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姚可用高频共振拿捏电闸园区的同时,几条街外的拍卖会场也暗下了灯光。
还在交谈的宾客们顿时安静下来。
忽然一道灯光缓缓撒向舞台。
一双玉手落在钢琴上,指尖轻轻跃动,琴声悠扬低沉。
一首贝多芬的《月光》第一乐章为这场即将开展的拍卖会附上了浪漫又有些诡秘的色彩。
台下,从世界各地赶来的社会名流纷纷闭上眼,无不沉浸在这优美动人的旋律中。
每举办一次拍卖会,主办方都会邀请着名的钢琴演奏家和歌唱家表演,以此为将要进行的拍卖准备预热。
而这也是花缅拍卖场多年不变的惯例。
当一曲《月光》终了,舞台的角落,又落下了一道光束。只见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皮女人穿着一件墨绿色洛可可风的礼裙,正张着红唇,一展歌喉。
“Una voce poco fa ,
qui nel cor mi risuono
Il mio cor ferito e gia ,
E Lindor fu che il piago
Si , Lindoro mio sara”
“哇哦……我感觉到了煎熬。”
听着外籍女歌手在高歌一曲全意呆利语的歌剧,尚冶搓了搓自己的胳膊。
一个劲儿的用自己的背蹭着大门的门沿,满脸的不自在。
“完了完了,我已经被唤醒了童年阴影。我感觉这种环境不适合我。不行,我忍不住了,我能不能在这里脱个鞋啊?”
司明宇吞咽了一下嗓子,立刻后退三步。
“你要干嘛?”
“抠脚啊!哦,我就这习惯,遇到不爽的事情我就想抠脚,前两天我每天都站在小黑屋门外,一直听张姚可嘎嘎嘎。我以为今天不用在园区我就不用听人在这里嘎嘎嘎了,没想到,还要在这里听别人在这里弹舌啊啊啊,我是什么很有音乐细胞的人吗?次次都是我当看门狗。”
“不是,没问这个,我问你为什么不适应?”
听着美女唱美声,尚冶叹口气,还是给司明宇说起了自己的童年阴影。
尚冶家是开酒店连锁的。
但他家发迹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
在他四五岁的时候,他老爸为了拉合作,没少带着他这个半大的孩子去听什么音乐剧啊,打高尔夫之类的。
他小时候本来就皮,不是什么坐不住的人。
让他穿了全套西装,然后在观众席上一坐就是三个小时,那简直就是折磨。
但没办法啊。
他老子说了,这场活动他必须要老老实实的参加完,要不然就剥夺他一整年份的鸡。
为了自己的鸡。
他妥协了。嗯,也脱鞋了。
他就坐在自己的位置,开始啃手皮!
因为他当时已经是个啃了两年鸡腿的成熟宝宝了。
所以他把自己的手给腌制入味了。
不爱看音乐剧的他,能做的就是品尝自己指尖的美味。
结果旁边一个穿着白色裙纸的女生突然就跳出来说他欺负她,二话不说就在那儿哭唧唧。
他都懵了。
还不等他截解释,跟那女孩一起的小帅哥就站了出来,还一脸义正言辞地对女孩说要保护她。不会让任何坏人欺负她。
“天知道我当时有多冤枉,她身上一点鸡味儿都没有,虽然她浑身都是白的,但那色都和骨头汤不一样,我能看上她?”
“可你也不对啊,公共场合你脱鞋,还是剧场。人家不抽你就见鬼了,你不要因为自己年纪小就不当搓是一回事啊。”
尚冶点点头:“是啊,我是知道我脱鞋不对,但问题是那人把我推到了地上了!哎,地上诶!我两个吸满汤汁,超级有feel,腌制入味的手就这么被他拍地上了。我的天,地上!地上!害得我都不能啃手指了!”
司明宇一眼难言地看着尚冶。
“我觉得……按照你的脾性应该会啃吧?”
尚冶想当然地点了下头。
“是啊,我舔了我鸡汁味的手啊,但我爸一回去就和我妈说我习惯不好,人躺地上不想着爬起来先舔手。再脏下去就没人要了,当晚我就被我妈妈给教育了。五年!整整五年!你知道我五年不能吃饭抓鸡腿的感觉嘛!感觉全世界都失去了光!”
“那你妈妈怎么又让你吃鸡了?”
“因为我学会了不用手吃鸡。”
司明宇有些同情的看着尚冶。
嗯,虽然说那个男生冤枉他是不对的,但好歹还是帮尚冶改正了啃手指的坏毛病啊。
不亏。
但他怎么感觉那个尚冶说起来过的男孩和女孩咋那么熟悉捏?
应该是他的错觉吧?
总之还是不要理尚冶这个脑子有坑的人要紧。
台上,那位歌唱家正忘我地歌唱着。
此时一个穿着红裙,身材高挑的“少女”正跟随着其他的少女缓缓登台。
不愧是大型歌剧,光是衬托的绿叶就有十来个。
那这些上台的红色绿叶们在做什么呢?
站在歌星背后啊啊啊地合唱着高昂的美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