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阳当头晒,顾寻音伸出衣袖,擦了擦额头上晶莹的汗珠。
孟子乔在一旁呆呆的看着顾寻音,琥珀色的眼睛里,散发微光。
“我脸上有脏东西吗?”顾寻音问。
“没有。”孟子乔害羞的收回目光,又说“寻音,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心地真好!”
“谢谢你理解我。”顾寻音勉为其难一笑,又说:“只是,我救走了药灵,必定得罪了恐城城主,我们再想从他手中借恐珠,难上加难。南施和临界也会因此怪罪我吧。”
“这做好事还挨骂,没了天理了,临界和南施要是敢责怪你啊,我就把他们骂得天翻地覆。”孟子乔信誓旦旦的说。
“对了,我送你个礼物。”孟子乔从怀里掏出两个金色锦囊,一个递给顾寻音一个自己留着。
“这锦囊真好看。”顾寻音道。
“这个锦囊名为百里传音锦囊,寻音,如果哪天你独自一人遇见了危险,就对着锦囊大喊我的名字,只要我们相隔不过百里,我都能通过我手里的锦囊,接受到你的呼救,并能通过锦囊确定你的位置,前去救你。”孟子乔认真的说。
“谢谢你啊。”顾寻音感动说道。她想,孟子乔没什么法力,可每次自己遇见危险,总是挺身而出救她。他待她真的很好。
顾寻音感动的同时,又很内疚。因为她知道,孟子乔百般关心她,是因为喜欢她。可她心属南施,无法回报孟子乔的感情。
此时,孟子乔又看着顾寻音发呆,顾寻音和他对视,内心五味杂陈。
就在这时,他们身上掀起一阵狂风,顾寻音警惕回头,一剑指在了临界的喉结上。
临界吓得连唾沫都不敢吞。
顾寻音一看是临界,舒了口气,放下了剑。
因为顾寻音伙同孟子乔劫走了药灵,临界把顾寻音和孟子乔吐槽了一万八千遍,他决定把他们二人藏起来,只带宋玉儿和南施去见阿战,商讨借恐珠一事。
只是,现在恐城全城妖怪官兵,拿着顾寻音和孟子乔的画像,声称要捉拿他们,把顾寻音和孟子乔藏在何处好呢?
临界愁眉苦脸思索半天,一拍大腿,嘴上乐呵一笑道:“去阿蔓那!”
阿蔓是临界的老友,在恐城经营一家酒馆。
临界一聊起阿蔓,简直满面红光,他声称阿蔓拥有盛世容颜,一眨眼,世间最美的花都要凋谢,妙曼身姿一舞动,摄人心魂,让人移不开眼。且身带异香,能招蜂引蝶。
临界还说,他跟阿蔓是邻居,以前一堆妖怪追着阿蔓跑,他就充当护花使者,把那帮骚扰阿蔓的妖怪,打得满地找牙。
“哟,这么说阿蔓是天仙咯!”宋玉儿道。她见临界夸别的女子,自是有几分不满。
“当然。”临界比较粗枝大叶,没察觉宋玉儿的醋意。
“太累了,休息会儿再去你朋友的酒馆吧。”宋玉儿一屁股坐在地上,拿起水壶咕咚咕咚喝水,很显然她还没见到临界的这位漂亮朋友,便已心生不满和妒意。
此时,他们刚好位于一片玫瑰花丛前,宋玉儿手边有一朵漂亮红玫瑰,盛开得格外娇艳,便把它摘下来,一闻,一股馥郁的玫瑰花香味,在她鼻翼间弥散开。
宋玉儿对手里的红玫瑰又喜欢又嫉妒,喜欢它馥郁芳香娇艳,嫉妒它馥郁芳香娇艳。忽然又由花联想起临界说的那位身带异香、容颜角色的女子阿蔓,故意奚落道:“临界,你这么夸奖那名叫阿蔓的女子,是不是一直喜欢人家?”
“对,我是喜欢阿……”临界刚想承认,无意间瞟到宋玉儿脸色铁青,知道说错话了,脸都绿了。“玉儿你听我解释,我以前喜欢阿蔓,现在喜欢你。”
“骗人,我看啊,你是因为追不到阿蔓,才转头喜欢我的。”宋玉儿有些生气的说。她用力掐了下手中的玫瑰花,一个娇美女人的声音响起:“哎呀,好疼!”
“谁在说话?”大家听见女子声音,立刻变得机警起来。
女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说:“诸位,别紧张。我呀,是临界的故人。”
就在此时,宋玉儿手中的那朵玫瑰花忽然打着旋儿,飞出宋玉儿手心,变成了一位模样美艳动人,手脚长着玫瑰细刺的烈焰红唇女郎,她飘落在了地面,风一吹,女郎红裙飞舞,一股玫瑰花香从女郎的身上散发出来,扑向宋玉儿的鼻子。
只见阿蔓一落地,就收起了手脚上的倒刺,给了临界一个热情的拥抱,道:“前男友,好久不见!”
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眼前这个美艳动人的女子,居然是临界的前女友?为何从没听临界提起过?这个信息太劲爆了!
特别是宋玉儿,在听这个女人称呼临界为前男友后,心里颇不是滋味,吼道:“大街上卿卿我我像什么样子!”
