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去朝来,四时轮回。
长陵还是那个长陵,追思台也还是那个追思台。
帷幔浮香,庄严肃穆,寂寂只听得夜晚的风在来往。蓦然间,忽地一声裂响砸破宁静,丝织的轻纱被割断如碎絮。
“已经六年了,为何还卜不出!”
沙哑,又如剑,凌厉、尖锐,却是断裂的剑。
圣女兰莎以乌塔的礼仪向他叩拜,动作优美,语如黄莺,道:“陛下,星辰明月未给予指引,不说六年,便是十年二十年,也是常有之事。”
昔日沉着威严的帝王,一身酒气,以往极力压抑的疯狂此时肆意喧嚣,咄咄逼问:“那它们什么时候能给出指引?”
“时辰若到,自有天赐。”
兰莎以一种极为虔诚的姿态,仰望夜空,闭上眼睛,口中默念神秘的乌塔族语言,轻灵缥缈,似乎在与全族信奉的星月神灵在对话。
这个女子如今是他唯一的希望。
不能杀。
陆观南压下心中的暴虐,死死地握着苍雪剑,“到底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朕……朕这几日都梦不到他了……”
他跌坐在玉阶上,扯下腰间的玉佩,目光空荡荡,失神落魄,低声呢喃着断断续续的话,喝醉了人的呓语,一个字也听不清。
兰莎不语,取台上的签筒微微摇晃。
“陛下……陛下!”
季春的声音,紧跟着是韦松的声音。
陆观南掀了掀眼皮,恹恹地又喝了半坛酒。
“陛下!”韦松胖了不少,气喘吁吁了好一会。
陆观南醉得不省人事。
韦松赶忙招呼季春,季春奉上一本泛黄的书册,语声溢出来的激动:“陛下您看,这本书虽然残破,但经考证,正是宜国的地理志,出自一百年前的宜国文人钱宵之手,此为货真价实的原稿啊!”
韦松翻着地理志,突然手背一痛。
只见陆观南一瞬间清醒了,劈手夺过地理志,死死地盯着地理志上的某一页纸——只见纸上一处已然变淡的印记,拇指大小。
过往清晰得过分的记忆翻涌而来。
祁王府,东梧阁旁的偏房,一大堆世子送来的让他誊抄的古籍,以及突然出现的一颗蜜饯,正夹在这本地理志中。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市井民间竟暗中兜售据传是陛下在宜国时誊抄的书册。”
韦松还没将所谓的书册递过去,陆观南已经起身来夺了,瞳孔骤然放大,面色大变。
韦松也以为他跟自己一样也是太过震惊,忙道:“这笔迹,岂不正是陛下的!”
“这从哪儿来的!”
陆观南无意识咬紧牙关,醉意全无,一个劲地追问韦松。
“是臣的客卿在江北一带发现的,一确认是陛下的笔迹,便立马上报了,此事非同小可,微臣不敢耽误,第一时间就入宫禀告陛下了。至于源头在何处,尚在排查。”
“查!去查!”
陆观南咽了口唾沫,目光时狠时痴。
正在此时,明月破云雾而出,一轮皎洁。
兰莎睁开淡紫色的双瞳,用力一晃手中的木色圆筒,“现——”
一根竹签掉落。
这签是乌塔独有,每一根签上都绘着怪异的图象与奇特的文字。
兰莎捡起竹签,细细念着异域文字,眼眉上挑,竟有些意外,愈发虔诚:“星月为陛下指引魂之所向,是为北。签文上佳,祈祝陛下得偿所愿。”
陆观南接过那只竹签,恍惚愕然。
月华下,竹签泛着莹白色的光,柔和、仿若仍在幻梦之中。
随着一场雪的到访,今冬降临得猝不及防。
瑞雪兆丰年,又是一年好盼头。
百姓热热闹闹地忙着过新春,街头巷尾,但闻欢声笑语,时不时有小孩摔着鞭炮焰火,“砰砰砰”的伴随孩童天真无忧的喧笑。
沈府大门口早早地挂上了喜庆的大灯笼,仆人笑脸相迎相送。
沈老爷子六十大寿的流水宴办了足足七天,天天大鱼大肉,花样不带重复的,别说乡里乡亲了,连路过的小猫小狗都吃得走不动路。
这天是流水宴的最后一天,沈府门口热闹极了。
“少爷,外面都下雪了,您就别逗留了,赶紧进去吧。”仆人拽着雪地里的一个锦绣华服的青年,苦着脸哀求。
青年一手抓着硕大肥嫩的鸡腿,一边道:“等会等会!就这么点雪能吓着谁?小凌等会就回来了,雪球准备好没有?”
仆人嘿嘿一笑,“准备好了,少爷您瞧,这么大呢!”
很快,转角处又一个仆人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道:“少爷少爷!凌公子回来了!”
“可算回来了!本少爷终于能报仇了!”沈意迅速嗦完鸡腿擦擦手,躲在府前一辆马车后,在木筐中挑了一个最大的雪球,掂量了一下,嘿嘿得意地笑,只待街头一白衣小公子策马而来,渐进跟前。他打了声口哨,原本守在门口的仆从,再加上他,一齐窜了出来,冲来人处砸雪球。
白衣的小公子反应灵敏迅疾,弯腰俯身躲避,或是起身耍剑相挡,雪球破碎,迎面又来一个,他稳稳地握住,反扔回去。
“啪” 的一声,这枚雪球正中沈意的肩上,气得他将仆从递来的还没来得及扔的雪球往地下一摔,“没意思没意思!”
