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看下去,蒲素发现6月12日,中国外交部终于对美国国务郷赫尔5月22日的备忘录作出了回应。回应比较强硬,声称:“若未获中国政府的同意,它与租界之间的法定关系决不容许改变。”
外交部长坚持要”维持日军入侵前的状态”,并拒绝承认对租界内民众悬挂国旗的任何限制。在这一照会里还说,租界当局所谴责的活动,乃是由爱国热情激发的个人行为;并且,他们的行动远逊于日本人及其傀儡所干的真正的“恐怖活动”。
毋庸赘言,中国政府不会认可对租界内悬挂国旗的任何限制。
然而,在重申这一立场之后,重庆方面以抚慰性的口吻结束了备忘录:强调了中国政府感谢美国政府,本着友好和同情的精神保护了上海民众。也高度赞扬了美国和其他国家政府的保护,努力照顾了租界内华人的生命与利益。
尽管中国政府表达了如此的感谢,而美国人在1939年夏天也发现自己不能赞成英国的要求,即支持在东京开会商讨天津租界的命运。
1939年7月,英国试图与日本就天津问题达成协议,却发现日本坚持将此问题放在其对中国权力要求的框架中进行谈判。显然充分意识到这样一种更大范围的协议可能成为“远东慕尼黑”,但英国由于没有得到美国的支持而显得无能为力。他们因此只能屈服。
1939年7月24日,东京的英国大使接受了所谓的克莱琪一有田协定(CraigieAritaformula)。据此,英国承认“大规模的敌对活动正在中国展开”。日本军队有责任在其占领区内保卫安全,维持法律和秩序。英国领事馆官员不应该阻止日本军事当局,为了这一目的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然而,克莱琪一有田协定的新闻却引发了刚刚击败泛美中立法修改提案的美国不满。1939年7月26日,罗斯福总统宣布,决定给予日本必要的六个月的时间,以废除该条约。
这个消息一出来,中国人立即齐声欢呼。日本人,尤其是东京的****者,则将此事视作美国东亚政策的关键性转变。他们此时斗志正盛,日本军部不可一世,错误的认为自己天下无敌,非分之想也就越来越炙热。(就是在这一次,美国以经济制裁作为开端,这一制裁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导致了日本偷袭珍珠港。)
在东京谈判进一步损害租界的自治之后,美国人和之前相比有点自相矛盾地,(有人说是倔强地)变得强硬起来。但不管美国人的态度怎样,上海公共租界里的英国当局却真的遵循了(克莱琪一有田)协定。
1939年的夏天和初秋,工部局警务处的官员们继续与日本安全机关合作。例如,9月13日,遵照日本人的要求,工部局警方逮捕了中国通商银行的三名职员和两个工程师。
因为之前这几个人的招供,法国警察随后也只能配合工部局,在法租界逮捕了一名与国民党有政治联系的杂技演员。
(在这次法租界不情愿的行动里,顾楫事先得知情报,指示老任做了手脚,否则被抓的将是军统的一条大鱼。这也是他嗣后直接进入军统高层视野,被调回重庆的原因之一。)
第二天,9月14日,工部局警务处的警探逮捕了一名华籍股票经纪人。也是遵照日本人的要求。报纸上的报道这么写道:“在每一件案子中,工部局警务处的奴才们将其俘获者带到大街上,以博取正等候在那里的日本便衣警察的赞赏。与日本警察的合作,旋即到达了向日本军方卑躬屈膝投降的地步。”
然而,这颗苦药丸又被统治歹土的日本傀儡们的拙劣行为弄得更难下咽,招致了本来可以不太反对与“东亚新秩序”合作的那些人的恶感。
假如说,克莱琪一有田协定生效之后,工部局警务处与日本宪兵队的交流大为畅通的话。那么,公共租界警方与中国伪警察的关系则日趋紧张。
这部分起因于中国警察的膨胀,相应地又反映了他们在上海本土以外地区权限的扩张。这种扩张,乃是日本正规军击败或者收编了活动在上海郊区的抗日游击队的结果。
例如“1939年3月以前,浦东的奉贤地区完全处于游击队的控制之下。但是在中岛将军的部队进行了一个月的扫荡之后,该地便清除了抵抗活动。
日本人继续在奉贤驻扎了从松江戍军中调来的120名士兵,然而,傅小庵市长在1939年5月,命令上海警察局长卢英上校在南桥建立一个新的分局。该分局有220名巡捕,配备了各种型号的步枪100支,都归殷仲礼指挥,由一个名为山下的日本特务机关成员充任顾问。
在此同时,上海的城市执法人员数量増加了,迄于1939年6月,上海市政府的警察局由11个分局、5个警所以及8个其他警察単位(侦缉队、卫戍部队、预备队、水上警察团、训练营、警车、拘留所和警察医院等)组成,男女总共5662人,比4月增加了507人。
内政部长陈群下令卢英将警察权扩展到嘉定和崇明之后,上海警察局的力量在七月份又得以增强。卢英迅速任命其秘书金殿扬为嘉定的230名警察的首脑,并委任奉贤分局局长殷仲礼为崇明岛220名警察的首领。
于是,上海伪警察的总数达到了6125人。同时,另外两个重新组合的单位也开始运作。南京的内政部下令道,所有的“分局”和“所“都改称“署”。
而上海政府的特别分局(它独立于警察)在龚文舫的指导下重组,专门处理抗日分子活动的事务。
至1939年9月,以郭绍仪为首的伪侦缉队拥有300名成员。10月7日,日本人命令卢英将该侦缉队改编成特高课,从事特别任务,处理涉外事务,审查文化作品,以及调查持不同政见者。
