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京城地界儿上,有那么一对冤家——甲哥与乙弟,因为一桩陈年旧账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索性对簿公堂,一路打到了地方审判厅。
甲哥一拍惊堂木(好吧,其实是法庭桌子),振振有词道:“乙弟那小子,清朝光绪年间,二十几那会儿,从俺手里借走八百大洋,到现在连个铜板都没还!法官大人,您可得主持公道,让他把钱吐出来!”说着,他抖出一张泛黄的借据,上面白纸黑字,盖着乙弟的大红手印,证据确凿。
地方审判厅的法官们一看,嘿,有借条在这儿摆着,还能有假?于是大笔一挥,判乙弟限期还钱,否则后果自负。
乙弟一听,心里那个憋屈啊,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不服,誓要将官司打到天边去,于是乎,京师高等审判厅成了他申诉的终极战场。
乙弟一上庭,便是一副冤枉至极的模样:“天地良心啊,我乙某从未向甲某借过一分钱!那张借条,哼,分明是伪造的!法官大人,您瞧瞧这字迹,对比对比,就能看出端倪,我这话可是句句属实,如有半点虚言,出门就被雷劈!”
高等审判厅的民庭庭长李怀亮,那可是个精明人儿。他一边听着甲乙俩人各自陈述,一边琢磨着:甲哥看着憨厚老实,乙弟则狡猾得跟狐狸似的,这事儿可有点意思。
正寻思着,李庭长眼角余光瞥见旁听席上一女子,那叫一个活跃!她坐立不安,走来走去,跟邻座窃窃私语,还不时朝乙弟抛媚眼,仿佛这庭审是她家开的私人剧场,她才是主角。这女子对案件的过度关注,让李庭长的侦探雷达瞬间启动:这里面,怕是另有乾坤!
李怀亮庭长眼珠一转,手指犹如剑指般指向旁听席上的那位妇人,厉声向乙弟发问:“那位在旁听席上溜达得跟逛街似的女士,是你哪位啊?”
乙弟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回应:“她,她是内人。”
李怀亮一听,脸色一沉,对那妇人如雷贯耳:“法庭之上,岂容你这般闲庭信步?马上给我退到候审室去,等传唤再出来晃悠!”那妇人如惊弓之鸟,乖乖退出审判庭。
妇人一走,乙弟就像被抽去了脊梁骨,原本的气势瞬间垮塌,底气明显不足,再没了刚才的伶牙俐齿。
李怀亮趁热打铁,语气平和却充满力量:“你家就在北京城里吧?”乙弟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
“在北京做啥营生啊?”“在某某胡同开了家……小馆子。”乙弟吞吞吐吐。
“生意如何?”“还过得去。”寥寥几句对话,乙弟对李庭长的戒备心理已然消减大半。
“那你之前在哪混江湖呢?”“上海。”
“在上海干啥行当?”“经营一家西洋杂货铺。”
“那是啥时候的事儿?”乙弟的额头开始渗汗:“清末,光绪二十几年。”
“你开那洋货铺时,初始投入多少银子?”“一开始投了点,后来又追加了一些。”
“那铺子是你自己打理的?”乙弟声音越来越小:“是的,我自己管的。”一场庭上攻心战,李怀亮步步紧逼,乙弟步步退缩,真相似乎正从乙弟的口中慢慢溢出。
李怀亮法官眉头一皱,突然爆发出一声质问:“你小子唬谁呢!瞧你这模样,倒像是个街头算命的,能玩得转洋货买卖?”
乙弟慌忙摆手,急得直跳脚:“真没骗您,我说的句句属实!开店那会儿,我还雇了个经理,叫许兰生,专门帮我料理店里的杂事儿。”
李怀亮这一招奇袭,果然让乙弟乱了阵脚。他不动声色,继续发问:“这么说,店里进账出账那些铜钿事儿,全归你这位经理管了?”
乙弟点头如鸡啄米:“对对对,都是他一手操办。”
“要是店铺周转不灵,缺银子使咋整?”李怀亮步步紧逼。
乙弟忙解释:“经理有权自个儿去借。资金紧张,他就能四下里张罗借钱。”
“借条谁来写?”李怀亮追问。
乙弟老实交代:“他自己写。”
“借谁的名儿?”法官眼皮都不抬。
乙弟垂头丧气:“用我的名儿。”
“借条上还得你摁个手印吧?”李怀亮明知故问。
乙弟无奈摇头:“通常不用,他直接借就是了。”
“那以后人家找你还钱,你认账不?”李怀亮抛出最后一问。
乙弟摊手道:“那肯定认啊。”
李怀亮点点头,示意乙弟暂时退场。接着,他一挥手,传唤乙弟那口子上堂。
法官手握一张借据,对着乙妻晃了晃:“这位许兰生的手笔,你可认得?”
乙妻一听“许兰生”三字,如遭雷劈,愣在当地,心里纳闷:“这官儿怎么连他的名字都知道?”
稍作镇定,乙妻反唇相讥:“是他写的又怎样?他借的钱,凭啥找我们要?”
李怀亮面色一沉,正色道:“许兰生写下这张借条时,正是他替你家夫君打理洋货店的时候。他代你夫君借钱,虽无你夫君亲笔签字,但债务理应由你夫君承担,这可是你自己男人亲口承认的!你们还想怎么抵赖?”
面对铁证如山,乙氏夫妇彻底败下阵来,只好认账还钱,灰溜溜地退下。这场庭上交锋,李怀亮凭借机智与洞察力,成功破解了乙家的狡辩,揭示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