就赔两个月房租,让租客三天搬离\/】
【德国网友都知道了,那家伙是个抠门货。房东还觉得他有房他是强势方,所以要欺负人】
【买卖不破租赁,这是规矩,你爱怎么卖怎么卖,我既然租了,那么房屋的使用权就是我的】
【现实中房东想破就破的….毕竟无非就是按照合同退租金退押金然后按照合同赔一个月租金当然因为我的原因着急无非就多呸1-2个月钱罢了。其实租客只是有优先购买权而已.】
【房东急躁了,房本虽然是你的但是使用权在租客那边,如果你要损失几十上百w,为什么不直接给租了钱早点搬走呢,你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而不是急躁就解决问题】
【房东想留一手啊,万一卖不出去还可以继续收房租】
【看来房子真的很难卖了,房东慌不择路的要抢跑,以后买房人是稀缺动物了。遇到一个得狠狠抓住,不然过错过这个,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没到期,是房东违约,你着急,你给退剩余房租给押金,给补偿,不就行了,一毛不拔的房东】
【出租期间,实际房屋管理人是租客,房东没有权利看房,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占理】
【房东,你房子租出去了就不能为所欲为,别人没有义务无限配合你】
【不要道德绑架 房东出租后 在租赁期间这个房子的使用权是归租客的!谁也不能以任何理由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