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榆到了下一个小世界。
接收完这个小世界的背景,以及执念者的怨气与执念后,沁榆轻轻叹了口气。
真是个傻姑娘!
执念者叫琳琳,京城人士。
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医生。
父母以及小姨对她都非常疼爱,宠她如同宠公主一般。
琳琳相貌姣美,是学校有名的“一枝花”。
按说以她的客观条件,人生可以一直顺风顺水。
可惜,她偏偏恋爱脑上头又遇人不淑。
大学里她放着众多优秀追求者不考虑,偏偏喜欢上了除嘴啥也不是的、从山沟沟里飞出来的山鸡,传志。
哦不,传志除了嘴之外学习还不错,算得上是高材生。
琳琳的父母知道她选了传志很忧心,倒不是门户之见认为他们高传志一等。
作为过来人,父母知道从小在不同环境长大的人,三观以及家庭观都很难磨合。
可琳琳却倔着就只认定传志。
疼爱她的父母没办法改变她的想法,只能同意。
同时怕女儿过不好,尽量给她最好的帮助与安排。
他们给传志安排了比较好的工作。
琳琳结婚时,父母陪嫁了一栋大房子,就是想让女婿看在房子的份上对女儿好。
结果,琳琳步入婚姻殿堂,却没能过上她想像的美好生活。
结婚当天,要不是恋爱脑上头,琳琳估计会悔婚。
琳琳父母给传志包了六千的改口费。
但是传志却没有和他母亲说过改口费的事。
然后传志的妈就只给了琳琳一只“祖传的金戒指”。
恋爱脑琳林强颜欢笑忍了。
接着传志那边的亲戚吃酒席,那模样像是赶出圈门的猪,整得琳琳这边的亲戚朋友都不好意思下筷子。
这还不算完,传志的妈在婚宴结束后,还把那些被搅和得不像样的剩菜给打包了。
杜绝浪费是好事,可也不能把像潲水一样剩菜打包了呀!
这沾了多少人的口水哟。
嗯,这都不算完。
传志家的亲戚还在琳琳的陪嫁大房子里,高声说笑,吃吃喝喝。
关键是,这些人完全没有素质,把好好的大房子愣是给整得跟猪圈一样。
琳琳终于冷了脸,摔门回房间。
可惜传志哄了两句,她又不生气了。
传志是个孝顺孩子。
不是说孝顺不好,而是他孝顺可以,但别慷他人之慨呀!
结婚当天,他母亲来参加婚礼,他对他妈王婆子许下豪言:“妈,这房子有你房间!”
呕……
这是琳琳的陪嫁,名字是琳琳一个人的。
就算传志和她是夫妻,起码也得尊重妻子,得到妻子的同意才能让他妈住进来吧?
可惜当时琳琳恋爱脑上头,为了给传志面子不但没有发作,反而还在父母面前替传志描补。
她小姨倒是个厉害的,也维护琳琳,可是小姨的方法往往用得不对,适得其反。
然后呢,婆婆就住下来了。
谁都知道,和婆婆住一块儿能和谐才有鬼了。
更何况这老婆子特喵的还看不上骄女琳琳!
是的,老婆子是真看不上这个儿媳妇。
她认为琳琳娇气,又懒,专会欺负她儿子。
结婚前她就一再叮嘱传志,一定不能被琳琳压一头。
至于琳琳的优秀,以及琳琳的家世?
老婆子认为这并不是琳琳的优点。
女人嘛,嫁了人她的一切不都是男人的?
老婆子住在大房子里,不想着这是沾了儿媳妇的光,反而成天在家里挑刺。
一会嫌琳琳懒,一会儿嫌琳琳花钱大手大脚。
最绝的是,第二天琳琳的早饭是老婆子昨天从酒店里打包的剩菜!
琳琳不愿意吃,还让老婆子给数落一顿。
她不知道,在她出去吃饭的时候,老婆子对传志耳提面命,让他“好好管教”琳琳。
而传志满口答应。
老婆子在家那叫一个作妖:
大清早起来洗衣服。不用洗衣机,用手洗,还洗得贼大声。
琳琳告诉她可以用洗衣机,老婆子却振振有词说她懒,说她浪费水。
吃饭,把肉菜和好吃的都摆在儿子面前,嫌弃琳琳“吃肉吃多了”。
琳琳受不了老婆子折腾,打算找个工作白天避开烦人的婆婆。
传志却以为琳琳是为了分担压力,高兴不已。
呕……
山鸡男真是下头!
娶个老婆,不但有了好工作还有大房子,最多就是负责日常开销他都觉得压力大!
琳琳需要工作吗?
并不是很需要。
别说她可以啃老,她又不是什么也不会人,她搞兼职也能赚不少。
琳琳拒绝了需要外派的工作,然后老婆子因为琳琳拒绝了这个月薪两千来块的工作大为光火,指责琳琳还把她骂了一顿。
唉!
后面还有精彩的呢!
琳琳不喜欢老婆子给的金戒指,去打了对时髦的耳环。
一回家,老婆子一问,得知这是用金戒指打的耳环,伸手就给琳琳一耳光。
并指责她:“败家娘们!这是祖传的金戒指,你怎么敢乱动?”
打了一耳光还不算,还要拿扫把打琳琳。
琳琳气得把金耳环往老婆子怀里一丢,转头跑了。
这傻透顶的姑娘,居然只是生闷气跑回娘家!
感觉没救了。
傻姑娘的父母也傻,还是“劝和不劝离”的老思想,劝琳琳大度些,以后日子好过些。
倒是小姨开了气场去给琳琳撑腰。
只是小姨用错了方法,谎称琳琳怀上了,想以此来让老婆子让步。
老婆子让步了。
还为了让琳琳养胎回了老家。
然后嘛,琳琳和传志坦白了她是假怀孕,以为可以传宗接代的传志失望不已,和她冷战。
总之因为小姨的昏招,琳琳过了好一阵鸡毛一地的日子。
婚后的好戏是一出接着一出:
老婆子为了大儿子,同意了把卖地的二十万“买琳琳的大房子一半产权”。
天呐!
那栋大房子当时市价是近二百五十万!
他们那二十万,买个厕所都未必能买得到。
但是!
又是但是!
琳琳居然同意了。同、意、了!
在房本上加了传志的名字!
传志一家,整整齐齐搬到了琳琳的大房子里住。
后面传志的哥,还生出要传志把房子卖了拿钱去过好日子的念头,并且说服了老婆子和传志!
空手套白狼玩得很溜啊。
反正好处都是他们占了,还嫌琳琳“不够大度,没有当好人妻,不孝顺,又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