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呆呆愣愣的,好像完全傻掉了一样,看起来格外可爱。
达瑞斯没忍住捏了捏他的脸,随后凑到他耳边,低低一笑,“看你的样子好像听说过我,你很害怕吗?”
赵永澈耳朵痒痒的,连忙退后一步,和他保持距离。
“那倒没有,我只是很惊讶你为什么会说汉语,达瑞斯这三个字我只听塔瓦娜王后提过,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很厉害吗?为什么我要怕你?而且你不是白雪公主吗?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达瑞斯?”
“嗯……这么多问题我该先回答哪一个呢?”达瑞斯歪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赵永澈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侧过身说:“你想先回答哪个就先回答哪个。”
达瑞斯点点头,收回目光,正色道:“我既是白雪也是达瑞斯,作为达瑞斯,我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死的那一年,我刚好三百岁。
你听过塔瓦娜说过这三个字,但并未将这三个字和我的名字联系起来,想来她是在迷失森林听七个小矮人提过达瑞斯家族。
可她并不知道达瑞斯家族是哪一个家族,因为达瑞斯是我的名字,这个家族其实是莫利安家族。
当时,莫利安家族遭遇剧变,几乎都死光了,只剩下我和我姐姐两个人,那时,我六岁,我姐姐十岁。
没了家族中长辈的依靠,年幼的我们生活得举步维艰,甚至只能乞讨为生。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无比寒冷的冬日,我身体受寒,高烧不退,姐姐求助来往的富贵之人。
可是那么多来往的马车,没有一辆为我们而停留。
渐渐地,我扛不住,陷入昏迷。
等我醒来后却发现姐姐已经不见了,而我也被一个叫道森的怪老头留在身边当奴隶。
起初我以为姐姐为了救我,迫不得已地把我卖给了他,所以我就告诉自己以后安安分分地做事,希望有朝一日能博得道森的同情去见姐姐一面。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道森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是一个亡灵法师,为了追求至高无上的法力,竟然用活人献祭。
刚开始,他每献祭一个人类,他的法力就会大幅度增长,可次数多了,他的法力就开始停滞不前。
为此,他只能寻找别的办法。
而这个办法的媒介就是我。
我天生体质特殊,百毒不侵,妖魔鬼怪无法靠近,最神奇的是,我受了伤会自行愈合。
他之所以会救治我,把我留在身边,就是因为吃我的血肉比献祭任何一个人都管用。
可他并不打算杀了我。
因为他知道我受伤后会自行愈合,所以他每次只割下我身上的一块肉,等我的伤口愈合又割另一块。
如此一来,我不会死,可以一直为他提供新鲜的血肉,但我……生不如死。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五十年,五十年后,道森返老孩童,拥有了长生不老的能力。
随后他凭借年轻英俊的外貌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生下一儿一女。
可没过多久,他的妻子发现了他的秘密,要求一起吃我的血肉,以此永葆青春。
道森同意了。
我的痛苦也加剧了。
我试图逃跑,可每一次都被他们抓了回来。
为了禁锢我,他们……砍断了我的四肢。
可因为我特殊的体质,我的四肢会慢慢长出来。
为此,他们会定期砍断我的四肢,让我不人不鬼的活着。
我想死,可我死不了。
我只能麻木不仁地活着。”
达瑞斯说到这里,缓缓闭上了眼睛,睫毛根部渐渐湿润。
赵永澈怔怔地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达瑞斯走到桌子旁,倒了杯水喝,缓缓坐下,闭着眼继续回忆,“十七年后,道森的儿女长大了,他们也发现道森的秘密,吵着闹着要长生不老。
为了安抚他们,道森当天带着他们一起来看我。
我恐怖的样子吓跑了他们。
可是第二天,他们又壮着胆子亲自砍伤我。
从那以后,我身上的伤越来越多了,愈合得也越来越慢。
我以为这已经极限了,但现实告诉我,那不是。
又过了五年,道森的女儿一次醉酒,无意中将我的事泄露了出去。
外面那些王公贵族,富家子弟全都想来分一杯羹。
我变得体无完肤,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而我的事也传到了东方。
东方强国的皇帝派来了使者,要求见我。
随后又提出把我借走一两年。
道森同意了。
于是我就跟着使者去了东方。
在那里,我遇到了我姐姐的孙儿。
那时我才知道,当年我病重,姐姐为了救我卖身为奴,把我托付给一对无儿无女的夫妇,阴差阳错之下去了东方。
在东方的十几年里,她曾多次托人打听我的消息,可每一次都没有一点消息。
最后一次是她在听说当年收养我的夫妇早已经被人杀死,而我不知所踪时,急得想来找我,却在半路……染上瘟疫,不治身亡,那一年,她才二十五岁。
她的汉人夫君为了完成她的意愿,一直在找我。
可那个时候,我被道森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那也不能去。
再后来,姐姐的汉人夫君也死了,姐姐的孩子继承她的遗愿,也到处找我,却在寻找我的路上不幸遭遇匪徒,被匪徒杀死,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名叫尚绚。
这个孩子很争气,考中了状元,当了官,有幸得以看管我。
由于我姐姐当年留了我的画像,他发现我很像姐姐画中的人,就开始接触我,询问我各种细节。
很快就确认我就是他们家三代人苦苦寻找的人。
所以他冒着风险,偷偷把我给放了,随后又制造一场大火,让人们误以为我葬身火海,成了灰烬。
从此以后,我隐姓埋名,可没过多久,我特殊的体质引起了东方妖魔的注意。
他们想吞噬我,可我已经不再是当年任人宰割的鱼肉,我趁他们不注意,反过来吞噬了他们,也正因为这样,我有了法力。
为了能找道森报仇雪恨,我没日没夜地修炼。
可就在我逐渐的第三年,尚绚放走我的事被他们的皇帝发现了,尚绚一家三口被抓。
他们以他们的性命为要挟,要我自投罗网。
可今日不同往日,我就算出现,他们也奈何不了我。
所以当天,我带走了尚绚一家三口,换了一副面孔去了东方的西域。
我们在西域生活了四十余年,我也在那里修炼了四十多年。
尚绚的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
我想让他吃我的血肉,延续生命。
可他不愿意。
半年后,他离开了人世。
他们的皇帝也找了过来。
我便带着尚绚的妻儿回到了这片土地。
将他们安顿好后,我就开始复仇。
我杀了道森,夺走了他一生所求的毕生法力。
当然,我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吃过我血肉的人。
从那以后,所有人都惧怕我,连带着惧怕我姐姐的后人。
也因为我,我姐姐的后人被称为达瑞斯家族。
或许是我前半生被折磨得太狠了,我两百九十八岁那年,身体的各个器官开始加速衰竭,我强撑着到了三百岁那年才与世长辞。
一千年后,洛尔国王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了我姐姐后人之中也有和我一样拥有特殊体质的人,而这个人就是我这具身体的亲生母亲——前王后娅丽娜,他正是因为这个才娶了娅丽娜。
没过多久,前王后怀了孕,他便将我的魂魄召唤而来,强行困在前王后的腹中,所以我又成了白雪。”
赵永澈听得一愣一愣,心情极为复杂,“那洛尔国王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也想学道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