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授四年,春。
剑南道升州城西南三百里处,有一名叫南江的小镇。
曾经这里住着有近三千多人。
当然那是在太平盛世年间。
如今这天下,已不太平。
圣人不知在何处,大唐各地已和朝廷断联许久。
有些地方还恪守着大唐的规矩,在这末世之中艰难求活。
有些地方早已经自立山头。
夕阳触摸着地平线,向这个世界散发今日最后的一点光亮和温度。
南江城西坊的中心,一捆捆腰粗的竹子被点燃。
噼啪声不绝于耳。
在当下,蜡烛和火油都是宝贵的,用来当做公共照明,似乎有些太过奢侈。
好在南江多的是竹子,南江的统治者洛常升便想了个用竹子当灯的法子。
“老李,你这是啥东西呀?就一破烂铜锁!还想换我的野芋头?想啥呢?”
“张家三郎,你可想好了没有?我这靴子换你的刀。”
“余大姐,你可别这么客气!咱俩谁跟谁呀?不就是一条鱼吗?不碍事的!听说你家床响得厉害,要不要现在我去给你修一修?”
“小娘子,你自己想想,你男人死了,我娘子也死了,咱俩搭伙过日子,可有什么不对?”
南江西坊一派热闹景象。
由于竹子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太响,这里人不管说什么,都是极大声的。
全然不顾身边人。
当然,在如今这世道,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过的状态,旁人的想法和议论,已不重要。
“这位小哥,你用三两麦面换我两只野兔,这买卖我亏了呀!”
腰间挂着横刀的程暮,看着面前脖子黢黑的汉子,道:“兔子肉可不管饱呀!这东西也就能解解肉馋虫,没得油荤,就三两麦面,换不换?”
汉子道:“小哥面生,今天刚来的?”
程暮点头,眼睛看着不远处一个老人手里的提着的大鲤鱼。
汉子道:“行吧,换!”
一手交货,一手交货。
那汉子拿到麦面后,便转身跑出了坊市。
他的方向是一条小巷。
几个女人站在巷子口,一见那汉子走来,便立刻招手,脸上挂着媚笑。
不用说,那地方应该就是“花街”。
“嗯……确实如岳伦仃所说,那些姑娘都太瘦了呀。”
程暮还是比较喜欢稍微有一点点肉感。
提着兔子继续逛坊。
“嘿!嘿!这位小哥,你今天刚来的?”
就在程暮打算去看看能不能用追风膏换了那老人手里的大鲤鱼时,一个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男人叫住了他。
“是刚来的,怎么了?”程暮问道。
那男人搓着双手:“不怎么,不怎么,就想问问你身上可还有麦面?”
“有啊,还有最后二两。你想换?”
男人点头:“那肯定呀,已经几天了,在外面都没捡着好落。”
听着男人这话,程暮好笑:“那你想用什么换我的麦面?你自己呀?”
男人一愣,随后挺直了身体:“也不是不行!”
“滚蛋!”
男人又开始搓手:“别呀,我若是入不了小哥的法眼,那你往那边看!”
说罢,男人抬手指向了某处。
程暮顺着男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坊市西边的角落里,站着一个女子。
身穿墨绿色长衫,虽然因为距离的关系,她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模糊。
但是身材却是极好的。
和林晓晓不相上下。
“小哥,那人是我小妹,若是小哥你看上了,不妨去我家小憩一会儿,喝喝水,如何?”
男人一脸淫笑地举起两根手指:“二两麦面,绝对值当的!哎!秦老头,可别来抢我的买卖!”
秦老头就是那提着鲤鱼的老人。
在被男人呵斥之后,他欲言又止,转身离开。
秦老头的模样,程暮看在眼里。
他心中一笑,对着男人道:“就是喝喝水吗?”
男人大笑:“哎呀,小哥!你看你这话说的,还能单让你喝水吗?”
程暮道:“头前带路!”
在两人走过那个卖鱼老人的时候,程暮清楚的看见他对着自己皱了皱眉。
随后,男人指着老人说道:“秦老头,信不信我撕了你的渔网!嘿嘿,小哥,别看他呀,一个老头有什么好看的?你看我家小妹,多俊俏!”
女人是俊是俏,程暮没看见。
因为当他随着男人走到距离那姑娘还有十多步的时候,她便转身走进了一条巷子里。
“小哥,我家稍微微的有些远,不过你放心,最多也就走一盏茶的功夫不到!”
看着越来越幽静的小巷,程暮笑着点点头:“不急,不急。那事儿,好慢不好快的。”
竹子燃烧所发出噼啪声完全消失。
爆竹为什么叫“竹”?
其实就是华夏先人们,发现竹子燃烧时候会发出巨大的噼啪声。
《荆楚岁时记》中有记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
当时的爆竹,就是把竹子放在火里烧,用燃烧产生的爆裂声来驱鬼怪。
当程暮随着那人再次拐入一条小巷之后。
他透过依稀的光亮,看见了十多步外,那个姑娘的背影。
姑娘和先前的快步疾走不同。
此刻,她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要开始了吗?
程暮想着,转过头。
此时,那男人站在他身后四步之外,而在男人身后三步,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另外两个陌生男子。
“怎么?”程暮看着那脖子黢黑的男人,问道:“在这儿做呀?你还卖票了?”
