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雅难以理解,什么叫“你没有认真对待它”,她什么时候工作不认真了吗?
她试探性地问道:“是我什么时候工作不努力了吗?”
“啊。”裴秀智愣了一下,回答:“没有。”
既然排除了态度问题,李晶雅提出了第二个可能,“是我有什么时候因为能力不足,而在合作时让你感到困扰了?”
她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毕竟作为一名偶像,她确实能力不足——在《breathe》这首歌的开麦表演时,她每次都唱得快要断气了,她没法在保持舞蹈力度的同时兼顾唱歌气息。
她是可以唱出来的,但是比起纯唱歌时的状态,实在是不能这水平说达到及格线了。
而且为了保持团体的舞蹈整齐度,她不愿意收敛力度。
这是组合的作品,她不能擅自改变自己的状态,那样对于尽职尽责的队友们来说实在是不公平。
大家都是出来工作的,没有谁一定要迁就谁的说法。
裴秀智和其他队友确实曾经多次在她气息不稳定时给她现场垫音,也不用多,几个字就好。
在她的理解里,这算是一种互相帮助,就像她也会帮裴秀智扒舞一样。
难道裴秀智因此而对她不满?
裴秀智诧异不已,声音都提高了几个调。
“你这叫能力不足,那我算什么?”
她舞蹈差李晶雅一大截,她的录音用时是李晶雅的三倍以上,李晶雅这叫能力不足,那她是不是就不应该出道!?
好了,能力问题也被排除了,李晶雅彻底困惑了。
“你既认同我的工作态度,又认同我的工作能力,为什么还会认为我没有认真对待工作?”
裴秀智捋了下头发,整理了自己的思路,说:“我知道你是个干什么事情都很认真的人,但是,我不知道你对偶像这份工作的看法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选择成为一名偶像?
我觉得你似乎是抱着一种新奇感开始这份工作的,等什么时候,你觉得够了,就会转身离开,谁都不能改变你的选择。”
这段话,她说得很艰难,她中间好几次要放弃,却还是在李晶雅的注视下说了出来。
将自己心中的想法,或者说是臆断对着当事人说出来,这是她从未做过的。
李晶雅撑着下巴,思考了下,一个一个回答了问题。
“我觉得偶像是一份展示自身魅力的工作。
我同意成为一名偶像,是因为我也想体验一下,别人为我欢呼是什么感觉。
我爸爸从小就和我说,契约精神非常重要。
所以,如果没有重大变故的话,我是会履行完这七年的合约的,你不用担心我中途毁约。”
北美青少年极为推崇运动健将,但李晶雅的身体素质让她注定与这一角色绝缘,她没办法和同学们一起在阳光下挥汗如雨。
在出道前,她没有被一堆人围着欢呼的经历。
但是青少年哪有不喜欢被人恭维喜欢的?
裴秀智被李晶雅回答问题的方式惊住了,反应过来后,她抓住了一个关键词。
“同意?为什么不是选择?”
李晶雅不解,提醒道:“欧尼,你忘了吗?
我是被星探挖掘进入公司的;练习几个月后,我被pd通知进入出道组的。
两次邀请我都没有拒绝,所以我就和你一起在miss A出道了。”
就她这样的出道履历,怎么都不能说是主动选择了这份工作,这对她来说称为接受一个尝试更合适些。
她从没有主动自发地去推进过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