同时,在当年春天投降的一支游击队则在浦东组成了“南淮反共自卫团”,开始发挥正规警察的作用,共有700人,由李杰与江妙根指挥。由于自卫团一直在浦东征收不得人心的税金,因此如今作为正规警察机构,则获得了每月3万元的薪水。
1939年10月12日,警察局长卢英由侦缉队长郭绍义、水上警察队长鲍子英以及特务机关顾问竹辻陪同,视察了这个将前游击队员置于正规警察控制之下的“自卫团”,它已经拥有700名巡捕。
随着伪警察依仗日军而将势力扩张到郊区,他们与工部局警务处在沪西越界筑路地区的冲突也相应激烈起来。1939年8月19日,租界警官在极司非尔路上向伪警察开火,射杀一名副巡官和一名探长。
极司非尔路92号的沪西警署随后告诫,要“对租界警察持强硬无畏态度”,并授权使用武力对付任何人,而不管妨碍他们在沪西执行警务的是哪一国人。下发了中国警察(尽管是伪警察)——对越界筑路区拥有控制权这一新决定。
在英国于1939年9月3日对德宣战后,更是得到了日本的支持。9月9日的夜间,伪警察预备队的100个人从丰田纱厂被送到极司非尔路92号。这时,加上上海市政府警察,总数达到360人。
伪警察便以这支新军巡逻该地的越界筑路区。与此同时,伪警察与日本宪兵夺取了极司非尔路上的几所大宅,并在其大门外构筑了设有机关枪的沙包掩体。四天之后,日本宪兵和伪警察征用了华格路上的一幢大宅(风闻其台湾籍主人将其充作赌场),改成35名成员的兵舍。
翌日,由王德林签署的一份告示贴在了极司非尔路92号的门口,宣称,如今沪西业已置于维新政府的管辖之下,并邀请工部局警务处加入上海警察局,付给同等薪金。
租界当局与沪西的西方军事首脑,首先拒绝承认伪政府的权力声明。伪警察在劳勃生路与胶州路转角处设立了一个交通岗后,工部局警务处立即向意大利海军司令本蒂沃利^(Bentivoglio)伯爵提出抗议。之后不到三小时,这个岗哨就撤去了。
然而,在路外进行交通值勤的华籍和印籍巡捕遭到枪击之后,紧张关系进一步升级了。10月22日清晨,王部局警务处探长和来自极司非尔路76号的伪秘密警察展开了枪战,历时30分钟。
当时,日本与伪政权方面都激烈地争辩道,公共租界内反日的恐怖活动与持续的犯罪浪潮,都证明了工部局警务处没有能力保证法律与秩序。
因此,华人自己管理沪西的警察事务是必需的,甚至应该收回租界。伪政权的报纸重申租界为罪犯的活动提供了庇护的说法,声称伪警察已在其管辖的地区内成功地消除了犯罪和騒乱现象、
蒲素看到手里的剪报上是这么写的:
“迄今为止,在上海市政府警察管辖的地区内,从未发生过令人心惊胆战的劫案,此地比租界更为有效地维持了和平与秩序。这表明,中国政府有能力在其辖区内维持和平与秩序。我们希望,为了上海租界内数百万华籍居民的生命财产,市政府应该尽力收复租界。”
当然,关于沪西之法律和秩序的争论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但是正如上面最后一句所暗示的那样,它却是汪精卫与日本人达成协议的产物,即:组建一个新的国民政府。
协议的关键点之一,乃是恢复中国对于已被外国占领98年之久的租界的主权,这是有意识地支持汪伪政权的爱国要求。这方面的主要主张即是治外法权与犯罪之间的关联,伪政府报纸白纸黑字写着诉求:
“租界自设立以来,始终是形形色色邪恶盗匪猖獗犯罪之地。由于这一地区的特殊环境.盗贼更为大胆,以至与警察交战。……有鉴于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新的中央政府成立之后,把收复租界作为其主要任务。租界变成了犯罪行为在中国的最好庇护所,为了清除本市的非法分子,收复所有租界应是当务之急。只要租界依然存在,上海就永无宁日。”
公共租界的英国当局一方面鉴于本国在欧洲作战,另一方面则敏感地意识到,即将建立的汪精卫政权,在处理租界问题上的杠杆作用将比维新政府大得多。因此它急于和软弱无能的傅小庵市长就歹土的警权达成协议。
1940年元旦刚过,工部局总办兼总裁费利浦与傅小庵的代表们便开始了商讨。会谈进展顺利。事实上,其顺利程度甚至使得极司非尔路76号的特工试图暗杀费利浦,以阻滞双方达成的折衷协议。
1940年1月6日上午9点刚过,费利浦的司机将小车开人了英领区内海格路上的伏击圈。三辆黄包车堵塞了道路,迫使司机刹车停下,三个刺客乘机拔出手枪,向小车近距离开火。
但费利浦却奇迹般地未曾受伤。三名枪手(可能是日本特务机关的特工),全都逃脱了。只是充当后援的另外三个特工则向一条弄堂里逃去,被歹土一家娱乐场的武装警卫抓获。这些特工承认自己是“76号”的人,因此被移交给伪特工总部,并最终转交给日本人,受到保护性监禁。
费利浦到是并不胆怯,乘着寇尔(AC.Kerr)大使的官方装甲车,继续前赴谈判地点。就在当天,他与傅市长达成了一个“原则性”协议:组织一支沪西特别警察部队。其中某些主要官员从工部局推荐的候选人中选择,他们将负责处理涉及外国人的任何案件。
这份所谓的“临时协定'',于1940年2月17日由中国市长与工部局签订。独《新申报》欢呼此协定为:“对突出的越界筑路问题的圆满解决。新中国的目标是致力于独立,排除一切侵略势力,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沪区越界筑路问题的解决,便标志着这一切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