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说的就是老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老吴带着妻子准备回老家,原本好好的高速走着,到达县城附近一条国道,也不知道他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忽然就想着走国道。
他说因为以前他开大车,没少走这一条国道,就想要看看如今变化得咋样。
然后,路过收费站,他方向一打就下了高速上了国道。
这走着走着,路口呼一下就冲出来一辆三轮摩托。
老吴说,他反应很快,立马就踩下刹车。
车头和三轮摩托轻轻地碰了一下,将三轮摩托推得滑出去一段距离,碰撞在路边的墙壁上就停了下来。
车速本身就不是很快,老吴说也就四十多码,外加反应快刹车也及时,否则被撞到的三轮摩托就不是滑出去撞在墙上就停下,而是直接掀翻或者是散架。
然而,神奇的一幕就此产生了。
骑三轮摩托的人,在三轮摩托撞到墙上后,啪嗒一下就倒下,斜挂在驾驶位上没了动静。
老吴说他赶忙就下车去查看,发现驾驶员没动静,立马就拨打报警电话。
整个过程,他完全想不明白,因为三轮摩托滑出去撞在墙上的力度,就和三轮摩托正常倒车没注意后方有墙撞上去差不多,简简单单地撞了一下。
等急救人员赶到,人已经没气了。
不远处正好就有摄像头,交警去调了摄像头,情况看得交警也感觉一阵奇怪。
老吴距离路口还有五百米多时,三轮摩托其实完全可以开过路对面,但就是没动,好似停好了等着他一样,就快他要到达的时候,忽然又启动开了出来。
事后,从死者身上还检验出了酒精,但酒精浓度只有十六点几,没达到饮酒驾驶,老吴被判定占据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出了事,自然是赔偿。
总计赔偿五十多万,交强险赔了十八万后,还剩下四十万等要走保险,老吴才意识到,车子的保险正好过期一个周。
他说,命有此劫,真的是怎么都避不开。
往年,距离车子保险到期还有一两个月,他老婆就会催促他记着买保险。
然而今年,却完全没想起来,他老婆好像也忘了一样,导致车子保险正好过期,然后自己稀里糊涂想着走国道,正好就出了这件事。
家中情况本就不怎么好,难以将剩下的四十多万一次拿出来,对方却又不协商分期赔偿,要求一次赔偿。
交警调解没能达成妥协后,只能是将他给送进来。
等进来了他才了解到,现在早已不是曾经,赔了钱就可以不坐牢。
驾驶车辆致人死亡,只要有责任,那就存在刑事。
而只要有了刑事,就必须要接受处罚。
虽然判罚不会很重,但一样要坐牢,按照推测大概率是半年到十个月,大概率是有可能缓刑。
当时,老吴表示既然让他坐了牢,那等到出去后,后续他一分钱都不会再给,因为要是不将他弄进来,他还能在外面做事赚钱偿还。
这被搞进来,正在做的工程也完全废了,到时候什么都要从头开始,即便是成为老赖他也不管了。
最终,老吴是被判了实刑还是缓刑,不得而知,因为进入我们监室刚值完新鬼班,度过新鬼期,他就被调去别的监室。
说到类似的事,隔壁监室的人还有一件事,也是驾车撞死了人。
这起车祸发生的时候,我当时还在外面,有听说过,但没过多了解。
聊起来的时候,和里面的人提到,他们才说驾驶员就关在隔壁,当时撞死了三个人,保险赔偿的三百万。
驾驶员被判了实刑,三年半。
所以,时代变了。
并非是有保险撑着,就不需要遭受坐牢。
说到开车出事,那就还有一个实例。
本地的一个小伙,才二十岁,他在我前一天进来,进来时也是和小双一样进入了一监室,后续才调到我们二监室。
刚进来的时候,他说交警和他说了,他最多三个月就能出去。
询问后,他说只是醉酒撞了路灯,大家一听觉得只是撞了路灯,那问题不大,确实三个月就能出去了。
然而三个月到了,他还是没任何动静,我就说事情可能没想象的那么严重,等到他的起诉书送到监室,大家一看后都很无奈,搞不明白他为何要说假话。
他确实是喝酒驾车撞了路灯,但是车上有人被伤到,这一情况他就没说。
一个重伤二级,两个人轻伤二级。
伤到的人虽然是同车人员,但因为重伤二级的伤势比较严重,目前都还在医院进行治疗,最终判刑是一年半,等到出去后还要面临四五十万的赔偿。
说完开车出事故,接下来再说故意伤人和损坏公私财物。
这个人,因为姓宗,大家叫他老宗,是本地的少数民族。
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其实现实中多多少少都有听说过。
因为债务问题,和老婆商议假离婚。
然而,被老婆给算计了,人家是要和他真离婚,他却以为是假离婚。
假离婚后,他老婆依旧表现得很正常,他并不知道他老婆的算计,一天晚上忙完事情后回家,到达门口发现院门口停着一辆车,紧跟着就发现楼上窗口跳出来一个人。
他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她老婆背着她养汉了,和他提议假离婚是真离婚。
他怒火上头就去追,没追到。
不过他知道,院子门口停着的车就是情夫的,拿起一根木棒就砸。
动静,引得他老婆前来,同时身边还跟着一个人。
由于是晚上,他并没看清他老婆身边跟着的人,下意识以为是情夫,拿着木棒从后方冲上去就将两人给放翻。
事后才发现,被打的男人,是他老婆情夫的哥哥,陪同他弟弟前来他家。
男人只是轻伤,她老婆也不是很重,却因打断了四颗牙齿,导致针对他的判罚就变得很重。
就这样,他被送到了看守所里。
家中,有一个八十岁的老父亲,还有三个小孩子,最大的才十岁,最小的才两岁多。
为了能出去照顾孩子,他都要给前来处理的检察院的人下跪,但没任何用。
没见到他情况之前,一直以为要是将人家的车给砸了,只需要进行赔偿即可。
事实上,对方只要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动手之人就会被定义为打砸损坏公私财物,最少半年起步。
最终,老宗被判了一年十个月,等到出去,一样要赔偿将近十万的医药费。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特别是当今时代,任何一个疏忽,或者是冲动,都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法不容情!
法律面前,没任何人情可言。
犯了错,不会因为你可怜就对你宽容,该给到的惩罚,一分不会少。
由于逐渐习惯了在里面的生活,从新鬼变成了老鬼,和以往的老鬼一样,每天所期盼的就是周一和周五,想着这一次是要吃肉还是吃番茄豆腐等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过年。
里面过年了,外面也过年了。
在看守所内,一年会有两次生活大改善。
一次是中秋。
一次就是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