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情况就是两辆车发生剐蹭,你接警过来处理对吧?”
“那怎么还打起来了呢?”
匆匆赶到的老李,听了张凯的讲述之后,露出了一脸疑惑的表情。
看两辆车的受损情况,都不算太严重,而且现在的车都有保险,有保险分担,车主本人其实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多大点事儿啊,还犯得着动手?
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打架能白打啊?
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法院。
图啥呢?
张凯也挺无语的。
确实不是啥大事故,也没有人员伤亡,咋就那么大火气呢,当着自己这个交警的面就干起来了。
他虽然没有听到双方具体说了什么,但清楚地听到崔鹏大喊“弄死你”之类的话,而且还看到他手里握有凶器。
至于姜禹,面对一个手持凶器,喊打喊杀的肌肉壮汉,自然是惊恐万分。
张凯的第一想法就是救下姜禹。
否则以崔鹏当时的状态,少说能干出个重伤害来。
甚至可能会闹出命案!
结果……
姜禹在躲避的过程中,居然奇迹般的“反杀”了崔鹏。
这剧情转折太快,大大出乎张凯的预料。
“师父,好像是姜禹的车。”
这时小陈来到老李身旁小声说道。
老李淡淡道:“不是像,就是他的车。”
姜禹那辆大G,老李可不陌生。
刚赶到现场的时候,他就认出来了。
这案子,又又又又一次跟姜禹有关系。
老李让徒弟陈锋去调取附近监控,询问目击者,而自己则是跟张凯了解详细情况,并且查看他的执法记录仪。
忙活一圈下来,便了解清楚整个冲突的来龙去脉。
果然跟他设想的没有太大出入。
随后便直奔医院,去询问双方当事人。
结果刚到医院,就被一个女人拦住了。
正是苗佳妮。
“警察叔叔,你们终于来了!”
“我老公……那里……医生说伤得很严重,可能得做手术。”
苗佳妮一脸急切担忧的神色。
“警察叔叔你可得给我们主持公道啊!”
“虽然我不小心蹭了他的车,但我已经道歉了啊,结果他还在那边得理不饶人,甚至还对我动手。”
“我男朋友只是想保护我,结果……结果就被他打成重伤!”
“这种人简直太可怕了!”
“警察叔叔你赶紧抓他去坐牢!关他一辈子,省得出来害人!”
苗佳妮一个劲儿叫嚷着。
满脸怨毒的神色。
她都快恨死姜禹了。
你说你,打哪儿不行,非要打那个地方!
苗佳妮某方面的需求很强,简直是如狼似虎。
可如今……
万一废了,性福生活可就一去不复返。
苗佳妮都快急坏了。
对姜禹自然也是万分怨恨。
见状,老李也只能安慰道:“你先别太着急了,现在医疗行业这么发达,肯定会没事的。”
“至于如何处理这次的冲突……”
“还请伱相信,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之后,我一定会秉公执法,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苗佳妮眉头一皱不满地大喊道:“这还有什么好了解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不是吗?”
“你们赶紧把那个行凶者抓起来不就行了!?”
“我们跟他无冤无仇,他居然对我老公下那么重的手,这根本就是谋杀!快抓他去坐牢,不,枪毙他,直接枪毙!”
老李顿感头疼。
正在这时,有个医生从急诊科快步走出来。
老李连忙上前询问道:“你好医生,请问刚才送过来的两个伤者情况怎么样?”
医生看了他一眼,说道:“哦,你是说那两个年轻人是吧?有一个伤得挺厉害,旦旦白膜破裂、肿胀、充血,海绵体损伤……伤者已经出现呕吐和休克现象,至于会不会影响到正常功能,现在还不能下定论。不过另一个年轻人没啥事儿,就是小腿肚蹭破点皮,这种伤也跑医院来……”
一听这话,
苗佳妮顿时就气炸了。
“什么!?”
“他就蹭破点皮?”
