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景惊呆了,他眼前的酒,虽说不比茅台,也算是地地道道的白酒。这怎么可能?白酒最早也是元代才传入中国的,何况是这种程度的烈酒!
“是谁教你们做出这种酒的?”他扶着额头,有些失态。
“燕燕早说了,这是她家祖传的制法,叫什么烧酒。你怎么连这个也忘了,看来真是脑子坏掉了。”王雍容觉得桓景大惊小怪。
作为一个穿越者,桓景没有想到居然是自己先被土着给吓了一跳。他仔细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倒是也有小众说法认为,中国汉代就有了白酒制作的工艺。
但是这种纯度的烈酒怎么可能做得出来?难道这个世界已经有穿越者了?又或者中国古代真有一些早已失传的高超技艺?
他脑后的伤还没完全好,再想下去,感觉自己脑子要爆炸——还是关注眼前吧。
不管怎么说,已经有酒了,包扎什么的应该问题不大。他大学时的军训是和隔壁医科大联办的,所以倒是学过一点急救的知识。
多年以后,当桓景回忆往事时,总会觉得是这一次急救让自己第一次真正成为白云坞的一份子。不过当时他可没有心思多想,仅仅是自然而然地就帮上了忙。
取了白酒,在伤口周围细细涂过一遍之后,桓景观察着伤口,发现那箭头透过铠甲,已是强弩之末,所以伤口并不深。
箭头的制作工艺也很粗糙,并没有倒刺。他稍一用力,就把箭头从桓宣身上拔了下来。然后他吩咐一旁的小厮去把一些纱布用锅煮了,亲自用煮过的纱布把桓宣的肩膀捆起来。
“还好,应该只是失血过多。”他喃喃自语。
王雍容贴近燕燕的耳朵,小声地问,“这傻孩子又在搞什么名堂?为啥要把纱布煮了?”
“这大概也是在驱邪吧。或者,照当家的说法,消毒?”燕燕紧盯着为桓宣包扎肩膀的桓景,眼中闪着兴奋的光,好像又学到了什么神奇的东西。
这个顽劣的孩子,原来也有点东西,终究没有辱没他爹,王雍容默默地点了点头。
桓景一边包扎,一边仔细思考着接下来应该干些什么。
现在看起来,坞堡里这些人还算友善,都把自己当成了脑子摔坏的大当家。这样,至少穿越一开始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基本上是衣食无忧的状态。
而无论是盐水还是酒精杀毒,总的来说,即使是自己的常识,对于这个时空也是碾压级的存在。虽然说还是有一些异常的情况,比如穿越时空的白酒,但是说不定是自己记错了,或者是历史学家搞错了,这都是常有的事情。
蜘蛛侠曰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自己既然有了安定的环境,又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就得定个小目标,比如解放全人类什么的。
作为一个穿越前在初创公司写代码的程序员,桓景多少还是有些野心,总是闲不住。晋末悠闲农家这种主题显然不太适合他。
无非就是创业嘛,也没什么大不了。在旧时空,初创公司创业时都要面临一片红海。而这个时空可没有竞争对手,穿越者仅此一人,别无分店。
就这么决定了,在接下来的日子,得把白云坞这个小初创,做成乱世的上市公司。
这么做着白日梦,桓景不禁一边包扎,一边哼起了旧时空的小调。
待他把一切料理完毕,躺在地上的桓宣回复了一些体力,就站起身来,在桓景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走向自己的房间躺下。众人都围在他身边。
“三年不见,哥哥也不再是一介武夫了。”桓宣感叹。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嘛。”桓景随口接了一句。
那弟弟吃了一惊,面露喜色,“你也看陈承祚写的《三国志》?卿今才略,非复吴下阿蒙!”
