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涞阳城的百姓在平静的生活中,迎来了一场令人震惊的风波。城东民妇洪月娥,一个年轻守寡的女子,被发现悬梁自尽于城外小山上的奶奶庙。她的尸体是由最早进香的百姓发现的,地保接到消息赶来,认出是洪月娥后,匆忙前往县衙报案。
涞阳知县于揖舟,是个清正廉洁、爱民如子的好官,且断案如神,任何蹊跷的案子到他手中,都能真相大白。接到报案后,他立刻带领仵作和衙役赶到现场。洪月娥的尸身被解下时,衣衫不整,长发散乱,那美丽的双眸仿佛仍含着无尽冤屈,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于知县在她衣袖中找到一幅绢帕,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血字:“恶人金玉玄凌辱我身,惟一死以示清白。”查看洪月娥的手指,有一处伤口,血珠早已凝固,初步判断这是她咬破手指写下的血书。于知县询问众人,得知金玉玄与洪月娥同属城东,是地保管辖之人。仵作验尸完毕,确认死者生前遭人强暴,是自杀身亡,并无他杀痕迹。
于知县当即传令缉拿金玉玄,同时找来几个他们的邻居一同到堂。回到县衙,金玉玄很快被缉捕归案。于知县先将他押入后堂,向邻居们了解情况。洪月娥是个年轻寡妇,父亲是教书先生,她也粗通文墨。三年前,她嫁给自幼父母双亡的孙甜儿,夫妻感情深厚。然而去年春天,孙甜儿去深山刨药材时不幸坠崖身亡,洪月娥便孤身一人生活。金玉玄与孙甜儿是邻居,也是个孤儿,靠舅父资助读书,去年刚考中秀才,正在家中用功备考。众人都说两人品行端正,还有人想撮合他们。
于知县提审金玉玄,将血书之事告知他。金玉玄先是面露凄苦,随后大呼冤枉,称自己自幼苦读孔孟,绝不可能做出苟且之事。于知县认为血书是洪月娥亲手所写,她与金玉玄无冤无仇,没理由诬陷他,怀疑是金玉玄垂涎美色,强暴了洪月娥。于知县一拍惊堂木,要对他用刑,但金玉玄坚称自己无罪。于知县沉思片刻,询问金玉玄是否发现有人对洪月娥有不轨之心。金玉玄回忆起一个星斗寥落的午夜,他读书累了到院中散步,看到一个黑影潜入洪月娥家,隔窗偷看。他拿了棍棒过去,一棒打在那人肩上,发现是本村的恶绅王三幺。
于知县退堂后,又向地保和乡邻询问王三幺的为人。起初大家都不敢说,在于知县的鼓励下,众人纷纷道出王三幺的种种恶行,他阴险歹毒,欺男霸女。于知县反复斟酌案情,觉得金玉玄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有人在撮合他们,此时施暴不合情理,而王三幺的嫌疑很大。他看着血书,突然发现“金玉玄”三字似乎是由“王三幺”改动而成。他请来书吏核对笔迹,书吏表示大体相同,但细微处难以分辨。于知县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立即派人缉拿王三幺,随后亲自前往奶奶庙。
公堂之上,王三幺跪在地上,一脸横肉,眼神中透着惶恐不安。于知县厉声喝问他是否知道自己的罪行,王三幺佯装不知。于知县拿出血书,指出上面写着他的名字。王三幺抬头一看,笑着说上面写的是“金玉玄”,不是自己。于知县大笑,向众人解释“王三幺”三字是如何改成“金玉玄”的,众人一片哗然。王三幺仍狡辩,称这只是巧合,不能以此断定他是案犯。于知县微微一笑,说要让他心服口服,随后带着王三幺前往奶奶庙。
一进庙门,王三幺便浑身打颤。于知县将他推到香案前,问他是否看到香案尘土上的字迹,隐约能看到“...王三幺…”。于知县称洪月娥的血书是铺在这香案上写的,字痕留在了尘土上,质问王三幺为何只改血书,不改香案上的字迹。王三幺瞬间瘫倒在地。于知县怒目圆睁,王三幺见证据确凿,终于招供。
原来,王三幺早就垂涎洪月娥的美貌。之前被金玉玄打了一棒后仍不死心。一天晚上,趁金玉玄外出,他用“迷魂香”迷晕洪月娥,入室行奸。洪月娥醒来后羞愤欲绝,连夜跑到奶奶庙,向观音菩萨哭诉遭遇,咬破手指写下血书后悬梁自尽。王三幺一直尾随其后,看到血书后,因害怕报复,心生毒计,将“王三幺”改成“金玉玄”,想嫁祸给金玉玄。
王三幺在供书上画押后,于知县长笑一声,告诉他那香案上的尘土是自己后来撒的,字也是自己写的,只是用计诈他,没想到他这么容易就露出马脚。至此,这起血书奇案真相大白,王三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