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无法忘怀的名字,这个跟了我二十年的名字,他是如何知道我这个名字的!
就像电视剧里的一样,在男主角午夜梦回的时候,有人告诉他,我与他生生世世相爱。
眼前的这个女人是来和他了结前世情缘,又或者是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
男主角一直被噩梦缠身,梦中的女子告知了自己的名字,而女主角最俗的穿越,只为那个千年的眼神。
“不好了!敌军来袭!”一声惊呼响彻天际,胡横被沈卓派来通知,“报告太子,敌军主帅带兵夜袭!”
“带我去!”话不经大脑的从口中跑出,言陌这才顾虑到我的感受,刚要起步的腿脚停下,对我说道:“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走。”
我不知道该不该听他的话留下来,本能却让我说出这样的话来,“一切小心!”
言陌没有说话,只是淡淡一笑,转身跟着胡横跑出了军帐,我想他一定感到很欣慰吧!
我不免忧心忡忡,转身看向了地图,关外已是刀光剑影、火光冲天,将士们正在喊打喊杀、拼死拼活。
我在帐内胆战心惊,虽然电视机内演的电视剧,经常有打打杀杀的场面,可是我还没真正见过这么血腥的场景。
杀人!像我这种生活在九百六十万平方米的中国大陆上,过惯了和平、充裕、幸福日子的人,从来不敢想象自己会去杀人,也不敢随随便便去摄取一个人的生命。
在古代,杀人的场面司空见惯,可是,面对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场景,我还是很紧张,虽然我不晕血,但是,见到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场面,我想我一定会受不了!
身为射手的我,是非常热爱刺激的人,天天都想着去探险,去做冒险、好玩的事。也许对我来说,在古代的这些时日,可能会慢慢接受在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毕竟时间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
站在城墙上的我看着下面厮杀地场面,突然有一个人出现在我的身后,说道:“二小姐!”
我转身,闵金行出现在我的面前,“勘查完啦!?”
“是!”闵金行高兴地把手中的图纸拿给我看,我接过,看了几眼图纸,“好哇,很是不错,你就是这个特别行动小组的组长,下去和他们一起吧!”
然而此时,有人高喊:“鸣金收兵!”正在和对方剩下的将士厮杀的将士,立马停下转身跑回浅溪关。
“我就猜到你会在这里!”熟悉的声音响起,而站在闵金行身后的男子是我所熟悉的男人。
言陌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到了我的跟前,衣衫褴褛、沾满了敌人的鲜血。
车轮战是最消耗人体力的一种战斗,一批战士倒下后,另一批又来了,双拳难敌四手,当我从闵金行身后看到言陌出来的时候,看见他身心疲惫的站在我的面前,那满身是血的身躯,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哪些是敌人的血。
我知道言陌肯定是负了伤,我心急如焚的上前仔细检查他身上的伤口,每看到一处,我的心就缩紧一分,每检查到一处伤口正在淌血,我就心疼一次。
全身上上下下竟然有十多处伤口,其他伤口还不要紧,最致命的伤口是左胸上离肺功能仅差一公分,我的心脏突然闪过一阵心痛,可是他还是一副全然不知、开开心心的样子。
我肝火上涌,吼道:“你为什么不爱惜自己,这样死拼,你知不知道刚才我有多么担心啊!”
我的这次发脾气,竟不自觉地吐露了自己对言陌并且深埋在心底的那一丝心声,言陌在惊讶之余,还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他高兴不已,久久的不说话,三人之间平静了好久。
闵金行看着我和言陌两人之间的不说话,并且藐视他的存在,站在他的面前你侬我侬,他只是低头不语。
言陌柔情似水的表情看着我,拿掉抓住他左手的那双修长秀美的巧手,他坚定的眼神,让我为之一动。
怎料言陌昏厥倒下,闵金行一惊,他没料到会是如此,我上前从后面抱住言陌,眉头微皱,非常的心烦意乱,“你下去吧!”冷淡的态度,让闵金行无所适从,抿着嘴无所谓地从我身边走过。
深夜等候的北燕太子上前问道:“怎么样?如你所猜,言陌身边的小侍卫是不是女子?”
柳顔斜视他面前的华服公子,心中冷笑,根本不正眼看一北燕太子,他鄙视他;他无视他;他讨厌他。
他觉得北燕迟早会毁在他的手里,他在他的心里完全就是一个好色的花花公子,要不是他是太子;要不是倾王说留着他还有用,他早就把他给杀了,淡淡地回答:“嗯!”
柳顔倒在睡榻上,今天他累了,在一天的时间内跑了这么多个地方,还没好好地休息过,北燕的太子聂醉跑上前去,他可不管柳顔是不是累了、有没有休息,他要的可是美女,欣喜地问:“那她长得美不美?”
柳顔坐起身,他知道他要是回答不完聂醉的问题,他是甭想倒下好好地睡上一觉,只好应付道:“美!非常的美,那正可谓是九州大陆上的第一美女!”
“那她的身材好不好?”
“好!非常的好,真可谓是水蛇之腰,绝对让殿下销魂!”柳顔地回话,聂醉按耐不住自己身体的冲动,他很想立马就得到这位女子,然后一吻香泽,共度良宵,“那你有没有问她的名字呢?”
“我来不及上去问,她一身女装的样子站在城楼上,她身边一直站着一个人,只是听江湖上盛传生死两楼的楼主是一个叫苏眉雪的女子。”
“好名字!”聂醉对只要是美女的名字,他都会赞赏不已。人如其名,聂醉!夜醉!天天晚上喝醉,整天酒池肉林、荒淫无度。
他的父皇、子夏国的兴延宗,对他也是不闻不问、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容忍他;不管他;放纵他,放纵他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容忍他到激起民怨地时候;不管他到自生自灭的时候。然后等他来求他的时候,再告诉他真相,把他推到民众的面前,让他接受百姓的唾骂与唾弃,让他在别人面前永世抬不起头来,谁叫他是兴延宗讨厌至极之人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