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春分日这天,流传着一个传说,所有异界时空的人,都会消失一天。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三月二十日,周俞独自来到当初走过的明子山洞口,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关于凿井消失的证明。
一路上,走过泥泞小路,闻着鸟语花香,在“春光无限好”的明子山上,顶着烈日直射的温热,周俞驻着一根细长的木枝,在左右盘查着。
被车轮子撵作两段的土路,流淌着一些前日下过的雨水。同大多数江南水乡的天气一样,春季是属于多雨的时节,飘忽不定的大雨,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落到人的身上。
洞是黑漆漆一片,除了一些破旧的垃圾,和断裂的皮带,再也看不见其它。若要走前去,必须得鼓起勇气,就怕遇到洪荒野兽。
周俞鼓足勇气,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前所未有的紧张氛围,带有诡异的气息。蚂蚁在地上成群结队而过,外面时而,飞过几只叫声惨烈的秃鹫。
他的面容,呈暗淡的紫红色。一向皮肤雪白的周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发生这种奇怪的反应。水滴的声音,一滴一滴汇聚在水塘边,是如此的空灵,并没有嘈杂的声音。
越来越感觉到害怕,因为这已经是临近傍晚的时分。外边夕阳在电话塔的电线杆上,慢慢挪动自己的身躯。
迎着微弱的光,iphone手机的电灯,会一阵又一阵的失灵。奇怪!又是熟悉的感觉,一股说不上来的磁场,把周俞硬生生拖进那个深不见底的泥潭里。
由于身体过于沉重,已经在几度挣扎中,失去了踪影,他开始放弃了,当时眼泪从脸庞溜进肩骨,冷的一激灵。
他醒了,这是哪?世外桃源吗?为什么这里的男女穿着都跟外人,没有什么不同?
一辆军绿色的普通运输车辆,踩着汽笛的声音,在铁轨上,略带规律的移动。从山的一头,钻进一个不大的隧洞里。
“天呐,这究竟是哪?”
说完,他摸摸自己的身体,打量着自己的穿着,只觉得头晕目眩,几时都可能站不稳,就快要跌倒。
头朝下的时候,碰到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鸭子。鸭子是黄色的毛发,中间有一些灰色的,掺杂在其中。扁平长的喙,为它们衔动地上的食物,带来天然的方便。
周俞把它们赶过去,在一处水渍遍地的土壤处。扑鼻的花香从风中捎过来,小鸭子兴高采烈的,摇摆着身子,扇动着翅膀。
在三里的地方,传来炊烟袅袅的烟火气。几处樱花早已经盛开,在风师兄的吹弄下,犹如梨花带雨的,飘落下来。
“小鸭子,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嘎嘎!”
尽管听不懂这奇妙的动物语言,周俞还是蹲下身子,耐心地抚摸着他,轻声细语的问着路。
大概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分,他们误打误撞来到一个村姑的家里。这是普通的木头搭建的房屋,外面放着一张深灰色的木桌。
一些过冬的辣椒,大蒜和腊肉,都摆在屋檐下。隔着好远,都能够闻到这里做饭的香味。
有肉,有鱼,有酒!对,这三种味道的佳酿,是必不可少的。周俞来到厨房前,看到一个女人和弟弟在生火做饭,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
也丝毫没有察觉到外人的到来,还是小鸭子“嘎嘎嘎”的叫声,在月夜下的青蛙奏鸣曲中,加了一丝浑厚的声音,惊扰了他们。
“什么人?”
“不好意思,无意走过,只求借宿一晚!”
“公瑾,你怎么来了。”
“你是谁,怎么认得我。”
女人头发盘在后面,用一根筷子插住。一身朴素的穿着打扮,着实让人一时搞不清,这女人究竟是谁。
周俞咬了咬指尖,莫名的疼痛,刺激他的记忆神经,大约过了一秒钟,他似乎早已经想起了什么。
“简素,你是简素?真的是你吗?”
周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喜出望外的蹦起来,鼓掌拍手!
