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程野正处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恍惚间听到有人在轻声讲话。
“她年纪已然不小,阿姆帮她寻一户好人家嫁了吧。”沐霖云不紧不慢地说道,声音沉稳而温和。
“嗯,阿姆知晓了,你莫要再操劳,多多修养身体才是要紧之事。”沐从云缓缓回应,语气中满是关切。
程野此时心中颇有些尴尬,脑海中不住地思索着,自己是该装作刚刚醒来呢?还是接着佯装沉睡?
不等程野在心中东想西想个不停,沐霖云宛如心善的菩萨一般,用他那柔和如春风的声音轻声呼唤道:“程野,醒醒,别睡了,睡过头可就没了精神,早膳已经做好马上要开饭了。”
程野心中暗喜,这下可不用再纠结装睡还是醒来了。
他缓缓坐起身来,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故作刚醒之态,开口道:“嗯这一觉睡得可真是舒服极了。”说罢,他的眼睛开始四下小心地偷瞄起来,想要瞧瞧看刚才另一个说话的人究竟在哪里!
沐霖云佯装没有看懂他的那些小动作,含着笑故意说道:“可是口渴了,这里有温开水。”
程野听到他的话,一瞬明了过来,原来沐霖云早已发现了自己偷瞄的行为。他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回应,右手挠了头,嘿嘿嘿地傻笑起来。那模样颇有些憨态可掬。
沐霖云倒也没有揪着此事不放,只是在心中暗暗感叹:程野真有趣。
早膳,程野端起鸡汤,极为豪爽地喝了一大碗汤,而后满足地打了个嗝。
接着,程野再次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模样别提有多专注了,完全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仿佛他正在吃的饭菜不是寻常人家的家常菜,而是世间最美味的绝世佳肴。
沐霖云经过一夜的休整,已然能够下床活动。他坐在一旁,慢条斯理地吃着人参鸡汤面,不时抬头瞧一瞧,程野无论吃什么都胃口极佳的样子,他也跟着有了胃口,差点吃撑。
饭后,昨天两人共同经历了那一出,关系变得亲近了一些。
沐霖云开口邀请:“阿野,我教你认字可好?”
程野呆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沐霖云是在叫他,他立时眼睛一亮,欢快的回应:“好啊,那霖云先生一定要认真、耐心教教我这个榆木脑袋的学生。”他一开心,嘴上又没有把门儿的,又开始调戏人。
沐霖云被他调戏的耳廓发烫,无奈失笑摇头,故作严肃的说:“休要胡言乱语。”
“今日我便教你认自己的名字,如何”沐霖云一边在书桌上,铺上雪白的宣纸,一边征求他的意见。
程野笑呵呵的回:“好呀!”但他心里苦笑连连,他前世前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可古字多为繁体字,他只能连猜带蒙地认出一些,更多的就抓瞎了,所以他现在算半个文盲,一切要从头学,想想都头大。
沐霖云点了点头,用纸笔在卷子上写上程野两字。
程野没想到看起来温和的沐霖云,教学起来却极其严肃。
他费了老鼻子劲儿,用毛笔写了无数遍这名字,终于歪歪斜斜,写清楚程野两个字,不再是一团墨印。
沐霖云在一旁,勉强的点了点头:“行吧。今日就到这里。”
程野顿时将毛笔一扔,如蒙大赦一般跑了,边跑边说:“我去接小桃了。”
沐霖云没忍住,轻笑出声,他才不会说因为刚才程野调戏他,他才故意严格了一些。
桃树在昨夜立下大功,程野念其功绩,便决定放它出来放风。
昨夜,桃树软磨硬泡地央着程野送它去了山里,而后便在那里尽情地沐浴月华,潜心修炼。
程野见天色大亮,山上的露水应该干的差不多了,便跑去山上接桃树,顺便抓点山鸡回来,想炖汤给沐霖云换换口味。
程野在山上跑了一圈,却连根鸡毛的影子都没瞧见。
桃树见程野跑来跑去、忙忙碌碌的模样,便通过意识传递问道:“主人,你这是在找什么呢?”
程野双眼四处扫视,嘴上解释道:“我寻思着抓两只山鸡炖汤给霖云喝。”
桃树一听,立刻回应道:“主人,你早说你要抓山鸡炖汤呀,我送你几只呗。”
程野惊奇不已:“啥?你知道野鸡的老巢在哪里。”
桃树赶忙纠正:“不是,是我自己养的鸡。”
程野直接愣住了:“啥玩意儿?你,养鸡?为啥呀?”
桃树满心疑惑:“不是主人你说的吗?要秉承着可持续发展呀,所以我就自己养了。这样想喝血的时候也方便,树根在每只鸡身上扎一下,喝上一口。别说,每只鸡的味道好像还都有那么点儿区别呢。”
程野瞪大了眼睛:“不是,你在山里养鸡?那你分得清哪些是你的,哪些是野生的吗?”
