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案件里,有人当场被捕获,审讯后承认自己是南京政权特工总部属下的“某个”政治组织的成员。蒲素在徐恩佐他们的交代里,也明显反映出了76号参与了这些暗杀和恐怖活动。
只不过,这三个人的经历有些不同。
《申报》馆的第二次爆炸案发生在1940年2月,是在之前的一次未遂爆炸案之后。恐怖分子使用了木柄手榴弹,造成了严重伤害,但所幸没有造成死亡。
第三起爆炸案是件古怪而又拙劣的手段。3月6日,工部局警务处的一个华籍巡捕在汉口路与山东路的转角处发现3颗木柄手榴弹,手榴弹用报纸仔细地包裹着。
后来发现,这是汉口路309号(即《申报》馆所在地)隔壁屋顶上一个中国人扔下来的,而手榴弹则一颗也没有爆炸。
有人推测,他们将手榴弹扔在那里,可能是想恐吓进出报馆的工作人员。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可能是为了报复一星期前,亲汪伪的《平报》社遭到炸弹袭击之事。
或者是因为《申报》就伪中央储备银行开设之后导致的当地财政状况的问题,发表了一篇尖锐的分析文章,才受到这一惩罚。
不管其真正原因是什么,这起事件导致警方在附近增加了巡逻。并且就在当天,巡捕们当场擒获了一个21岁的“暴徒”和前伪警察,当时他正要向河南路与山东路转角处的一家报馆扔手榴弹。这个名叫田良的恐怖分子被逮住时,手榴弹的拉环还套在其手指上。
田良在当南市和浦东的警察之前是个农民,一个月以前参加了陈私博的特工总部。在星期天的未遂炸弹案中,他与另两个同谋每人获得20元。而在星期一的袭击中,他获得了50元。这两次行动便是他为极司非尔路76号效劳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任务。
假如说,炸《申报》馆的行动并未奏效,那么针对它的暗杀活动则颇为有效。黑名单上最突岀的名字之一是金华亭,《申报》的中国编辑。
2月2日上午4时30分,金华亭走岀爱多亚路上的一家舞厅。有一个打扮得像是其保镖的男子趋前向他开了3枪,分别打在前额、腹部和右胁。金华亭立即倒地,死在人行道上。
刺客是汪精卫政府特工总部的成员;而杀死《大美晚报》编辑朱惺公和程振章的,也是伪特工总部的人。
当然,绑架更是经常发生。迄于4月19日,已有15名中国记者被南京方面的恐怖分子所绑架。其中包括《申报》的广告部经理和两份着名的亲重庆报纸的编辑。
而报纸、法院、银行,这三个斗法最为严重的敏感地点,除了报纸之外,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法官,原来是由常凯申政府任命的。
尽管敌伪方面想方设法使之丧失信誉,但是在战时首都迁至重庆之后,所有这些法官实际上仍然忠于国民政府。而最为坚定者则是钱鸿业,他是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刑庭庭长,被认为是唯一一个敢于在法庭上公正处理政治犯的法官。
1939年7月29日中午,钱法官被一个不知名的枪手暗杀在威海卫路与福煦路的转角处。很少有人会不去怀疑这是极司非尔路76号的杰作。
同年9月,“76号”发给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法官、法庭翻译和其他官员们一封信,署名“国民党反赤党”,其部分内容为:
“中国今天与日本之战已无希望。英国政府从中国撤走军队一事表明,他们已经认清了中国的真正形势。美国驻沪海军无力采取行动,或者做有益于中国人民的任何事情。与我们合作,共建中国的和平,结束这次血腥战争。我们敦促你们在一星期内向极司非尔路76号报到,你们将会受到热烈的欢迎。假如你们不这样做,那么第三者将会加害于你们。”
这封恐吓信导致的结果是,法官们将北浙江路的法院当作了临时寓所。