苗佳妮连忙瞪着眼睛看向老李。
“警察叔叔你听到了吧,我老公伤得那么厉害,他居然一点事儿没有!”
“这事实还不够清楚吗?还有什么需要调查的?”
“你们赶紧抓人吧,要不他都要跑了。”
“对了,得先让那个行凶者垫付医药费!人是他打的,他必须负责!”
老李眉头一皱。
跟医生道了声谢,接着对苗佳妮说道:“这位女士,我理解你此刻着急的心情,但也请你不要过度干预我们的执法!”
“本次事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才能做出责任划分。”
“现在你还是应该关心一下崔先生的伤势和治疗情况。”
说完,老李不等苗佳妮说什么,转身便走。
他在另一边走廊里找到了姜禹。
他正坐在长椅上,捧着手机看小说呢。
见此情形,老李也是笑着摇了摇头,走上前拍了拍姜禹的肩膀说道:
“你小子,心可真大,我听说对方命根子受伤挺严重的,你居然还有心情在这儿看小说,就不怕惹上官司吗?”
“哟,李叔,是你啊。”
姜禹一抬头,顿时咧嘴笑了。
“我没什么好怕的,这不妥妥的正当防卫吗,我不觉得我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闻言,老李目光微微一凝,点了下头。
正当防卫!
没错,以老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姜禹的行为,很可能符合正当防卫。
如果真能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话,确实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崔鹏的二弟也就白遭罪了。
可话说回来,正当防卫的认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在实务中,从来不缺少和稀泥式的执法。
所谓和稀泥,就是不管谁对谁错,各打三十大板再说,有时候为了更快更好的解决矛盾,甚至会偏袒有错的一方。
就好比前两天网上曝出来一个新闻,是说张三开车,李四碰瓷未果,完了呢,张三就说了句气话,说“我撞死你”,结果李四不让了,趴人车引擎盖上说啥都不走。最后去了派出所调解半天,以张三给李四赔了两千块钱结束……
讽刺不?
碰瓷居然都能得到支持,你说这上哪儿说理去?
就比如有些符合正当防卫的案子,往往会被定性为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这合理吗?
很不合理!
但这,就是事实!
因此,网上还曾经流传过一个段子,专门调侃正当防卫:
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
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
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
那么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答:
在坏人拿刀刺向你时,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间不容发之际,你出手如风,拳变掌,掌变指,三指陡然扣中对方内关、神门、大凌三处腕部要穴,指力轻催处倒转对方长刀,轻轻送入对方体内诸处要穴,一刀毙敌!
这,才是正当防卫!
只能说,理论和实务,还是存在一些差距的。
老李作为经验丰富的一线民警,对这一点自然非常清楚。
所以尽管他觉得这个事情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但最终会如何定性,说实话老李的心里真的没底。
这个事情,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做得了主的。
所以在医院这边了解了一番情况之后,老李便急匆匆返回所里。
老李离开之后,姜禹找了个清净的地方,继续看自己的小说。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今天之前,或许姜禹心里还可能犯犯嘀咕。
可偏偏就发生在今天下午。
这不赶巧了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刚跟罗大状聊过正当防卫的话题,下午立马就来了一次实战。
属于是理论结合实践。
没什么好担心的,这就是实打实的天王老子来了都改变不了的正当防卫!
正如罗大状所说的那样,正当防卫的关键,就是出于防卫目的而动手!
理论很简单。
可实践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主要难点就在于出手时机不好把握。
早了晚了都不行!
必须得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予以反击,才可能被定性为正当防卫。
那个段子虽然是个段子,但道理是对的。
姜禹这次,就是在崔鹏出手攻击的时候进行反击,出手时机恰到好处。
不仅完成了正当防卫。
而且还实现了“合理利用正当防卫机制反击别人”。
心中有底,丝毫不慌。
哪怕派出所给这次事件定性为互殴,让姜禹承担法律责任,大不了提起复议,实在不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反正有大状在身后托底,有什么好担心的?
