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十六把电话挂断后,表情也变得沉重了起来。
等到车停下后,已经到了沈明的家了,沈明下车后还觉得有些稀奇,明明他都没说自己家的具体地址,但陆十六却知道具体是小区的哪栋楼了。
不过想到可能是陈守义提前跟陆十六说了,沈明并没有多在意。
临走前,陆十六意味深长地看了沈明很久,但并没有多说什么。
“唉...”
她叹了一口气,连陈守义都没反应过来,就上车走了。
陈守义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也没有说,跟沈明他们说,也只是平添烦恼而已。
陈守义交代了几句后,也走了。
沈明和苏南笙边走边回家聊着。
一直走到了房间门口,看到了苏南笙手上还提着几个包,沈明才意识到了什么。
“南笙,你不回家吗?”
“忘记了...习惯了...”
真的已经习惯了,暑假下班后,苏南笙都是下意识地先回沈明的家,有时一起出去玩,回去的时候她的精力都在和沈明聊天上,全程就跟着沈明回家了。
没想到已经不租房了,回到自己家了,苏南笙刚刚都没反应过来。
看到苏南笙窘迫的样子,沈明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来我家坐坐吧。”
虽然苏南笙不是第一次来沈明的家了。
可是,这还是沈明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
明明都已经习惯彼此了,苏南笙却还是因为想到了这个点,进门后连坐在哪里都忘记了,直愣愣地提着包裹站着。
“坐嘛坐嘛,就跟平时一样。”
平时?换平时的话,她早就拖鞋都没穿就随便躺在沙发上袜子也随手放地板上了。
比在自己家都还要随心所欲...
已经两个月没回家了,除了一开始离家收拾了一次外,就是陈守义也收拾了一次,虽然没什么垃圾,但还是有不少灰在。
“沈明晚上你想吃什么?”苏南笙看到手机上的时间后,下意识地问了这个问题,准备做晚饭,又立刻反应这是在沈明家,冰箱里根本没有菜!
虽然临走前还把冰箱里剩余的食物带了一些,但是做几盘菜也都不能做出来。
沈明没意识到不对劲,下意识地接了起话,“我冰箱里也没菜,等下要不出去...不对!”
明天就开学了,这整个高三,他都不能像暑假那样每天和苏南笙一起做饭吃饭了!
人为什么要上学啊!
开学后的生活,真的能适应吗?
苏南笙坐下后,沈明就马上把零食水果放在了茶几上,就先收拾起了房间。没一会,沈明又拿来一条毯子,盖在了躺在沙发上的苏南笙身上,而后开启了空调。
裹着毯子开着空调,太舒适了。
“沈明,来做试卷!”
不得不说沈明在以前就是全校也考过第一,学习的天赋没得说,暑假期间每天学习的时长只有在学校的一半,但他已经在假期时候就完成了复习。
高中一轮复习差不多是十二月份就结束了,快一点的话能在一月份完成二轮复习。
在假期能完成高中的一轮复习,尤其是自习,还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说学习好大概分成两类的话,大概就是努力型的和天赋型的,当然,天赋型这个太笼统了,记忆力啊理解能力啊计算能力的都可以归类到上。
沈明在学习上只能说是努力,但刻苦就不至于了。也就是在学校的时候好好学,玩也好好玩,而回到了家里和假期,就一个劲在猛玩。
寒暑假作业,一般学生有的是假期开始就做好,大部分是临近开学才补完。
而沈明选择是:罚站一上午换来一个快乐的假期。
沈明只能算天赋和努力二者都有,但都不是到极致的人。
苏南笙则是努力到极点,学习的悟性还有思维都强的。
一整天十几个小时都在学习上,假期更久,日复一日地学习的人,只能用狠人来形容了。
这种连假期都狠心比学校还努力学习的人,沈明只能自愧不如。很多时候,不少学生即便是在外补课,上课也会分心,下课完后就马上打游戏了。
要说学习上的天赋?沈明觉得他略比其他人有优势的就是理解能力强一些。拿数学举例,理论上,分数的上限就在于自己能不能看懂答案,能看懂也能想到的,就说明自己理解能力有,题目是自己可以努力做出来的。
但要是根本看不懂上一行和下一行的步骤,甚至老师讲解了还不懂的,就很难说了。
(咳咳,点名不等式和数列的压轴题,只靠刷题的话不一定有用了,有些题目,就算看答案步骤都想不到)
沈明写着物理卷,苏南笙在看一道生物题,其他人给她发的。
“沈明,你为什么不学生物呀?如果你早就知道学考很简单的话,还会学吗?”
苏南笙觉得比起历史或技术,沈明选个生物也挺好的。
“我感觉记生物的知识点比记历史还难,而且这些遗传题我算不来,而且真不喜欢生物。
遗传题...确实阴啊,又是推又是算的,沈明之前学完的时候看到遗传题就只会蒙概率是9331或者4221的,填空也只能填个自由组合定律,剩下大题基本全空着了。
苏南笙表示理解,在做完单选的压轴后,沈明看了过去。
看到题目选项c上,III3患甲病的概率是1\/3000,旁边是苏南笙用笔打了个叉。
答案是1\/3003,见鬼,这概率是人能算的?要是填空蒙都蒙不出来啊!
沈明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想到的并不是右手螺旋定则,而是在想,他什么时候可以用手握住团子?
沈明现在越来越黏苏南笙了,自从确定关系后,就像上瘾了一般,又是摸摸又是亲亲抱抱的。
而且,沈明喜欢看什么,苏南笙也都知道!现在,他就光明正大地看着!
她那双脚也是好看,白皙的脚背宛如细腻的羊脂玉,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温润的光泽。脚趾圆润可爱,甲床透着淡淡的粉色,一时间竟让人有些移不开眼。
沈明想到郁达夫写的《过去》,也是相当佩服,居然有人会把脚和美食结合到了一起。
苏南笙像是有所察觉,轻轻动了动脚趾,把脚往毯子下面缩了缩。
“沈明,我好想踹你一脚,但又怕你...”
(爽到)
接下来的话苏南笙都不好意思开口了。
苏南笙觉得,如果自己开口了,沈明可能还会要求她穿上___,再给他踹一脚
(填空题,不穿我也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