1939年11月,法国将第二特区地方法院的权力交给了南京政府,遂使南京当局对于法租界的不正当行业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控制权。这也使得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法官们实际上在单独对付伪政权的挑战。
敌伪的特工们采取各种手段,使得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工作无法开展,他们威胁法官和其他法院官员的生命,向与之有关的各个方面施加压力。
有一件事可以说明法国人移交出来的第二特区地方法院的情况:最近的审判将一位可怜的汇兑店老板判了刑,因为他拒绝接受周呼海的假钞。
2月3日,星期,上午4时30分,三个华人在虹口征用了一辆岀租车。车子驶过威海卫路上的民事法庭时,他们扔岀3颗手榴弹,秘书处的办公室被炸坏。
出租车又驶往北浙江路上的刑事法庭,在那里他们扔岀了3颗以上手榴弹,但是只有一颗爆炸,建筑物轻微损坏。出租车急速驶往极司非尔路,三个恐怖分子在那里下了车。
与报纸之战的情况一样,炸弹的攻击不及对个人的袭击有效。1940年3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长徐维震博士,在法租界华龙路自己家门口遭到5名持枪男子的绑架。
三月中旬,法官冯世德的家被4人的手榴弹所炸。与此同时,第一特区地方法院院长、审判长、检察长的安全都受到威胁;而3月22日,两位法官则遭到未遂绑架,他们受到手榴弹和枪击,幸未受伤。这个时期,即使是法院办事员和秘书,也可能被抓。
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的办公室开始变成宿舍,所有的法官和高级官员都住在那里。一份英国情报评论道,“南京的支持者通过绑架,已对公共租界里中国法院的法官们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恐怕他们无法抵抗很久。”
或者,如《密勒氏评论报》所说:“这股对由重庆任命法官的暴行浪潮,乃是日本将所有重庆法院赶岀公共租界的企图的一部分。”
除了报纸舆论权以及法院的执法权之争,抗日战争的较大部分乃是金融战。
银行与银行争斗,尤其是国民政权与汪伪政权各自为了用自己的通货取代对手货币而展开的激烈竞争。在上海,这种竞争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出现,釆取了使用城市恐怖战略的游击战方式。
数星期之前,报人乃是暗杀者的子弹和炸弹的目标。如今,无辜的银行职员则被南京雇用的枪手残忍地屠杀,或者被日本宪兵及其傀儡助手所绑架。
他们企图主宰当地金融和银行业界,通过有组织的投机买卖、囤积日用品、向地方银行职员征税,以及最近大规模地谋杀银行雇员和炸毁他们的居所,目的是迫使他们屈服于政治流氓及其上司的控制。
双方都在从事这种恐怖活动。诚然,最初的几件银行官员被杀案,乃系重庆派出的特工对通敌分子的行刺。最轰动一时的炸弹爆炸事件,可能也是国民党军统特工分子所为,即2月20日对位于外滩的中央储备银行的袭击。
那天是星期四,上午10点半,穿着中式长衫的六名男子走进外滩的中央储备银行。其中一人直趋二楼的经理办公室,但是一个会计的岀现惊吓了他。他便与其他诸人拔出手枪开了火,随后扔出4颗自制的炸弹,但只有两颗爆炸了。
袭击者匆匆撤回主楼梯,那里的一个银行保安试图拦住他们,却被他们开枪打死,特工们遂得以脱逃。
伪政权当局,试图利用这次国民党特工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汪伪中央货币发行银行的悍然袭击,获取最大的宣传利益。2月25日,警务部长李事群在歹土的极司非尔路76号宣称:
“我们必须立即制止重庆特工再次进行恐怖活动了。在过去两三年里,重庆恐怖分子进行了大量暗杀活动.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种恐怖活动是“任何政治斗争中所使用的最为下流的手段”,它企图对上海国际团体的共存进行恐怖威胁,使得经济复苏和商业繁荣不可能实现。”
谈及中央储备银行爆炸案时,李事群说道,上海仍有许多银行属于重庆政权,但是维新政府从未试图破坏它们。如今许多银行家和金融家倾向于维新政府与“和平运动”,李事群希望鼓励这种趋势。
他补充道:“本市就存在着许多重庆特工。我们既允许他们自由活动,也不想以谋杀对付谋杀。这些重庆特工仍被我们看成是中国人,只要他们热爱和平,遵守法律。”
“另一方面,如果重庆特工继续进行恐怖活动,那么就会陷于困境。自己(李事群)便会负起“公共安全”的责任,公开地迅速釆取行动恢复和平与秩序。“作为警政部长,我不希望上海处于恐怖气氛中。”
尽管李事群有这番讲话,但是仍然出现了3月3日正午,对中央储备银行总办助理傅永炳的未遂暗杀,以及3月21日重庆特工对该行一位资深经理的成功行刺事件。
由于已经有了李事群含蓄的警告,故国民政权方面有充分的理由预期对手的报复,但是,却没想到日本及其傀儡的反应会如此激烈。
3月21日夜间,伪政权的恐怖分子将手榴弹和炸弹扔进了三家亲重庆的银行,在此同时,作警察打扮的六个枪手越过夜班守卫,冲进了江苏农民银行的宿舍。枪手们打灭电灯,开始向床上的人胡乱开枪。5个银行职员被打死,6人以上受重伤,他们都昏睡在浸透了鲜血的被窝中。
当夜晚些时候,确切地说,是3月22日(星期六)凌晨,多辆警车驶到位于歹土极司非尔路96号的“中行别业“,穿着便衣的伪警察和几个日本宪兵将银行职员和其他雇员从床上拖起来。并于清晨3点钟,将128人带到恐怖的极司非尔路76号监禁起来。
第二天,即3月23日,警政部长李事群承认了拘禁中国银行128名雇员的事情。他说道,警政部很不愿报复“重庆恐怖分子“,但是他们的袭击愈演愈烈,而两个租界当局又未能采取任何行动。因此之故,警政部别无选择,只得下令逮捕由重庆控制的本市的银行雇员。
李事群说,这些囚徒会得到一切可能的保护与舒适的环境,“只要重庆政权一表示出悔改之意,本地的和平与秩序得以确立,他们就会被释放……假若这一警告被忽视了,我们将被迫采取类似的措施,对付重庆政权在上海经营的所有金融业的全体人员”。
为了强化李事群的警告,南京方面的恐怖分子在3月24日发动了大规模的炸弹袭击。当天下午.爱文义路上中国农民银行一个急得发疯似的雇员打电话给工部局警务处,说是有人送来了一个包裹,里面发出嘀嗒响声。
副巡官尤因斯(F.A.Ewins)赶赴银行,小心翼翼地拆除了一颗炸弹,它安装了定时和接触两种引爆装置。差不多在此同时,将近下午4点钟,中国中央银行白克路分处发生了爆炸。炸药摧毁了二楼的大部分,炸死1人,伤38人。
另一次爆炸发生在界外的法租界内,那里的中国中央银行逸园办事处也被炸毁了,7人死亡,21人受伤,大多数是办事员和会计师。
3月25日,上海银行正常营业,但是其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幕后活动:据可靠消息,包括政府银行在内的中国诸银行(除了中国中央银行)的官员们与南京政权的代表们签订协议:首先,作为妥协,中国在上海的诸银行不再受到骚扰,其次,释放被拘禁的银行职员。
中国的银行家们对于作出成功的安排满怀希望,以使上海的金融活动得以开展,避免总体崩溃。国民政府的外交事务代表,段茂澜博士首次来见美国总领事罗赫德(F.P.Lockhart),要求公共租界的行政当局给予更多的支持。
段博士说道,若无适当的保护,则诸银行只得撤岀,而国民政府的通货供应也将随之撤岀。罗赫德答应向美国政府传达他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