临界听了,这才推开阿蔓:“阿蔓,咱们都分手了,你再这么亲密拥抱我,有点不合适吧?”
“破镜都能重圆,我们也可以重新在一起不是,你这次来找我干嘛?是不是想我了,想找我复合?”阿蔓玩着头发说。
“这——”临界被阿蔓的问题问懵了。
“咳!”宋玉儿不自觉干咳了声。
临界一听着急了,道:“不,不是你想的这回事,我是路过此地办事,顺带来看看你这个老朋友的。”
“原来是这样!”阿蔓的眼睛里有了几分落寞,她手脚上的倒刺再次从皮肤里探出头来,不小心触碰了宋玉儿,宋玉儿的手立刻被划出了条血印子。
“嘶,疼——”宋玉儿惊呼。
临界急忙帮她去查看伤口:“玉儿,你没事吧?”
接着他看向阿蔓,带了几分埋怨的说:“以前就跟你说过了,把手脚上的刺儿藏起来,扎人多疼啊!”
阿蔓一愣,说话开始吞吞吐吐:“不、不好意思,去我酒馆吧,我给这位姑娘处理伤口。”
没走多远,大伙儿便来到了阿蔓的酒馆,阿蔓拿来了药,看着临界小心翼翼给宋玉儿处理伤口的样子,手脚上收回去的刺,又长出来了,她发现了,急忙将刺收入皮肤里。
见临界给宋玉儿处理完伤口,阿蔓便问临界来恐城干什么,临界说来恐城找阿战办点事,这一说起阿战,阿蔓忽然面色一凌,道:“你再也见不到阿战了。”
“什么意思?”临界问。
“不久前,阿战带着全家自杀了。”阿蔓说。
“为何!”临界吃惊的道。
“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阿蔓说。
老妖王死后,妖海里的妖怪都想当新任妖王,便在妖海举办妖王争霸赛,约定法术最高强者为新任妖王。
这场妖王争霸赛,持续了很久,死伤无数,最后有七名法力高强的妖怪脱颖而出,想决一死战,争夺妖王之位。但由于他们法力平分秋色,这场七选一的争霸赛,持续了九九八十一天,依旧没有分出个胜负来。
七名妖怪个个筋疲力尽,共同商议别打架了,反正妖海有七座城池,一人分一座,占地为王不就好了吗。
当然,虽然这七只妖怪,各自占据了一座城池,自封为王,但并不代表着,他们的城主之位稳如泰山。依旧有很多妖怪,向城主们发起挑战,希望打败现任城主,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城主。
阿菌,是菌妖,擅长用毒,能够操控成千上万种病毒。百年前,自认为法力超群的他,叫嚣着要打败阿战,取代阿战成为恐城城主,无奈成为了阿战的手下败将。
阿战见阿菌身手不凡,对他很赏识,将他收入麾下,替自己办事,还许诺厚利。
却不想,阿菌并不愿意当一名臣子,他苦苦修习法术,于前几日再战阿战。
这一战,阿菌竟然将阿战打得头破血流,阿战被迫在战败书上按下手印,将恐城城主之位让给了阿菌。据传,当夜,承受不住失败打击的阿战,竟然带全家赴死。
“在我心中,阿战一向内心强大,怎能因战败赴死呢?哎!”临界惋惜摇头。
就在临界碎碎念时,南施听见细微响头,他目光一凌,头也没抬,抓起玉剑,朝右上角风房梁一刺。
“喵呜——”一只通体雪白的鸳鸯眼猫咪,从房梁上掉了下来,它的尾巴被南施砍断一截,此刻正汩汩流血。
“阿珍。”涅盘看见阿珍摔下房梁,急忙从房梁上跳下来,把阿珍抱在怀里。
大伙儿一见这二位不速之客,目光皆是一凛,先是手持兵器,将二位不速之客团团围住。
涅盘看着指在自己和阿珍脖子上的刀剑,它们发着微微的寒光,吓得他汗如雨下。
“那什么,诸位,光天化日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舞刀弄枪的!”涅盘道。他吓得瑟瑟发抖,化为了灰鸟的形态,浑身的羽毛也被冷汗浸湿了,活脱脱像个落汤鸡。他用半讨好半惊恐的目光,小心翼翼扫视着周围,在看到临界后,涅盘大喜惊呼:“界叔!”
“你叫我界叔?你谁啊?”临界看着眼前瘦瘦弱弱的灰鸟,愣是想不出来,他到底是谁。
“我,涅盘,我爹是阿战。界叔,你小时候救过我性命,我爹爹说,要我一辈子都记得你。”涅盘在他耳边悄声说道。
“你是涅盘?啊呀,好久不见!怪叔叔眼拙,没把你认出来!”临界得知眼前小灰鸟是阿战之子,激动极了,正准备抱抱他。
只见,涅盘看了看酒馆喧闹的大堂,面色凝重道:“叔,你嗓门太大,太容易引大家注目了。我有事要跟你商谈,此地妖多眼杂,不宜说此事,可否找个包房详谈?”
临界看了眼阿蔓,阿蔓点点头,领着大伙儿大家去了酒馆最豪华的包房。
这一到包房,涅盘便变成了一个人面且鸟嘴长有一对灰色翅膀的妖,跪在临界面前痛哭流涕:“临界叔,请帮我报仇血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