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在李艳的精心烹饪下很快端上了桌,望着满桌丰盛的菜肴我是垂涎欲滴。在和林叔他们稍做谦让后,就不客气地大块朵颐起来。
我还在胖子的怂恿下,破天荒地喝了一瓶啤酒,由于自己不胜酒力,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就觉得浑身燥热,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
胖子是真能喝,一个人喝了能有七八瓶啤酒。林叔倒是滴酒不沾,只是偶尔抽根烟。
他抽烟的过程虽然和胖子不一样,可处理烟蒂的方式却是一样。
林叔不像胖子那样使劲地啜着烟,恨不得一口就把烟给抽完。他是一口一口慢慢地吸着烟,好似在回味每一口烟草的味道。
到了烟蒂处同样是将烟蒂卷到嘴里,再将最后一口吸进口腔内的烟从鼻子喷出来,随后再将口中已经熄灭的烟头吐出来,整个过程动作非常的优雅,就像是一场艺术表演。和胖子那常常被烟头烫得吱哇乱叫完全是两回事。
林叔似乎并不介意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吸烟,还向我打趣道:“想学不?”
我断然摇了摇头,生活的拮据让我根本不会产生吸烟的欲望。
席间,他们也问过我工地上的生活状况,我只是简单地敷衍几句,没有向他们诉苦。
毕竟,这样的工作环境是我自己选的,我不能因为工作条件艰苦而抱怨胖子,胖子当初也是出于好意帮我。
胖子和李艳听到我对现在的工作还挺认可,都在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似乎没有想到我会对工地上干的活会有这样的态度。
胖子甚至还大喇喇地向林叔和李艳说道:“我以前就和你们说过,我也能在工地上干,你们还不信,这回啸天说的你们总该信了吧。其实啊,工地上的活也不像外面传闻的那么累,是吧,啸天?”
我只是呵呵地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一旁的李艳瞪了他一眼,撇了撇嘴。
林叔根本就没搭理他,像是在想着什么心事。过了一会就见他抬头向我问道:“啸天,听胖子说,你以前干过屠夫,是吗?”
虽然我不知道林叔为什么有此一问,但我还是坦诚地向他点了点头。
得到我肯定的答复,林叔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在嘴里说道:“怪不得你对手上的力道控制得那么精准呢。”
我还是没弄明白林叔到底想要说什么,于是向他问道:“林叔,你怎么看出我能控制好手上的力道呢?”
林叔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用手指着胖子向我说道:“你知不知道,他刚才在水盆里夹肥皂练了多长时间才练到现在这样的水平?”
还没等我回答,就听胖子在一旁大言不惭地说道:“还不到八个月。”李艳捂着嘴笑出了声,我发现这个女孩只要是和胖子在一起就显得特别开心。
林叔一脸鄙夷地向胖子讥讽道:“你还好意思说,还到处说我是你师父,我就能教出你这样徒弟啊?”
胖子一听林叔这不待见他的话,就又拿出他那看家本领,厚着脸皮对林叔嬉皮笑脸地说道:“师父,咱不是说好了吗,只要我能一次就把水盆中肥皂夹出来,你就正式收我为徒吗?”
胖子的话让我听明白了,原来他还不是林叔的徒弟。
林叔对胖子冷哼了一声,在脸上流露出不屑的表情,又把头转向我说道:“这回你明白我为什么知道你会控制手指的力道了吧,胖子练了半年的技巧,你两分钟就学会了,要是你以前没练过对力道的控制,这怎么可能办到?”
我终于明白林叔所指了,原来他是想知道我是怎么练成这精确的手感力度。
我在心里暗自一笑,心想,你们要是知道我以前干过什么活就不会有此一问了。
于是我向他们坦承道,当年,为了把骨头上的肉全都吃到自己的肚子里,我连骨头上的骨膜都要从骨头上剔下来,时间久了手上的力道也就拿捏得收放自如。说白了,就是穷给逼的,根本没特意练过手上的力道。
听我这么一说,林叔像是对我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席间还和我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
可我因为是第一次喝酒,一直是头昏脑涨的,林叔具体和我了些什么我也没太记得住,但有一件事我记得却是非常清楚。
那就是林叔要求胖子在他屋里给我腾个地,让我从工地上搬回来住,说是工地上环境太差,还是家里好些。
我还记得当时胖子也是喝得迷迷糊糊,用着含糊不清的话和林叔说道:“啸天不是说工地挺好的吗,还来回跑啥啊?”
估计林叔答复的话让这小子的醉意至少是醒了一半。“如果啸天要是不回来住的话,你就跟着他去住工地吧?”