吹来的风沙有些大,整座茅草屋子上,全都是漫天黄沙,厚重的茅草,得亏把这些都遮盖住了。
女人的眼睛,是那种桃花粉黛的眉毛,看起来清新有神。她轻飘飘地走出来,一只衣袖挡住半边脸。
“公瑾,我等你很多年了。”
“哦,是吗?这么多年,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你早已经被强盗奸人所害呢?”
“怎么会!”
“所以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公瑾你有所不知,自从你前去寻找孙伯符将军之后,袁术就把我等老小,连同舒县二十家的人口,都押入大牢,说誓要生擒周瑜和孙策二人!”
“啊,怎么会这样?”
“是啊,说来也是十分可笑,这都过了二十年了,我们竟然又相遇了。”
“二十年,你确定!”
“我确定啊,这是吴皇孙策统治年间第十年,我们战争一共打了十年左右,距离我们上一次会面。”
周俞立刻意识到不对劲,摸了摸自己的发簪,和头饰,真的跟古人没有什么区别?亦或者更糟糕和可怕的是,他回不去了,那玥蓉该怎么办?自己的父母和同学又该怎么办?
看着神情有些恍惚的周俞,细心地姑娘,虽然没有画多少的妆容,可看起来五官还是精致的,只是皮肤有些暗黄。
她招呼弟弟端好饭菜,自己则拉着有些拘束的周俞,往自己家的大堂里请。这毕竟是江南水乡,就连桌子都是用的那种水柳桌面的。
看样子,周瑜离开后,袁术虽然迫害了她的家人,但还是留下了她和弟弟,自然需要通过他们得知周瑜和孙策等人的行踪和下落,自然在物质生活,不会亏待于他们。
简素做的菜,都是偏综合口味的,没有读过多少书的她,却懂得为他人着想,总是把一些自己拿手,周俞吃得比较多的菜肴,放置到他的眼前,生怕他夹不到。
“哥哥,今天你怎么突然走到了这里,你不应该是在长安城辅助孙皇上,管理后宫政事吗?”
“是啊,公瑾,其实我也挺纳闷的。”
周俞停顿了一会儿,夹了条鱼,一边吃着,一边又慢慢剃出骨头来,方才说道。
“这鱼肉质鲜美,刚刚你们在说什么,能否再传达一下给我?”
简素笑了,她看出来了这是周俞故意装傻,佯装不知,不过二十年过去了,他还能如此热爱庐江的鱼,这简直是难得啊。
虽然自己没有吃多少,可是她一个劲的给弟弟夹菜,和给周俞耐心而又温柔的,介绍每一道菜品。
“公瑾,你看啊,刚刚你吃的这条鱼,是我们庐江县最丰腴的鱼,它肉质鲜美,而且骨头不多,如果你带着汤吃下去,味道会更棒。”
“你再看看这道菜,这是春天的特产,我和弟弟在山外的野树上采摘的野菜,用来清炒,加上一些蒜苔和红辣椒,味道别提有多棒了,用来炒鸡蛋也是可以的,你要是喜欢吃,下次我可以炒给你!”
周俞目光如炬,定睛一看,夹着野菜,陷入沉思:咦!这不就是我们现代的香椿吗?原来三国时代,已经发现了,却并没有给它命名啊!有这么多学问在里面啊。
“诶,公瑾,你怎么不吃了。”
“奥,没有。眼睛不小心进了沙子。”
“这里晚上风沙是会大一些,你不要见怪啊。”
“哪里会呢?简素,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对了,贵夫人怎么样了?”
“夫人,你说的可是小乔。”
“就是她啊!”
周俞眼里突然充满了泪水,转过头去,饭菜也吃得不香了。往门外走去,简素也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只能凑过去,呆呆的望着他。
“公瑾,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对不起啊。”
“没事,小乔她很好,我过来休息几天,因为有些事情要下到江南去,专程路过,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你们。”
“奥,原来如此,那你可要多歇几天。”
“嗯,这次,一定多歇息几日,与你们互诉衷肠。”
临近正晚时分,喜鹊在树枝上,吟唱着瑰丽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