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啪!!!】
几个山贼抬起头望向天空,说道:“军师真是有心,还给我们放烟花看。”
“你想多了。”另一个山贼说道:“那是军师特意为夫人准备的。”
“虽是这么说,但我们也能一饱眼福。不过这烟花虽然好看,但就是太少了,两下就没了。”
酒席上热闹非凡,但暗中的危机却已经悄悄临近。
就在两团烟花湮灭的之后,突然传来了喊杀声。众山贼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看到大批的村民举着木棍锄头打了过来。
连续被打倒几个山贼后,众人这才明白过来,连忙拿起桌上的碗碟朝村民砸了过去。
这些山贼毕竟是刀口舔血的主,不论是反应迅速还是进攻凶猛,都比只学过几天基本功的村民要强,何况喝了酒之后,不仅力气大了,疼痛的反应麻木,动起手来也不再有所顾忌。
不过此刻的村民没有后退的。既然已经跟山贼撕破脸,要是这一次不能将山贼一举拿下,那么以后便只能任人宰割,甚至有被屠村的可能。
双方势均力敌,山贼方面做殊死一搏,而村民方面则是气势如虹;山贼这边战力更强,村民这边人多势众。
眼看着双方僵持不下,叶天霜在不远处的走廊便对胖村长说道:“别再作壁上观了,赶紧把你请来的人派出去吧。”
“现在是时候了吗?”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方之所以能拼到现在,凭的是各个方面的综合原因。但战斗力不足是我们最大的短板,时间一长终究不是山贼的对手。此时不出手,再过一会儿我们就完全落下风了。”
“我觉得只要二位大侠出手,那些山贼根本不是对手。”
“我们虽然能出手,但难保山贼之中没有厉害的人躲在暗处,要是我们一离开,那些暗处人突然袭击,我怕你请来的这些人保不住你。”
这话说的胖村长心头一寒,赶忙让那几个手下前去助战。
本来村民这边气势开始衰竭,山贼们眼看着就要占上风了。可就在关键时刻又杀出几个江湖中人,这下中山贼们可就慌了神了。
原本山贼想着,村长请来的高手一直没出现,一定是大当家的将他们挡住。可如今那些江湖中人已经出现了,而大当家依然未有现身,其结果可想而知。
“你们大当家的已经被擒拿,若不想死的乖乖束手就擒。”
关键时刻叶天霜的一句话,将山贼们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浇灭。
兵败如山倒的山贼们看到没有一点胜算,纷纷丢下兵器投降。
村民们没想到他们有一天竟然能战胜这些山贼,一个个愣在那里没有反应。
“还愣着干什么啊,赶紧给我绑起来。”村长的一席话才让众人反应过来,纷纷去找绳子。
绑缚群贼,治伤者花费了不少时间,待一切结束后,已是明月高挂。
看着大当家、军师以及一众山贼被绑好跪在面前,村长很是得意洋洋的说道:“怎么样啊,大当家的,没想到有一天你也会跪在我面前吧。想当日你带着一帮兄弟来说娶我女儿的时候,那是何等威风,现在又怎样呢。”
“哼!成王败寇,有什么好说的。要杀要剐随你的便,爷爷要是皱皱眉头就跟你姓。”
要说解决了大患的村长虽有些得意忘形,但还算冷静,在面对处理山贼的问题上,他还是要问叶天霜的。
“二位大侠,你们看这该如何解决。”
“你是不是被山贼压榨久了,连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我,当然是……”
“不要!”李玄清的话还没说完,就听一个女子的声音从后院传来。
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奔跑声,接着就看到一名白衣女子冲了过来,挡在了山贼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赶紧给我回去。”村长瞪着那名女子,愤怒的说道。
村长一说完,只见两个家丁上来就要将她拉回去。
可没想到这女子也是性子烈,竟然掏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
“丽珠,你别做傻事!”身后,穿着红袍的军师急切的说道。
这女子叶天霜、李玄清都认识,乃是胖村长的女儿。
当听到有人来村长家抢亲,李玄清第一个想法就是:哪个重口味的山贼这么不开眼。
可当她看到村长女儿丽珠的时候,想法却是哪个女的这么不开眼,竟然愿意跟这个胖子。
丽珠很漂亮,云鬓斜倚,鹅蛋脸白嫩圆润,黛眉斜飞。雪白的脖颈上戴着一串晶莹的珍珠项链,发出柔和的光芒。她身材娇小,两肩如削。尤其是穿上这一身白后,更显得芙蓉出水。正所谓:要想俏一身孝。
可仔细一看,这丽珠穿在身上的,竟然真的是孝衣。
再看到丽珠此时的举动,李玄清忽然明白,事情也许不是村长说的那样,一个只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在她的脑海中展开了。
只见李玄清身子忽动,已来到丽珠面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匕首夺过。
“丽珠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新郎?”
