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听着叶枫的话,笑着点了点头,显然,他清楚的很。
“疯狼,你作为狼群的一份子,我很高兴能和你并肩作战,这是我的荣幸。”
队长冲着叶枫举起了酒杯。
“队长,能在您的麾下,和您一起并肩作战,也是我的荣幸,作为狼群的军人,我感觉无上光荣!”
叶枫站起身,站得笔直,举起酒杯后一饮而尽。
“坐!”
队长挥了挥手,然后站起来之后大声道:
“我,从小时候就想要成为一个军人,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从一个密西西比州的穷小子,变成了美国的三角洲部队的军人,加入了绿扁帽下属的行动队。”
队长顿了顿,解开衬衫,露出了胸口上的一个硕大的纹身,那是一只黑色的鹰,鹰的眼神凶狠,黑鹰的头上还戴着一顶绿色贝雷帽,鹰爪还抓着一把剑。
“这是我的荣耀!三角洲绿扁帽特别行动队的专属纹身!”
队长拍了拍胸口的纹身,一脸的自豪,那是他荣誉的象征。
“我,十七岁入伍参军,十九岁进入绿扁帽,23岁开始带队执行任务,百战百胜!那时候的我,意气风发。”
队长猛的干掉了杯子里的红酒,然后一抹嘴巴,继续说道:
“27岁,我退出三角洲部队,离开了我带领了四年的绿扁帽特别行动小组,28岁,创建狼群!”
队长哈哈大笑,一脸张狂。
“28岁起,我成了狼群的创始人,从那时,大家都叫我队长,我用了七年时间,把狼群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超小型佣兵团变成了一个世界闻名的,佣兵界的无冕之王!”
佣兵们齐声欢呼,站起来一起举杯。
“敬队长!”
叶枫高高举起酒杯。
“敬队长!”
“队长老爹!”
……
“直到47岁,我因伤退出狼群,整整十九年,我们狼群所向披靡,直到现在,锋芒依旧!这是我此生最大的荣耀!
我的一生都献给了军队,献给了我钟爱的徽章,无数的英魂埋骨沙场,正是有你们,从世界各国而来的精英们,成就了狼群,成就了我的荣耀!”
队长慷慨激昂,热泪盈眶。
“我,狼群前任队长,敬所有人!”
队长高举酒杯,慷慨激昂。
实际上,队长这个年纪并不算大,可是他是个军人,他从军一生,打了几十年的仗,如今落得个一条腿不利索的下场,已经是非常幸运了。
从他加入军队,到谢幕之战结束这段时间,他可是足足打了三十年,如今退休以后,有花不完的钱,还有美女相伴,已然是功成身退的典范。
结束了饭局,叶枫醉醺醺的和银狐回了房间,叶枫搂着银狐的腰,步伐依旧很稳。
“疯狼,明天我就要离开了,我们应该很久都不会相见了。”
银狐的脸很红,她喝了很多酒,在灯光照耀下更显媚态。
“那我们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叶枫坏笑着抱住银狐。
他没有劝银狐退出狼群,她这样的女人不可能安安心心的在家里过平静的生活,她身上就是有一种野性,也注定只会在战场上绽放。
“疯狼!”
银狐把嘴巴靠了上去。
“我爱你……”
“巧了,我也爱你……”
叶枫吻上了银狐柔软的嘴唇,然后把银狐抱住,两个人滚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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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叶枫从床上爬了起来,银狐已经穿戴整齐了,她要和狼群就在这里的几个军人一起离开。
“疯狼,我要离开了,祝你好运,等我们下次见面,我再宠幸你。”
银狐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开。
昨天打了一整天的仗,晚上又喝了很多酒,昨晚又鏖战了一晚上,此刻的叶枫是浑身疲惫。
撑着身体走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穿好衣服,和队长打了个招呼,两个人一起走出了狼群在泰国的基地,乘坐上队长一早就安排好了的车子直奔机场。
叶枫这次穿的衣服很花哨,一双轻便的白色运动鞋,一条沙色的五分裤,上衣则是一件黑色的,上面绣着金色大龙的宽松衬衫,最后,头上还带着一副墨镜。
车子停下,叶枫跳了下来,转身看向队长。
“疯狼!再见!”
队长对着叶枫比了个佣兵之间的军礼。
“队长,再见,有机会一定来龙国找我,我永远是您的部下!”
叶枫抬起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后放在太阳穴旁,然后向上划出,庄重的还礼。
阳光明媚的清晨,狼群的前任队长坐在机场旁的车子里,看着叶枫乘坐的飞机冲上天空,眼神中满是得意。
狼群复仇结束,叶枫终于踏上了回国的旅途,他只觉着身上轻松了不少,上了飞机,叶枫就叫来了空姐,明确的告知了空姐不需要任何的服务后,把座椅放下,戴上眼罩,开始补充昨晚被银狐榨干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