姜禹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
……
另一边。
长河派出所。
老李回来向所长汇报了情况,医院虽然还没有给崔鹏没有出具最后的伤情鉴定报告,但医生也说了,那种情况,至少轻伤肯定是达到了。
这个伤势程度,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刑标准。
因此,关于本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此刻,大会议室内,针对这个案子,爆发了激烈的讨论。
有人认为姜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原因很简单,被害人崔鹏的伤势达到轻伤级别,这样的伤势完全可以刑事立案。
但也有人反对。
因为根据交警的执法记录仪、现场监控视频、以及目击证人的口供可以得知,姜禹并非主动攻击,也不是事后报复打击,而是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出于自保而还击!
符合正当防卫,不应立案!
双方争论不休。
这时候有个老民警提出了他的想法。
可以先立案,把人带回来讯问。
“这么做,至少能让被害人及其亲友得到心理安慰,平息矛盾。”
“而且我们只是立案侦查,并非直接定性。”
“至于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后面还有检察院和法院去判定,如果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决,那小伙子完全可以无罪的嘛。”
这个说法,得到了不少人的同意。
因为这么做,容错率最高!
压力给到检察院和法院,派出所这边肯定不会有错就是了。
但老李却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对意见。
“我不同意!”
“我出过现场,我对案件情况最了解!”
“当时的情况是,崔鹏手持镀锌钢管,对姜禹进行了攻击,凶神恶煞,嘴里还大喊着‘弄死你’。”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能不害怕?谁能不慌张?”
“崔鹏第一次攻击,姜禹狼狈躲开。”
“可崔鹏不依不饶,进行了追击,要继续对姜禹实施不法侵害,而且是足以危及生命的严重不法侵害!”
“姜禹出于恐惧情绪,以及自我保护的本能,一边后退躲闪,一边踢腿企图逼退行凶者。”
“结果,伤到了崔鹏。”
老李环视了一圈,吐字清晰,掷地有声。
“首先,姜禹出手时机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其次,姜禹出手还击是为了自卫!”
“最后,击退行凶者,脱离危险之后,并未对崔鹏进行进一步伤害。”
“事实清楚,明明白白,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啊,这有什么好争论的,有什么好纠结的?”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才是正当防卫?”
老李洪亮的声音在会议室内回响。
众人沉默。
片刻后,方才提议立案的老民警沉声开口了:“可他下手也太重了……哪怕不是互殴,这也可能是防卫过当。”
老李缓缓摇头道:“当时崔鹏手里拿着的,可是镀锌钢管!”
“他攻击的部位,是脑袋!”
“而且,他还凶神恶煞地喊着要弄死姜禹。”
“换句话说,这是足以伤人性命的恶性不法侵害!”
“我就想问各位一句,有人都要杀你了,你保护自己的同时,难道还得想着不能伤到对方?”
“别说姜禹只是一个普通市民,哪怕是你我这样受过专业训练的人,面对这种情况,恐怕都做不到完美吧?”
“既然你我都做不到,我们又怎么能要求姜禹做到呢?”
老李这一番话,有理有据。
在场中,就有人曾经在执行逮捕任务的时候遇到嫌疑人暴力反抗,然后将其当场击毙!
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姜禹的做法,确实没毛病。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所长开口了。
“两部一高《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里有明确规定:”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特别是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恐慌、紧张等心理,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
“同志们,我们不能强行要求防卫人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保持绝对的冷静,并且在那种间不容发的危急关头,还可以准确地判断侵害程度,从而决定防卫的尺度。”
“这不现实!更不合理!”
所长已经年近花甲,两鬓斑白,但精神矍铄,很有威严。
说话也是铿锵有力。
“至于防卫过当,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了两个必要条件,其中之一,便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崔鹏手持凶器,攻击姜禹头部要害,已经严重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姜禹做出防卫和反击只是出于自保,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毕竟他只是人,不是机器!”
说到此处,所长略作停顿。
接着长出一口气,直接拍板。
“就按正当防卫来办,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