他欣慰地对母亲说,“娘,你在信里常说,景哥只会刀枪棍棒,只不过是一介匹夫。你看看,他现在也是文武双全嘛。”
兄弟俩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倒是莫名地合拍。毕竟桓宣之前就是以好学出名,又在洛阳见过几年世面。在现在的桓景眼里,他这个弟弟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士族生活的百科全书。
而桓宣则惊异于哥哥的转变,毕竟之前的桓景是个不学无术,只知耍枪弄棒的武痴,现在竟然也算是知书达理了。好学近乎智,这可是个好迹象。
王雍容看着谈笑风生的两兄弟,终于露出了笑容。
她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玉佩,那是桓弼临死前嘱咐桓宣交还给她的。二十岁时,桓弼第一次去京城当官,她特地将这块在王家祖祠开过光的玉佩交给丈夫,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带上,这样王家的列祖列宗也会保佑他好运。
一开始桓弼作为齐王司马冏的部属,在京城一番残酷的斗争后被东海王赦免,于是赋闲在家。三年前,朝廷竟然又重新征召桓弼为长史。
王雍容当时以为,这都是玉佩带来的好运。
她还记得在她送别时,桓弼意气风发的样子。然而自他一入京城之后,家书渐希,语调也渐渐从喜悦变为忧虑。
对刘渊的战事败多胜少,朝堂上东海王和圣上明争暗斗已经是路人皆知的事情;几个月前,两位大人物的矛盾激化。皇上密诏苟曦勤王,一场内战即将爆发。
幸运的是,几天前桓弼又写来家书,东海王暴死,待随王司徒送完东海王最后一程,他就打算离开军队。几日之内,定可带着儿子回到白云坞,然后举家搬去江东。
她又以为,这是玉佩带来的好运。
现在丈夫已经战死,但自己这个顽劣的儿子似乎又有了长进,看来命运实在是不可捉摸,玉佩这种俗物又知道些什么呢?
突然,一声高叫打断了王雍容的回忆。只见桓宣眉头一紧,面露痛苦的神情,“坏了!”
“怎么了,宣儿。”王雍容俯身探问道。
命运的钟又敲响了一声。
“糟糕,我把这事儿给忘了。娘,我们白云坞有大麻烦了!”
众人面面相觑,当家的在苦县战死足以让人悲痛,但没想到更糟糕的消息还在后头。
“娘,你还记得,之前爹爹在家书里提到过的那个范主簿吗?”桓宣躺在床上,无力的说。
王雍容点点头,但那个姓范的,她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丈夫对那个同事印象特别不好。
“爹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心太大,口无遮拦。之前在酒桌上他曾经说过谯城在苟曦的保护下粮草充足,富甲一方。”
“你爹说得没错啊?怎么了?”王雍容有些不解。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那范主簿显然听进去了。我去寻找马匹救爹爹的时候,看见一伙乱兵,约莫有五百人出头,正簇拥在范主簿身旁,这伙人在他的鼓动下决定往东逃,到谯城去抢粮食,说什么打到谯城,就有小米吃。”
“但是他们去进犯谯城,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娘!我们白云坞就在谯城正西边,他们去打谯城,那我们就是必经之路。”
众人恍然大悟,兵过如篦可不是说着玩玩的。前些年襄城郡的流民就述说过王弥石勒的残暴,而他们之中多数就是被盗贼抢光了粮食钱财,不得已放弃土地背井离乡。而现在乱兵比盗贼更可怕,毕竟王弥石勒已经有志于天下,开始约束部属,而对于一群逃兵,没有什么可以约束他们。
“可北边的蒙城不是还有苟曦苟将军吗?”王雍容继续追问。
原来谯郡之所以能在前几年的乱世中勉强保持安定的局面,是因为名将苟曦驻扎谯郡北方的蒙城,其他势力不敢贸然入侵。
作为西晋的救火大队长,苟曦之前连续击败过汉国的石勒、王弥、刘曜、呼延晏,时人都认为他是当代的韩信白起。在王司徒的十四万大军败亡后,苟曦更是晋室在中原唯一一支靠谱的军力了。
“唉,你们还不知道吗?苟将军已经从谯郡撤防了”,桓宣哀叹了一声。
王雍容大惊,捂住了嘴巴。围观的众人马上意识到了这句话的可怕之处。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燕燕也皱起了眉头。
“苟道将已经不是之前那个苟道将了,他现在正做着当魏武帝、司马宣王的梦呢!现在他的主力应该都在西移,想从洛阳接走皇上,挟天子而令诸侯。这个时候,兵力是不能贸然分散的。
“何况苦县离谯城只有六十余里,苦县大战的时候他苟曦都没有派一兵一卒支援,可见他在谯城确实没有什么军队了。”桓宣闭上眼,仰天长叹。
见桓宣分析得有理有据,众人议论纷纷,陷入惊惶之中。
桓景不禁紧锁眉头:这和他预想的轻松穿越完全不一样,一开始就要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如果说之前的急救是个热身,现在他马上就要迎来穿越以来的第一次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