凌当归觉得有意思多了,哈哈一笑,勒绳跃下系马,一气呵成,还不忘了嘲讽:“就你这点三脚猫,就别摆出来丢人现眼了吧。”
沈意狠狠地拍着自己的衣裳,“你说谁三脚猫!我告诉你,你少狂妄了!即便我爹对你最满意,你也无法取代本少爷的地位!本少爷才是沈府唯一的少爷!”
“谁要取代你?”凌当归啧啧两声,真不知道沈意长的什么脑子。
不过看在这人真是傻得天真,没什么恶意,凌当归也懒得纠正他了,他爱怎么想怎么想,爱怎么说怎么说。
六年前,凌当归连夜离开长陵,还没想好他的发展方向,本打算去清都的,走一步看一步。谁知道他跟沈意就这么有缘分,半夜撞见他被长陵最豪华的客栈给踹了出来,据说这家伙半夜把客栈的厨子薅起来做饭,结果吃完结账时,惊觉钱包被偷,被打得鼻青脸肿,那叫一个可怜,哭着喊着说要回家,不闯江湖了。
凌当归于是将这少爷也顺带捎着,这么一来,就直奔了少爷老家,珀州。
珀州本就属于许国,位于江北,人杰地灵,自古繁盛富庶,鲜少遭遇到战火。
沈府世代行商,在珀州开遍武馆,武德充沛。
对凌当归来说,这简直天赐大馅饼,于是果断拜沈老爷子为师,他刚重生后的身子弱,于是从最基础的开始练起,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年只给自己休息十天,每天除了习武,就是做杂役充当报名费。
六年过去,成效显着。
凭借自己现在的水平,单枪匹马闯荡江湖,完全没有问题!
此外,除了武功,凌当归还有钱了。
他在祁王府时偷偷埋下的一些奇珍异宝,还有男主潜龙时誊抄过的真迹,派上了用场,他才刚卖出了一本不起眼的地理志和一只夜明珠,换来的钱,就足以够他在珀州黄金地带购置了一处宅子。
当然,钱真正的来源是秘密,他假借了“父母遗产”的名义,瞒过众人。外人只道有沈家的助力,也不敢窥探。
凌当归懒洋洋地拂掉脸上的雪花,不禁感慨,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沈意说个不停,“要不是你一直讨好我爹,花言巧语让我爹多教你功夫,还偷师,不然本少爷怎么会……”
沈意一说起来就没完了。
凌当归及时打断,抱着贺礼径直入府:“师傅呢?我去敬他老人家一杯。”
“呵,你也知道回来啊!”沈意往他手上瞥,“亏得我爹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却在最后一天才回来!我就知道,平时说的都是虚伪的假话!”
凌当归道:“我待会亲自跟师傅赔罪。行了行了,你能不能闭嘴了?我下次出门历练,把你带上行了吧?”
沈意喜上眉梢:“既然你诚心求我了,那本少爷就大发慈悲,同意了。”
凌当归嗤笑一声,看傻子一样看了眼沈大少爷。
沈意还叫嚷:“你都去了哪啊?有什么好玩的?让你多给我捎点书信和好吃好玩的过来,结果一年你就捎了一封,简直忘恩负义白眼狼!”
凌当归微顿,靴子踩在雪里。
他出去了一年,走了好多的路,见了好多的风景。
清都、弘都、陈郡、雾州、雁州……
这些曾经属于宜国的地方,曾经饱受战火天灾摧残的土地,从永宁元年,到永年八年,逐渐恢复了生机,山清水秀,人变得平和。
凌当归真切地感受到,那个乱世已经过去了。
年轻的帝王励精图治,爱民如子。他奉行休养生息,减轻赋税,鼓励农桑。严厉剿匪,使街道夜无盗贼,百姓和乐,海晏河清。如今正是相安无事,一切蒸蒸日上。
当下的百姓或许不知,可凌当归知道,这是盛世来临前的景象。
原书中的,一个伟大的盛世。
他用自己的脚步,似乎描画出了坐在庙堂上的帝王。
凌当归笑了笑,迎着风雪,掀开帘子入内。
给老师傅赔罪,送了贺礼,老师傅更高兴了。凌当归陪了好几杯酒,喜庆话一句接一句的。他本就模样漂亮,喝了酒后更显得气色红润,惯会说话,甜得很,把老师傅笑得合不拢嘴。
人好看,阔气,能说会道,又会武功,虽父母双亡,却也有沈府作为后盾。
席上有些邻里人家,有相中的,暗暗找媒婆想要牵绳。
沈意看在眼里,嗤之以鼻:“姑娘家都喜欢他这种轻浮样的吗?”
眼见凌当归委婉拒绝了对方的邀约。
沈意翻了个白眼:“姓凌的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眼高于顶,到底能看上谁。”
宴席后,凌当归在院子里透气。
沈意的话还在耳边,他扯出了脖子里的吊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