桃树得意地说:“主人,你仔细看看那些野鸡的脚。下面是不是有一根细如发丝的树根呀?那是我从自己的根上分下去的,很好认的哟!”
程野恍恍惚惚地拎着桃树赠送的三只野鸡,胡乱地走着,没想到竟遇上了一群鹿。
领头的公鹿一瞧见有人出现,立刻发起猛烈进攻。
程野迅速伸出双手,紧紧握住公鹿的角,与其展开激烈对抗。与此同时,又有几头公鹿向他冲撞而来。
眼看程野即将被公鹿们前后夹击,受伤。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程野紧紧地握住领头鹿的鹿角,手上猛地发力,将其高高拎起,紧接着一个利落的翻转,便把这头公鹿狠狠地砸在地上,晕了过去。
随后,他抬腿快如闪电,踢向那些气势汹汹向他冲撞来的公鹿,他一脚一个,那些公鹿如同被巨力击中的皮球一般,高高地飞起,又重重地落下。
“轰”的巨响声,接二连三响起,仅仅是听这声音,便能够想象得出那该有多疼。
不一会儿,被砸晕过去的领头公鹿叫唤着、挣扎着站起来,再次向他发起进攻。
程野却没理会它,单手按在它的头上,让它动弹不得。他的目光投向山林,高声出言邀请:“出来吧,躲在那边的朋友。”
随后,七八个背着打猎弓箭的猎手从山里走了出来。
“小兄弟,好身手啊!”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络腮胡子的领头模样的人,首先开口说道。
程野打量了来人几眼,说:“好说,你们躲起来,是准备抢我的猎物?”
领头人连忙笑着解释:“没有没有……”
一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却呛声道:“这鹿群我们已经追踪了半个月,什么你的猎物,先来后到懂不懂?再说这是我们常来的地盘,你闯进来就抢东西,讲不讲规矩?”
程野嘲笑道:“你的地盘,这是你们出银子买了?”
小伙子憋得脸通红:“没……”
程野道:“既然不是你们买下来的,怎么就成了你们的地盘。你们来得我就来不得,再说守猎,不是各凭本事谁先猎到手算谁的,我又不是从你们手里抢的东西。”
对面七八个人脸色都变得难看起来,领头人的脸上笑容消失,脸色也冷了下来。
气氛瞬间变得紧绷而凝重。
程野脸色也沉了下来,冷笑道:“怎么?想强抢我的东西?”
领头人与程野那冰凉的视线对上,心中一颤,又赶忙扬起笑脸:“小兄弟,别误会。我们没有想抢东西的意思,只是……追踪了这么久,心中难免有些不甘。他年轻气盛,还请见谅,见谅。”
程野见领头的服软,也点了点头:“好说,有几头公鹿被我踢得受了重伤,应该活不了,你们自己选两头带走吧。”
领头之人立刻笑着说道:“多谢小兄弟。”随后他招手示意同伴去抬两头公鹿。
几人走上前来,扫了一眼地上的鹿,挑选出两头身形既不是最大也不是最小的公鹿。他们七手八脚地抬起鹿,向程野点头示意后便离去了。
离开程野的视线,那小年轻满心不服气,憋不住问:“三叔,我们就这么走了,那还有好几头鹿都受了伤呢,还有那头领头公鹿体型壮硕,又受了伤,拿下它能卖很多钱。”
领头的大胡子,脸色阴沉:“你想找死,你就去抢。”
另一个膀大腰圆的同伴说:“小山子,听你三叔的,那家伙咱打不过。”
小年轻还是不服气:“咱们人多,他一个人力气再大又怎么样,老话不是说,双拳难敌四手,乱棍打死老师傅。”
大胡子冷笑:“我们人多!收收你那天高气傲的性子。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想起程野的眼神,敢肯定对方绝对杀过人,并且不止一个。那样的狠人,能不招惹就尽量不要招惹。
被人视作狠人的程野,一直等到敏锐的耳力再也听不到那群人的动静,这才安心施展木气治愈领头公鹿的伤势。
他口中念念有词道:“好了,今天我心情不错。你快点带领你的族群,赶紧另寻一处地方安身,莫要让人将你的子民一锅端了。”
接着,他又走过那十几头因伤痛而哀叫的公鹿身旁,受伤较轻的便予以救治,对于受伤严重、眼看就要断气的,他选出两头准备带下山食用。
其余四头,他唤出桃树,让它趁着鹿还未断气赶紧吸食血液,随后掩埋。片刻后,桃树说道:“主人,走吧,下山。”
程野回应道:“好,走了,这折腾一圈都半上午了,得快点儿回去。”说着他一手拎起一头鹿,用力一甩,扛在肩上,便向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