我可以说是在胖子的央求下当晚住在他屋的。
第二天早上去工地的时候,我居然在院子里遇到了李艳,她说她想早起收拾一下院子。不过,我看得出来,她这是特意在等我。
果然,就在我要出门的时候,她嘱咐我说,让我晚上搬回来住,还刻意告诉我,这是林叔说的。
我点头答应着,不过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总觉得林叔让我回来住肯定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只是为了改善住宿环境那么简单。
但我也没觉察到林叔对我有什么恶意。虽然我没有猜出林叔的真实想法,可胖子的鼾声与工棚里的蚊子和臭脚丫子味相比,还是胖子的房间更让人向往。
工地上的工友来自全国各地,不过,还是南方省份的居多一些。也正是这段经历才让我直到今天也一直认为,南方人比北方人更能吃苦。
来工地打工的一般都是家庭条件非常困难,要不谁肯干这和牲口差不多的活。
他们当中好多人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兜里就只揣了出门的路费钱,要是挣不到钱的话,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我在工地上认识的两个工友老马和大刘就是这种状况。老马和大刘都是从河南过来的,是那种老实巴交的乡下人。
老马有五十多岁,要不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他这个年龄已经不适合在工地上干了。
据老马讲,他家住在山村,四周全是山。家里五口人,一个老伴和三个孩子。
由于和老伴是近亲结婚,生的三个孩子都是口歪眼斜,智商不全。
家里的地在山坡上,苞米就种在石头缝间,别看山坡面积大,家家都可以随便种,可是整面山坡种的苞米都能查出个数来。
如果是风调雨顺的年景,打下的粮食省吃俭用,再加开春到山里摘点野菜,采点野果子,可也能凑活着活着。
可要是遇到个灾年,山坡上种的苞米颗粒无收的话,那就得想法子出来挣钱,要不然全家人就得有上顿没下顿。
听老马这么一说,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连我都难以下咽的土豆白菜汤,他却是喝得津津有味,就像他说的那样,不管咋说这个能吃饱。
他还说,等有机会问问工头,要是可以的话,他想把他那个傻儿子也带过来一起打工,还特意和我们强调说,他那傻儿子除了脑袋不灵光外,有一把子蛮力呢。
大刘是因为超生被罚得倾家荡产。
生儿子在大刘家的当地那是光宗耀祖的大事。要是没生出个带把的会被戳断脊梁骨,会被说成前世造了孽今世才会断子绝孙。
大刘结婚后,媳妇倒是没少生,前三个全是丫头片子。在计划生育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年代,在生完老三的时候,大刘家已经被罚得就剩下屋顶上的瓦片了。
可怀揣着对儿子的渴望,大刘还是一狠心就带着怀着小四儿的媳妇闯关东来了。
他的经历和我多年后看的一部小品非常相似。记得当时看到这部小品时我还说了句:“这小品拍得真实,现实生活就是这样。”
旁边的黑子在听到我的话后用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说道:“哥,这人可真傻,要儿子有啥用,除了花钱就是花钱,我要是有下辈子的话,我就当个女的,给你当媳妇,怎么样?”看着他那黑黢黢的脸庞,我是真的想吐。
我、老马和大刘被分到一个组,负责给一层楼的瓦工供料,彼此在干活的时候互相照应着。
说实话,还是我给予他们的帮助比较多,我毕竟比他们年轻,再辛苦劳累休息一晚上第二天体力就恢复了。
可他俩就不行了,尤其是老马,经常头一天体力透支后第二天体力就跟不上,出现给瓦工断料的情况时有发生。
每每这时候都是我帮他干的,要是没有我的帮助,工头早就把他给撵走了。
大刘还好,就是他媳妇前几天闹病的时候早走了一会。他也不敢请假,工地上有规定,请假就按一天旷工算,所以他走的那段时间就得我来帮他干。正因为如此,他俩对我是非常感激,到处和人说我是个好人。
我每天晚上都回胖子那里住,可能是适应了胖子的鼾声,我已经能够正常入睡了。
随着对胖子他们的了解加深,我也就逐渐知道了他们这群人是干什么的了。
原来胖子这群人是以林叔为首的扒窃团伙,他们主要是在以火车站为中心的周围区域从事扒窃活动。
林叔不用亲自上手,但凡是在这个区域的小偷都要按时向他缴纳供奉。
如果有不长眼的小贼坏了规矩,在他的地面上没和他打招呼就干活了,肯定要遭到林叔的打击,至于怎么处理不守规矩的人我还不了解。
他们这群人分工非常明确,有的是在公交车上扒窃,有的则是在商场里扒窃,谁也不准过界,过界了就要按道上的规矩处置。
至于胖子每天练的水盆里夹肥皂,其实就是为了扒窃在练习基本功。
听胖子和我说,要想成为扒窃高手就一定要练成三种功夫。
一是探囊取物,就是他正在练的水盆里夹肥皂。其实,他现在练的还不是正宗的探囊取物,真正的探囊取物是要在开水盆里夹肥皂,瞬间就要把肥皂从水盆里取出来,要不然手指都能烫熟了。
第二种功夫是反弹琵琶。胖子曾见过林叔展示过,就是当两个人并排坐在一起的时候,扒窃的人能把手臂反向从背后绕过来,把旁边人的财物偷走。
第三种功夫是口吐莲花。就是把刀片含到嘴里,既不能划破口腔,还要能正常说话。这是防止一旦被抓获时有效地藏匿作案工具,让对方无法做到人赃俱获。
当然这种功夫也能起到防身效果,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锋利的刀片足可以给对方以致命的伤害。
到目前为止,胖子还没见到谁练成过这种功夫,就是林叔也不曾在他面前展露过,胖子也不知道林叔到底会不会。
不过,据林叔讲,想练成这门功夫就要从练习往嘴里卷还没熄灭的烟头开始,为此,胖子的嘴不知道被烫过多少回。
当我获悉胖子是在练一种什么样的功夫后,就不再在他练功时向前凑合了。
我打心眼里还是很排斥他们这群人的想法和作为的。
毕竟我从小接受的是李疯子的教育,他灌输给我的全是他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
即便命运的坎坷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可我也不曾想去做一个我一直都在内心嗤之以鼻、引以为耻的小偷。
所以,我除了每天晚上回到胖子这里睡觉外就很少再与他们沟通,我和他们的生活渐行渐远。
有一段时间,我曾试图要搬到工地上住,结果在胖子的苦苦哀求下我才没有离开。
至于胖子极力挽留我是不是林叔的意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敢肯定的是,胖子一定会把我想要离开的想法告诉林叔。
我看得出来,林叔和胖子的关系非同一般,别看林叔表面上不待见胖子,其实内心还是很爱护他。否则,胖子根本没机会住进这个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