男人一笑,此刻已经没了刚开始对程暮的那种谄媚。
他盯着程暮,道:“做什么做?识相点就把东西放下,然后滚。”
男人说着,向后伸出手,从身后一个男人手中接过来一把长刀。
“哦!”
程暮做出恍然大悟状:“所以我被仙人跳了,对吧?”
“什么仙不仙人的?”男人有些不耐烦:“我再说一次,东西放下,让后滚!”
程暮回头看了一眼那姑娘的方向。
此时那边的巷子口,也出现了两个手拿长刀的汉子。
而那姑娘已经不知去向。
“哎。”
程暮叹了口气。
随后,他将手中的兔子放在了地上,接着取下背上的箱笼。
那个黢黑男人见此,道:“对嘛!听话就不会遭罪。看你是第一次来咱们南江,给你一点教训。这教训就是别随便相信任何人!”
程暮解下挂在腰带上的横刀。
横刀带着刀鞘,刀尖杵地,他的右手很自然的握着刀柄尾端,看起来就像杵着拐杖似的。
“我能问个问题吗?”
黢黑男人笑道:“问吧,问了把刀也留下。你这刀看起来,也不错。”
“你们这熟练程度,看起来也不像是第一次干这事儿的,都水府不管吗?”
“管呐!”男人一脸轻松:“所以我才要把你引到这儿来嘛!只要都水府的人没看见,权当没发生。所以啊,以后在城里记得走大道,别穿小巷。”
“哦。”程暮道:“我还以为你又和都水府里的什么人沾亲带故呢。”
“行了,别废话,还不快滚?”
程暮摇头:“慌什么?第二个问题,那我要是反抗,你们把我给打了,都水府也不管?”
“不管!不管!”男人明显没了耐心:“这世道,我就算把你给杀了,趁天黑丢城外边,谁人又知道你是被我杀的?好啦好啦,快滚,我不想在说话了!”
程暮点头:“我也不想问了。”
言罢,程暮双脚踏地,朝着黢黑男人冲去。
蜚兽血带来的力量增幅,不仅仅让程暮能够轻易舞动近四十斤的亮银枪。
同时还让他的速度远超常人。
几乎就是眨眼一瞬,他便冲到了黢黑男人面前。
右手上抬,横刀刀柄的瑞兽铜尾用力砸在了黢黑男人的下巴上。
随后他双腿交叉一转身,绕过黢黑男人,闪身到另外两人面前。
以刀为枪前刺,刀鞘砸在一个男人的小腹的同时,程暮踢出左脚,踹在另一个男人的右大腿上。
程暮并没有下死手。
毕竟一个人抬三个尸体丢出城,挺累的。
而且,他留着这些人还有用。
不过他如今的力道,就算收着力,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转瞬间,三人倒地。
一人捂着下巴,一人捂着肚子,一人捂着大腿。
哀嚎声响起。
程暮转过身,右手举起横刀扛在肩上,看着小巷另一头的两个男人,喊道:“是你们走呢,还是我过来呢?”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两人什么也没说,转身遁逃。
见此,程暮微微摇头:“就这胆子还出来劫道呢?”
说着他跨前一步,走到黢黑男人身边,蹲下身:“现在,我能不能说话?”
黢黑男人双手捂着下巴,疼得不停在地上打滚。
程暮叹了口气,用横刀轻轻敲了一下对方的脑袋:“再动一下试试?”
男人很听话,瞬间如挺尸般躺在地上,双眼中满是惊恐。
“问完话我就走,一刻都不耽误。”程暮道:“你们这团伙,多少人?”
“就……就我们五个。”
“五个?”程暮疑道:“那姑娘呢?”
“花街临时找来的。”
“好吧。认识李瘸子吗?”
男人点头。
“知道他住哪儿?”
“知……道……”
“不是,你现在说话怎么慢吞吞的?刚才口齿不是挺利索的吗?”
“疼……”
“哦,对哈。”程暮道:“那好吧,去告诉李瘸子,让他明天晚上到西坊市来,就说他们家小东家到南江了。”
“好……”
程暮又道:“认识马老大吗?”
男人接着点头。
“知道他住哪儿?”
男人还是点头。
程暮道:“那好,立马去告诉他,就说岳伦仃的门牙是我拔的,他想出气报仇,就来找我,我叫程暮。如果他和都水府的关系真的硬,一查便知我住的地方。就这两件事,听明白了吗?”
男人,点头。
“行了,走了,不用送。”
说罢,程暮朝着放在地上的箱笼和野兔走去。
有些事情,早了早好。
按照一般的套路,程暮觉得岳伦仃回到南江之后,肯定会先去和马老大的兄弟告状。
然后呢。
这群人肯定会跑来报仇。
被他收拾之后,马老大的兄弟又会跑去和马老大告状。
然后呢?
马老大会亲自带着手下人来报仇。
反派,总是越来越强的。
不然一直收拾小虾米,怎么能体现程暮他的强大呢?
只是程暮觉得这套路……太老旧了!
老旧到他甚至都不想亲自体验一下。
毕竟,以前看网文的时候,他就已经把自己带入到小说里的那些角色身上了。
现在亲身经历套路,那不如一步到位!
“等等!”
刚刚把箱笼背好,准备去捡野兔的时候,程暮忽然想到:与其等他来,我为什么不现在直接找上门呢?