被李玄清这么一问,丽珠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女侠别开玩笑了,我女儿怎么会喜欢山贼呢。”
李玄清却不管身后的村长说什么,继续问道:“你这一身孝衣是为谁穿的,是为了可能今晚死在山贼手上的父亲,还是为了身后的山贼。我观这些山贼虽然凶恶,但却没有任何杀气,就是来迎亲喝喜酒的。所以我猜,要是新郎死了,你便自此为他守孝。”
说着,李玄清举起了刚刚夺取的匕首。
“不要!”丽珠尖叫着跪了下来:“不要杀他,他是个好人,我们本来就是有婚约的,他之所以这样,完全是我父亲逼的。”
“是吗?”听到心中的答案,李玄清转身盯着胖村长问道。
“没……没这回事,我女儿是被山贼吓得说胡话了,对一定是这样的。”
“没有,我没说胡话!”此时的丽珠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指着父亲道:“是你,是你嫌贫爱富,硬生生的拆散我们。”
于是不管不顾的将两人的故事说了出来。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胖村长那时还不是村长,也不胖。不仅不胖,还很精壮。
那时候的胖村长家里远没有现在这般有钱,只不过有些田地,在镇子上有一个酒楼。
当时他们家说话的,还是胖村长的父亲,酒楼的价格,从哪家酒坊进酒,厨子一个月多少钱,今年里种什么,都是老爷子说的算。
话说这么一年,老爷子忽然得了病,需要好好休养。于是胖村长便安排人将父母一并送到镇子上的宅院里养老。
老人休息不能打扰,家里的事情一下子都落到了胖村长的身上。平日里家中老父亲都是说一不二的,自己只有听着、做着,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对不对,合不合理,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
如今自己成了当家人,真的一个头变两个大。
但再头疼也得忍着啊,日子还要过,家也得维持下去。
于是对于种庄稼这回事,胖村长第一次决定——种高粱。
为什么要种高粱呢,因为有一次胖村长去省城帮老父亲买一些东西,在那里他吃到从小到大至今吃过的最好吃的粥——猪肚粥。
将高粱米炒至褐黄色有香味为止,除掉上面多余的壳;把猪肚,莲子肉,胡椒洗净,与高粱米一齐放入瓦锅内,加清水适量,武火煮沸后,文火煮至高粱米熟烂,再配上店家特制的调料,别提有多好吃了。
回家之后,胖村长就一直心心念念的想着猪肚粥。
好不容易再次去城里那家店,却发现味道完全不对。
经过打听才知道,原来那家店的粥好,老板又善于交际,因此生意很好。
这一赚钱,自然就引起了别人家的觊觎。
有一家财主便看中了这赚钱的生意,想将老板家做粥的配方弄到手。配方可是人家老板的命根子,任你用买、合作、威胁,老板就是不肯说出来。
这位财主跟城主府中一个小管事的有关系,平时也能利用这层关系来办事。但了解城主为人的他,也不是太敢将事情弄得太大,所以不敢真的弄出人命。
最后那财主没办法,便将主意打到粥铺老板儿子的身上。
粥铺老板儿子生性好赌,于是财主便让人设局,赢了他几百两银子。
那粥铺再怎么赚钱,也弄不到几百两银子啊,于是那帮人便逼着老板用祖传配方来抵债。要是逾期不还,或者发现配方有假,便拿他儿子的手脚来抵债。
这老板长期劳作,身子骨也不是很好,连激动带恐吓,一下没缓过来身归那世去了。
这一下可完蛋了,这老板不仅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唯一记掌握配方的人。
做一碗猪肚粥,除了知道配方以外,还有几招关键的手法,非师父指点不能了解。
而这位粥铺的少东家,又是个自小不学无术的主,不要说那关键的手法,就连煮一锅普通的白米粥都能做坏。
看样子那位财主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实际上却不然,没花多少钱就弄来一间地段不错的铺子,以后改成什么店不赚钱。
但为了不惹得周围人闲言碎语传到城主的耳中,这位财主还是装模做样的经营了一段时间的粥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